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小学者①,不通古今,必依小篆②,是正书记③;凡《尔雅》、《三苍》、《说文》,岂能悉得苍颉本指哉④?亦是随代损益,互有同异。西晋已往字书,何可全非?但令体例成就,不为专辄耳⑤。考校是非,特须消息⑥。至如“仲尼居”,三字之中,两字非体,《三苍》“尼”旁益“丘”⑦,《说文》“尸”下施“几”⑧:如此之类,何由可从?古无二字,又多假借,以中为仲,以说为悦,以召为邵,以间为闲:如此之徒,亦不劳改。自有讹谬,过成鄙俗,“乱”旁为“舌”,“揖”下无“耳”,“鼋”、“鼍”从“龟”,“奋”、“夺”从“雚”,“席”中加“带”,“恶”上安“西”,“鼓”外设“皮”,“凿”头生“毁”,“离”则配“禹”,“壑”乃施“豁”,“巫”混“经”旁,“皋”分“泽”片,“猎”化为“獦”,“宠”变成“宠”,“业”左益“片”,“灵”底著“器”,“率”字自有律音,强改为别;“单”字自有善音,辄析成异:如此之类,不可不治。吾昔初看《说文》,蚩薄世字,从正则惧人不识,随俗则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笔也。所见渐广,更知通变,救前之执,将欲半焉。若文章著述,犹择微相影响者行之,官曹文书,世间尺牍,幸不违俗也。
【译文】
世上那些研究文字、训诂的人不懂古今文字的变化,写字一定要依据小篆,以此订正书籍,凡是《尔雅》、《三苍》、《说文》上面的文字,难道都能得到苍颉造字时的最初字形吗?也是依随年代变化而增减笔划,相互之间有同有异,西晋以来的字书,哪里能够全部否定呢?只要它能使休例完备,不任意专断就行了。考校文字的是非,特别需要斟酌,至于像“仲尼居”这三个字中,有两个字就不合正体,《三苍》在“尼”旁边加了“丘”,《说文》在“尸”下面放了“几”:像这一类例子,哪里可以依从呢?古代一个字没有两种形体,又多假借之字,以中为仲,以说为悦,以召为邵,以闲为闲:像这一类情况,也用不着劳神去改它。有时文字本身就有错讹谬误,这种错字却形成了不良的风气,如“乱”字旁边是“舌”,“揖”字下面无“耳”。“鼋”、“鼍”的下面部分依从了“龟”的形体,“奋”、“夺”的下面依从了“雚”的形体,“席”字中间加成“带”字,“恶”字上面安放成”西”,“鼓”字的右面写成“皮”字,“凿”字头上生出“毁”字,“离”字的左面配上“禹”字,“壑”字上面加成“豁”,“巫”字与“经”的上“ ”傍相混淆,“皋”字分“泽”的半边成了“聿”,“猎”字变成了“獦”字,“宠”字变成了“宠”字,“业”字左面加上“片”,“灵”的下面写成“器”,“率”字本来就有律这个音,却勉强地改换为别的字,“单”字本来就有善这个音,却分写成不同的两个字:像这一类情况,不可不加整治。我从前看《说文》时,看不起俗字,想依从正体又怕别人不认识,想随顺俗体心里又觉得这样写不对,这样就完全不能下笔为文了。后来,随着所见的东西逐渐增多,进一步懂得了通变的道理,要补救从前的偏执态度,需要把从正和随俗二者结合起来。如果是写文章做学问,仍然要选择影响较小的俗字来用,如果是官府的文书,或社会上的信函,就希望不要违背世俗习惯。
【注释】
①小学:指文字、音韵、训诂之学。②小篆:书体的一种。相传秦相李斯将籀文简化而成。③是正,订正;校正。书记:书籍。④苍颉:即仓颉,传说他创造了文字。本指:本意。这里指最初字形。指,通“旨”。⑤专辄:专擅;专断。⑥消息:斟酌。⑦“尼”旁益“丘”:字作“屔古时作尼的正字。⑧尸下施几:字作“凥”。古人以之作居处的“居”字。
【评语】
文字里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在人们的学习与日常生活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因此写字务必规范,游戏文字,随意改写文字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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