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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句-四书集注
来源:传世名著百部 作者:宋朱熹

大,旧音泰,今读如字。

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

大学[1]之道,在明明德[2],在亲民[3],在止于至善[4]。

[1]大学者,大人之学也。[2]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3]程子曰:“亲,当作新。”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4]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此三者,《大学》之纲领也。

知止而后有定[1],定而后能静[2],静而后能安[3],安而后能虑[4],虑而后能得[5]。

[1]后,与後同。後放此。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知之,则志有定向。[2]静,谓心不妄动。[3]安,谓所处而安。[4]虑,谓处事精祥。[5]得,谓得其所止。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1]

[1]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知止为始,能得为终。本、始:所先;末、终,所后。此结上文两节之意。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1]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2]

[1]治,平声,後放此。[2]明明德于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心者,身之所主也。诚,实也。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

物格而后知至[1],知至而后意诚[2],意诚而后心正[3],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4],国治而后天下平[5]。

[1]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2]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矣。[3]意既实,则心可得而正矣。 [4]治,去声,後放此。 [5]“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齐家”以下,新民主事也。物格知至,则知所止矣。“意诚”以下,则皆得所止之序也。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1]皆以修身为本。[2]

[1]壹是,一切也。[2]“正心”以上,皆所以修身也。“齐家”以下,则举此而错之耳。

其本[1]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2]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3]

[1]本,谓身也。 [2]所厚,谓家也。 [3]此两节结上文两节之意。

右经一章[1],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传十章[2],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旧本颇有错简,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经文,别为序次如左。[3]

[1]凡二百五字。 [2]凡千五百四十六字。 [3]凡传文,杂引经传,若无统纪,然文理接续,血脉贯通,深浅始终,至为精密。熟读详味,久当见之,今不尽释也。

《康诰》[1]曰:“克[2]明德。”《大甲》[3]曰:”顾諟天之明命[4]。”《帝典》[5]曰:“克明峻[6]德。”皆自明也。[7]

[1]《康诰》,周书。[2]克,能也。 [3]《大甲》,商书。大,读作泰。 [4]顾,谓常目在之也。諟,古是字,犹此也,或曰审也,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与我,而我之所以为德者也。常目在之,则无时不明矣。 [5]《帝典》,《尧典》,虞书。 [6]峻,《书》作俊。大也。[7]结所引书,皆言自明己德之意。

右传之首章,释“明明德”。[1]

[1]此通下三章至“止于信”,旧本误在“没世不忘”之下。

汤之《盘铭》[1]曰:“苟[2]日新,日日新,又日新。[3]”《康诰》曰:“作新民。[4]”《诗》[5]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6]”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7]

[1]盘,沐浴之盘也。铭,名其器以自警之辞也。 [2]苟,诚也。 [3]汤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铭其盘,言诚能一日有以涤其旧染之污而自新,则当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间断也。[4]鼓之舞之上谓作。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5]《诗》,《大雅·文王》之篇。 [6]言周国虽旧,至于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 [7]自新,新民,皆欲止于至善也。右传之二章,释“新民”。

《诗》[1]云:“邦畿[2]千里,维民所止[3]。”《诗》[4]云:“缗蛮[5]黄鸟,止于丘隅[6]。”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7]”《诗》[8]云:“穆穆[9]文王,於缉熙敬止![10]”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11]

[1]《诗》,《商颂·玄鸟》之篇。[2]邦畿,王者之都也。[3]止,居也,言物各有所当止之处也。[4]《诗》,《小雅·缗蛮》之篇。 [5]缗,《诗》作绵。缗蛮,鸟声。[6]丘隅,岑蔚之处。 [7]“子曰”以下,孔子说《诗》之辞。言人当知所当止之处也。[8]《诗》,《文玉》之篇。[9]穆穆,深远之意。 [10]“於缉”之於,音乌,叹美辞。缉,继续也。熙,光明也。敬止,言其无不敬而安所止也。引止而言圣人之止无非至善。 [11]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学者于此究其精微之蕴,而又推类以尽其馀,则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所止而无疑矣。

