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程颢所创理学学派。颢洛阳人,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因称所创学派为“明道学派”。颢十五岁时,听说周敦颐论道,遂与其弟程颐登门求教,慨然有求道之志。最初泛滥于百家,出入于佛老,后返求于六经。与其表叔张载和住在洛阳的邵雍往来甚密。在他们的影响下,颢刻苦钻研,认真体会,将各家思想融会贯通,终于建立了自己的理学体系。长期在洛阳讲学,宣传自己的主张,因形成“明道学派”。
弟子众多,著名者有:刘绚、李吁、谢良佐、杨时,游酢、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侯仲良、刘立之、朱光庭、田述古、邵伯温、邢恕、靳裁之、胡安国、李俊民等。此派宣称“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二程外书》卷十二),把周敦颐的“无极”、“太极”和邵雍的“先天”发展为“天理”,作为最高范畴,认为“理”或“天理”永恒存在,是先于自然和社会而存在的最高原则。认为“一阴一阳谓之道(理)”万事万物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再由阴阳二气交感而生万事万物,“独阴不生,独阳不长。偏则为禽兽、为夷狄,中则为人”。又以为“天理”在伦理上则体现为封建的“三纲五常”,主张为学以“识仁”为主,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又提倡“立静立极”之“定性说”。认为性无内外,强调人心与外不可分,使“物”、“我”浑然一体。提出“天者理也”和“见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宣扬心即性,理即命,故“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本为一事。又认为“良知良能无不丧失”,知识、真理的来源,只是内在于人的心中。在认识天理的方法和步骤上,强调内心静养,“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遗书》卷二上)这种学说,后来被陆九渊和王守仁所继承发展,成为“心学”之先导。
主要著作有程颢《识仁篇》、《定性书》等。此学派与程颐“伊川学派”奠定了宋代理学基础,为南宋朱熹所继承和发展,形成系统程朱理学。其中,此派部分学说又为南宋陆九渊所吸收,形成理学中的“心学学派”。参见“伊洛之学”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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