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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中庸的生态人生观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和谐思想古已有之。在《论语》中更加哲理化,并被作为处理各种人生关系的根本法则。“和”的意思不是“瞎搀和”,而是指“和谐、恰当”。

《论语·学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即不能为了“和”而“和”,“和”不是同一,而是与“同”相对的概念,所谓“和而不同”。“和”的前提是分化和差异。分化和差异是生命的本性,由分化和差异造成世界的丰富多样。但差异和分化还要通过“和”,即多样统一才能构成完整的生命世界。所以“和”,实指“有差异和矛盾的事物之间不仅互容共存,而且互补共生。”(曾永成)正如生态系统中,每一个生物个体或群落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活性因子,因子之间又互相影响,共同营造自己的生存环境。而“同”则是排除多样性与差异性的同一。诚如汤恩佳所言,“和而不同”的思想,是“我们祖先对生物和环境之间物质循环的认识结果,它揭示了生态平衡的客观规律。”

实现和谐的方式就是“中庸”。“中”并不是折中,做事无原则。“中庸”也不是指平庸、圆滑。“中”之义,朱熹解释为:“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名。”冯友兰讲“中”就是“恰到好处。”“庸”,朱熹解释为:“平常也。”庞朴认为“庸”有三个含义:一是“用”,一是“常”,一是“平常”。因此,中庸就是用中,它不同于道家的用弱和佛家的用空。其次,常是相对变而言的不变,不变的也就是永恒的。所以,他们提倡的用中,不是主观设定的,而是本之于常;因而是否用中,也就不容径情任性,而应作为常道来遵守。最后,所谓平常之意,正由于普通而平常,故人人不可离。这样,执两用中,用中为常道,中和可常行,三层意思紧密联为一体,构成“中庸”的全部含义。孔子把它当作君子所具备的最高品格:“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

和谐中庸之道作为儒家处理人生关系的基本方式和总原则,是与仁、义、礼、智、信相辅相成,共同构筑秩序井然、协同发展和生机勃勃的社会生态。

首先,仁是构筑社会生态的基石。“仁”,人其人也,即“拿人当人。”(李零语)当然首先要把“自己当人”,“自己当人”即“修己”;“拿人当人”即“安人”,即守“孝悌”、行“忠恕”。“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故“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如此社会和谐无忧矣!

其次,义是构筑社会生态的价值标杆。“义”,“宜”也,即应该怎么做。它是人的内在道德约束。“以义为质”、“见利思义”“义然后取”成为人生的信条。君子以义为上,“见义而为”勇者也。同时,“君臣之义”不可废,“使民也义”,民有义则心安,心安则理得,理得则无纷乱,无纷乱则万事顺。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第三,礼是构筑社会生态的制约机制。《论语·雍也》说“约之以礼”,“礼”作为一种规范,是对人外在行为的约束。礼的前提是差别,通过差别,建立秩序,形成和谐。具体说,就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不知礼,无以立也。”同时,“礼”和“乐”要结合起来,通过“乐”激发人的情感,调和人的性情,促进“礼”在维持社会秩序中的调节作用。

第四,知是构筑社会生态的智力支持。人生在世,不能“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应努力进取。然人资质有异,勤苦有异,其知也不同:有“生尔知之者”,有“学尔知之者”,有“困尔知之者”,有“困尔不学,民斯为下矣”。知之者何?即“知人”,知人者智也;即善任,“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善任者慧也。知者不惑,不惑则明,明则通,通则和。

最后,信是构筑社会生态的人格保证。信,从人从言,即恪守诺言,说话算数。诚信是人与人和谐交往的人格支撑。“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言必信,行必果”。同时,“信”还是施政要义,“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国而无信,国将不国也。

综上可知,《论语》倡导的中庸之道既“是一种方法论,还是一种价值观,是儒家用来调节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道德准则,以之来维系社会秩序的和谐。”(邵汉明漆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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