《诗》[1]云:“瞻彼淇澳[2],菉竹猗猗[3]。有斐[4]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5]。瑟[6]兮僩[7],,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諠[8]兮!”“如切如磋”者,道学[9]也。“如琢如磨”者,自修[10]也。“瑟兮僩兮”者,恂慄[11]也。“赫兮喧兮”者,威仪[12]也。“有斐君子,终不可谊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13]

[1]《诗》.《卫风·淇澳》之篇。[2]淇,水名。澳,於六反,隈也。[3]菉,《诗》作绿。猗,叶韵音阿。猗猗,美盛貌。兴也。[4]斐,文貌。[5]切以刀锯,琢以椎凿,旨裁物使成形质也。磋以鑢铴,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泽也。洽骨角者,既切而复磋之。治玉石者,既琢而复磨之。皆言其治之有绪,而益致其精也。[6]瑟,严密之貌。[7]閒,下版反,武毅之貌。[8]喧,《诗》作咺;諠,《诗》作谖:并况晚反。赫喧,宣著盛大之貌。諠,忘也。[9]道,言也。学,谓讲习讨论之事。[10]自修者,省察克治之功。[11]恂,郑氏读作峻。恂慄,战惧也。[12]威,可畏也。仪,可象也。 [13]引《诗》而释之,以明“明明德”者之“止于至善”。道学、自修,言其所以得之之由。恂慄、威仪,言其德容表裹之盛。卒乃指其实而叹美之也。

《诗》[1]云:“於戏,[2]前王[3]不忘!”君子[4]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5]乐[6]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7]

[1]《诗》,《周颂·烈文》之篇。[2]於戏,音呜呼,叹辞。[3]前王,谓文、武也。[4]君子,谓其后贤后王。 [5]小人,谓后民也。[6]乐,音洛。[7]此言前王所以新民者,止于至善,能使天下后世无一物不得其所,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此两节咏叹淫泆,其味深长,当熟玩之。

右传之三章,释“止于至善”。[1]

[1]此章内自引《淇澳》诗以下,旧本误在“诚意”章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1]

[1]犹人,不异于人也。情,实也。引夫子之言,而言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

右传之四章,释“本末”。[1]

[1]此章旧本误在“止于信”下。

此谓知本[1],此谓知之至也。[2]

[1]程子曰:“衍文也。”[2]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1]。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襄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1]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1]。小人閒居[2]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3],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已,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4]。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5]”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6],故君子必诚其意。[7]

[1]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毋者,禁止之辞。自欺云者,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也。恶,好,上字皆去声。谦:读为慊,苦劫反;快也,足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已所独知之地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鲁则如好好色,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徇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已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幾焉。 [2]閒,音闲,閒居,独处也。 [3]厌,郑氏读为黡。厌然,消沮闭藏之貌。[4]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掩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掩其恶而卒不可掩,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5]引此以明上文之意。言虽幽独之中,而其善恶之不可掩如此,可畏之甚也。 [6]胖,步丹反,安舒也。[7]言富则能润屋矣,德则能润身矣,故心无愧怍,则广大宽平,而体常舒泰,德之润身看然也。盖善之实于中而形于外者如此,故又言此以结之。

右传之六章,释“诚意”。[1]

[1]经曰:“欲诚其意,先致其知。”又曰:“知至而后意诚。”盖心体之明有所未尽,则其所发必有不能实用具力,而苟焉以自欺者。然或已明而不谨乎此,则其所明又非已有,而无以为进德之基。故此章之指,必承上章而通考之,然后有以见其用力之始终,其序不可乱而功不可阙如此云。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1]所忿懥[2],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3],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4]。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5]。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1]程子曰:“‘身有’之身当作心。”[2]忿,弗粉反。懥,敕值反,忿懥,怒也。[3]好、乐,并去声。 [4]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5]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

右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1]

[1]此亦承上章以起下章。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检其身。然或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又无以直内而修身也。自此以下,并以旧文为正。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1]之[2]其所亲爱而辟[3]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4]。故谚[5]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6]”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1]人,谓众人。 [2]之,犹于也。 [3]辟,读为僻,犹偏也。 [4]“恶而”之恶,敖,好,并去声。鲜,上声。五者在人本有当然之则,然常人之情惟其所向而不加察焉,则必陷于一偏而身不修矣。[5]谚,音彦,俗语也。[6]硕,叶韵,时若反。溺爱者不明,贪得者无厌,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右传之八章,释“修身”、“齐家”。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1]者,所以事长[2]也;慈者,所以使众也[3]。《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4]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5]。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愤事,一人定国[6]。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7],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已而后求诸人,无诸已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8]诸人者,未之有也[9]。故治国在齐其家[10]。《诗》[11]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12]。之子[13]于归[14],宜[15]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16]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17]云:“其仪不忒[18],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19]

