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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惑篇
类别:因果基础 作者:怀西居士 ( 字号:   )

释生物养人之疑(凡六辨)

[问]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天生异类,本为养人。禁之宰杀,逆天甚矣。[答]既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奈何不知万物为天地之赤子。赤子之中,强淩弱,贵欺贱,父母亦大不乐矣。倘因食其肉,遂谓天所以养我,则虎、豹、蚊、虻,亦食人类血肉,将天之生人,又为蚊、虻、虎、豹耶?

[问]然则天何不禁人之杀?[答]天固禁之,故累示杀报。其不能人人禁者,亦犹不能禁虎、豹、蚊、虻耳。

[问]审如是,则鸟、兽、鱼、鳖,皆可不生,今何充满于世?[答]此等皆自业所致。若归其故于天,天亦不公甚矣。倘云得天地之戾气,所以为物,试问何以独得戾气?

[问]天下物类甚多,人人戒杀,则蕃息日盛,将来竟成禽兽世界。奈何?[答]蚯蚓虫蛇,人所不食者也,岂见充满于天下。况世间禽兽之多,正因杀禽兽者多耳。冤冤相报,互为畜生,则成禽兽世界。若人人戒杀,则物类业报渐销,必人天增盛矣。楚不捕蛙,而蛙反少;蜀不食蟹,而蟹自稀,非明验乎?且子杀犹未戒,遂虞物类之多,与耕田未下种,先忧天下之胀满者何异?

[问]天既恶杀,当使血肉之味,尽变为恶臭难堪,则普天之下,自然戒杀,不亦善乎?[答]禽兽血肉,原系恶臭难堪,世人食之,见为美者,其故有二:一物类业报所致;二人类业报所致。物类之报,未当解脱,其身自然变成美味,引诱世人宰割。人类之报,未当解脱,其舌自然贪爱肥甘,多方借其重债。若彼此业习俱尽,自无饮血茹毛之事。譬如有人,前世为猫,念念捕鼠。前世为鹤,念念吞蛇。若转世为人后,不复思此二物,可见一种形骸,一种嗜好。嗜好不同,从形骸起;形骸不同,从业缘起;业缘不同,又从心起。天不能化其心之善,安能变其味之恶?

[问]杀生为业者,仰事俯育皆赖此,劝之改业,绝其生路矣。爱物不爱人,吾不取也。[答]杀生为业,犹漏脯救饥,虽暂得衣食,而千万劫受苦,未有了期也。正惟爱之,故劝改业,反谓绝其生路,则细人之见矣。

【白话译文】

问:“《尚书》中说:‘天地为万物之父母,而人为万物之灵,天生其他物类,本为供人吃的。如今劝人禁止宰杀,岂不是违逆天意吗?”答:“既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何不知万物即是天地之赤子。赤子之间,以强凌弱,以贵欺贱,做父母的怎能不难过呢?若因人们一向吃肉沿袭成风,便认为天生异类是为供我们作食物的。那么虎豹蚊妃也曾食人血肉,难道可以说天地之所以生人,又是为供蚊板:虎豹作食物的?

问:“那么上天为何不禁止人杀生呢?”答:“上天本是禁止杀生的,因此经常示现杀生之报以警诫世人。尽管如此,仍不能使人人禁杀,也如同不能禁止虎豹蚊虻食人血肉一样。”

问:“既然飞禽走兽及鱼鳖之类不是供人吃的,则上天大可不必出生,为何还充满世间呢?”答:“此等异类皆其自身业力所致。若将原因归之于天,那么上天也太不公平了。假如说它们是得天地之戾气,所以才生为异类,请问为何只有它们独得戾气呢?”

问:“天下物类很多,若人人戒杀,则物类繁衍越来越多,将来竟成了禽兽世界,怎么办?”答:“蚯蚓虫蛇,是人所不吃的,并未见此类充满天下。况且世间之所以禽兽多,正因为杀禽兽者多,怨怨相报,互相转世为畜生,才会变成禽兽世界。若人人都能戒杀,那么物类之业报逐渐消除,必然转世为人天增盛了。即如楚地人不捕食青蛙,青蛙反而很少。蜀地人不吃螃蟹,螃蟹自然稀有,不是明显之证验吗?你如今还未戒杀,就先担心物类繁多。与耕田还未下种,就先忧虑粮食收成多,会胀满天下人肚子,有何不同?”

问:“上天既然厌恶杀生,何不使血肉之味都变成恶臭难闻,则普天之下,自然就会戒杀,岂不更好?”答:“禽兽之血肉,原本就恶臭难闻,而世人食之,觉得味美,其原因有二,一是物类业报所致,二是人类业报所致。物类之报,未当解脱之前,其身血肉自然变成美味,引诱世人宰割,以偿宿世业报。人类之报,未当解脱之前,其舌自然贪爱血肉之味,不惜向各种物类借取重债。若彼此业习都已除尽,世间自然无有茹毛饮血之事。譬如有人,前世为猫时,念念不忘捕鼠。前世为鹤时,念念不忘呑蛇。若转世为人后,便不再想捕鼠呑蛇了。可见每一种形体,各有一种嗜好。嗜好不同,是从形体而生。形体不同,是从业缘而生。业缘不同,又是从心而生。上天既不能化人心为良善,又何能变血肉之味为臭恶呢?”

问:“以杀生为业者,上要奉事父母,下要养育妻子,一家生计全靠此维持,若劝他们改业,岂不是断其生路了?爱物类而不爱人类,我认为是不可取的。”答:“杀生为业,如同取剧毒食物充人之饥,虽暂得其饱,而将来却要遭千万劫苦报,无有了期。正因为爱护他们,所以才劝其及早改行。如果反认为这是断其生路,岂不是目光短浅之小人见识?”

下页:释俗见断杀之疑(凡八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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