管仲评论隰朋,说他是个贤德之人,但是他谦虚,能够下于人。“其于国有不闻也,其于家有不见也”,他那么好的道德有些人还不知道,这一句话,更显示他的优点了。乃至他家里的人,对他还没有这样彻底的了解。所以管仲的结论是“勿已”,他说你实在找不到人,“则隰朋可”,你把宰相的位子交给隰朋吧!
“然则”,这是古文写法,就是这样的一件事,“管夷吾非薄鲍叔也,不得不薄”,这就是政治上,也是人生最高哲学。《列子》说这样讲起来,管仲并不是看不起鲍叔牙,并不是轻视自己这个朋友,他对齐桓公不得不把鲍叔牙的优点与缺点讲出来。“非厚隰朋也,不得不厚”,管仲对隰朋这个人,也并不是特别优厚,而是为了国家,为了齐桓公对他的感情,他必须找一个为国家、为老百姓真正做事的人,所以“不得不厚”。
下面讲一个道理——“厚之于始,或薄之于终;薄之于终,或厚之于始”,人的交情,有些朋友一开始好得不得了,亲热得很,厚道得很,最后搞得非常薄,刻薄。有些则是开始清淡,马马虎虎,最后非常之好,所以人生一切事情要看结论、看结果。但是看结果就很难,所以讲“厚薄之去来,弗由我也”,总之不要有主见,没有我见,没有成见,应该完全为公。在做人的道理上,要完全为真理,这样才对。
这一个故事讲完了,我再补充一下,这是讲力与命的关系,是说有一个自然的力量,自然的趋势,也是命运,这就叫做命。这个命并不是说算命看相、摸个骨头,命不是这个道理,命与力,是自然的趋势而已。
下面讲到另外一个故事。邓析,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一个哲学家,非常有名的逻辑学专家。据说他是郑国人,跟子产非常好。前面我们讲到《杨朱篇》时,也提到郑国有个名宰相,跟管仲一样有名,叫子产。子产对于国家天下的问题解决得了,家庭问题就没有办法。他有两个太保兄弟,他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子产还找邓析商量,可见两个人是好朋友。现在讲“邓析操两可之说”,照文字看,两可之说,好像邓析是这样也可以,那样也可以,不是这个意思。这是辩证法,是正面、反面,矛盾、统一,正反合的道理,称为两可之学。以他逻辑的推理,论辩一切问题,“设无穷之辞”,他的辩论术极高明,你没有办法批驳他的。他跟子产是好朋友,“当子产执政”,当子产在郑国当宰相的时候,“作竹刑”,邓析私编了一部刑法,因为写在竹简上,所以叫竹刑。我们中国用竹子做刑具也有好几种,譬如有些女人受刑法,古代用竹子夹手指头,还有些鞭子也是竹子做的。
据我们所晓得,过去用刑有很多花样,被罚打一百板的,二十板就打死了。送了红包的打二百板也打不死,打得越响越不会死人,竹片子打到皮肤上,轻轻一拉,虽然又红又肿,却打不死人。如果打下去没有声音,几板就打死人了。以前我们虽年轻,为什么懂那么多啊?我们读老书出身的,这些刑法等等都教过的,怕出去做官不懂,因为司法跟行政不分。所以老辈子都告诉你,官府中下面有些做鬼的,一听就晓得是收了红包;没有收红包的,一听也知道了。以前有句老话“红黑都要挨打”,我们老式的部队或者教育机构,门口挂一条棍子,半截是红的,半截是黑的,所以过去叫做打军棍。军人拿这个东西打,一红一黑,表示黑白分明,所以是“红黑都要挨打”,不对的要挨打,对的也要挨打,所以干脆就打吧。
邓析创作了竹刑,子产当政,“郑国用之,数难子产之治,子产屈之”,社会老百姓反感,对于子产发布这个命令,大家有责难,子产也觉得不对,所以屈服了。这是邓析创作的,所以“子产执而戮之”,把他抓起来杀掉。《列子》讲这个故事马虎了一点,实际上邓析不是子产杀的,邓析被杀的时候,子产已经死了,应该是子产死后执政的后辈所杀。这一件历史的故事我们顺便提到。
“然则”,那么说来,“子产非能用竹刑,不得不用”,当时,以子产的智慧才具,为什么接受邓析的建议,采用竹刑呢?时势到了那里了,“不得不用”。“邓析非能屈子产,不得不屈”,邓析这个建议使子产受了委屈,遭到全国的责备,最后还是投降,这个是什么道理呢?“不得不屈”,也是一个时势的趋势,所以力与命之间有这样困难。“子产非能诛邓析,不得不诛也”,子产也不是要把好朋友杀掉,因为邓析犯了罪该杀,他没有办法。
这几段故事说明什么呢?就是力与命的问题。运气不好,碰到那个情势一点办法都没有,谁都不能挽回。天下有没有冤死的人?有的是!如果碰到战争的时代,一个原子弹,一个机关枪扫射,大家都没命了,你说哪个该死,哪个不该死?没得办法,力与命也,碰上了。依佛家的解释,认为是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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