[1]弟,去声。 [2]长,上声。[3]身修,则家可教矣。孝、弟、慈,所以修身而教于家者也。然而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平此,此所以家齐于上而教成于下也。[4]中,去声。 [5]此引《书》而释之,又明立教之本,不假强为,在识其端而推广之耳。[6]一人,谓君也。机,发动所由也。偾,音奋,覆败也。此言教成于国之效。[7]好,去声。 [8]喻,晓也。 [9]此又承上文“一人定国”而言。有善于己,然后可以责人之善。无恶于已,然后可以正人之恶。皆推己以及人,所谓恕也。不如是,则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矣。 [10]通结上文。[11]《诗》,《周南·桃夭》之篇。[12]夭,平声。夭夭,少好貌。蓁,音臻。蓁蓁,美盛貌。兴也。 [13]之子,犹言是子,此指女子之嫁者而言也。[14]妇人谓嫁曰归。[15]宜,犹善也。[16]《诗》,《小雅·蓼萧篇》。[17]《诗》,《曹风·鸬鸠篇》。[18]忒,差也。[19]此三引《诗》,皆以咏叹上文之事,而又结之如此。其味深长,最宜潜玩。右传之九章,释“齐家”、“治国”。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1]而民兴[2]孝,上长长[3]而民兴弟[4],上恤孤[5]而民不倍[6],是以君子有絜矩[7]之道也。[8]

[1]老老,所谓“老吾老”也。[2]兴,谓有所感发而兴起也。[3]长,上声。 [4]弟,去声。[5]孤者,幼而无父之称。[6]倍,与背同。 [7]絜,胡结反,度也。矩,所以为方也。[8]言此三者,上行下效,捷于影响,所谓家齐而国治也。亦可以见人心之所同,而不可使有一夫之不获矣。是以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间各得分愿,则上下四旁均齐方正,而天下平矣。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1]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2]。

[1]恶、先,并去声。 [2]此复解上文“絜矩”二字之义。如不欲上之无礼于我,则必以此度下之心,而亦不敢以此无礼使之。不欲下之不忠于我,则必以此度上之心,而亦不敢以此不忠事之。至于前后左右无不皆然,则身之所处,上下、四旁、长短、广狭,彼此如一而无不方矣。彼同有是心而兴起焉者,又岂有一夫之不获哉?所抄者约,而所及者广,此平天下之要道也。故章内之意,皆自此而推之。

《诗》[1]云:“乐只[2]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3]之,此之谓民之父母[4]。《诗》[5]云:“节[6]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7],民具[8]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9]。《诗》[10]云:“殷之未丧[11]师[12],克配上帝[13]。仪[14]监[15]于殷,峻[16]命不易[17]。”道[18]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19]。

[1]《诗》,《小雅·南山有台》之篇。[2]乐,音洛。只,音纸,语助辞。[3]好、恶,并去声,下并同。[4]言能絜矩而以民心为己心,则是爱民如子,而民爱之如父母矣。[5]《诗》,《小雅·节南山》上篇。[6]节,读为截,截然高大貌。 [7]师尹,周太师尹氏也。[8]具,俱也。 [9]辟,读为僻,偏也。僇,与戮同。言在上者人所瞻仰,不可不慎。若不能絜矩而好恶徇于一己之偏,则身弑国亡,为天下之大戮矣。 [10]《诗》,《文王篇》。[11]丧,去声。 [12]师,众也。[13]配,对也。配上帝,言其为天下君而对于上帝也。[14]仪,《诗》作宜。[15]监,视也。 [16]峻,《诗》作骏,大也。[17]易,去声。不易,言难保也。 [18]道,言也。[19]引《诗》而言此,以结上文两节之意。有天下者能存此心而不失,则所以絜矩而与民同欲者,自不能已矣。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1]。有德此有人[2],有人此有土[3],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4]。德者本也,财者末也[5]。外本内末,争民施夺[6]。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7]。是故言悖[8]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9]。

[1]先慎乎德,承上文“不可不慎”而言。德,即所谓明德。[2]有人,谓得众。[3]有土,谓得国。[4]有国,则不患无则用矣。 [5]本上文而言。[6]人君以德为外,以财为内,则是争门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也。盖财者人之所同欲,不能絜矩而欲专之,则民亦起而争夺矣。[7]外本内末,故财聚。争民施夺,故民散。反是,则有德而有人矣。 [8]悖,布内反,逆也。 [9]此以言之出入,明货之出入也。自“先慎平德”以下至此,又因财货以明能絜矩与不能者之得失也。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1]。

[1]道,言也。因上文引《文王》诗之意而申言之。其丁宁反复之意益深切矣。

《楚书》[1]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2]”[1]《楚书》,《楚语》。[2]言不宝金玉而宝善人也。

舅犯[1]曰:“亡人[2]无以为宝,仁[3]亲以为宝。[4]”

[1]舅犯,晋文公舅狐偃,字子犯。[2]亡人,文公时为公子,出亡在外也。[3]仁,爱也。[4]事见《檀弓》。此两节,又明不外本而内末之意。

《秦誓》[1]曰:“若有一个[2]臣,断断[3]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已有之;人之彦圣[4],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5]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6]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7]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8]哉!”唯仁人放流之,迸[9]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10]。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11]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12],过也[13]。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14],菑[15]必逮夫[16]身[17]。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18]。

[1]《秦誓》,周书。[2]个,古贺反,《书》作介。[3]断,丁乱反。断断,诚一之貌。[4]彦,美士也。圣,通明也。 [5]尚,庶几也。 [6]媢,音冒,忌也。[7]违,拂戾也。 [8]殆,危也。 [9]迸,读为屏,古字通用。犹逐也。[10]言有此媢疾之人,妨贤而病国,则仁人必深恶而痛绝之。以其至公无私,故能得好恶之正如此也。 [11]命,郑氏云:“当作慢。”程子云:“当作怠。”未详孰是。 [12]远,去声。 [13]若此者,知所爱恶矣,而未能尽爱恶之道,盖君子而未仁者也。[14]拂,逆也。好善而恶恶,人之性也。至于拂人之性,则不仁之甚者也。[15]菑,古灾字。[16]夫,音扶。[17]自“《秦誓》”至此,又皆以申言好恶公私之极,以明上文所引《南山有台》、《节南山》之意。 [18]君子,以位言之。道,谓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术。发己自尽为忠,循物无违谓信。骄看矜高,泰者侈肆。此因上所引《文王》、《康诰》之意而言。章内三言得失,而语益加切,盖至此而天理存亡之幾决矣。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1]足矣[2]。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3]。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4]。孟献子[5]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6]”此谓[7]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8]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9]矣。彼为善之[10],小人之使为国家,菑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11]

[1]恒,胡登反。[2]吕氏曰:“国无游民,则生者众多;朝无幸位,则食者寡矣;不夺农时,则为之疾矣;量入为出,则用之舒矣。”愚按:此因“有土”、“有财”而言,以明足国之道在乎务本而节用,非必外本内末而后财可聚也。自此以至终篇,皆一意也。 [3]发,犹起也。仁者散则以得民,不仁看亡身以殖货。[4]上好仁以爱其下,则下好义以忠其上。所以事必有终,而府库之财无悖出之患也。[5]孟献子,鲁之贤大夫仲孙蔑也。[6]畜,许六反。乘、敛,并去声。畜马乘,士初试为大夫者也。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丧祭用冰者也。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君子宁亡己之财,而不忍伤民之力,故宁有盗臣,而不畜聚敛之臣。[7]“此谓”以下,释献子之言也。[8]长,上声。 [9]自,由也。言由小人导之也。[10]“彼为善之”,此句上下,疑有阙文误字。 [11]此一节,深明以利为利之害。而重言以结之,其丁宁之意切矣。

右传之十章,释“治国”、“平天下”。[1]

[1]此章之义,务在与民同好恶而不专其利,皆推广絜矩之意也。能加是,则亲贤乐利各得其所,而天下平矣。凡传十章:前四章统论纲领指趣,后六章细论条目工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诚身之本,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中庸章句四书集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