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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分三等分三段,更有五孝大孝达孝至孝之说
类别:儒学中修 作者:

孝,词语仍然沿用,诠释却不相同。同样的汉字,古今观念理解差异之大,问题之普遍,称之为文化代沟、文化断崖,毫不为过。孔子因为“犬马能养”而否定单纯的“能养”为尽孝,而现在,依然被父母所养却成了劝孝的模本。

古人尽孝有不同的等级。有孝敬,有孝养。如果没有敬,只有养,那么养就不能够称之为孝。另一方面,今人往往看重仪式活动,如跪拜、唱歌之类,又似乎只做敬,不做养,也不是完全的孝。曾子说孝: “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所说养、敬、安、卒,将孝划分为四个程度。古人又分孝为大中小三等,又分孝为始、中、终三段,甚至不孝也有等级。

《孝经》一书,正文仅1800余字,但地位极为特殊。有学者认为《孝经》之称为“经”尚在汉代立太学讲《五经》之前,其意义重大尚在各经之上,有“大本”、“总会”之称,可谓经中之经。

《孝经》文本结构的最明显特征,首先是分列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章,称为“五孝”。“五孝”各有不同的等级层面,名位高的人要求有更高的承担。

“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此处“五孝”与上述孝道之大中小三等,始中终三段,意义不同,不可以一身而兼有之。身为天子诸侯,不可以与匹夫论孝;身为庶人,也不可以与天子诸侯论孝。

《后汉书》载,汉明帝“当谒原陵,夜梦先帝、太后如平生欢。既寤,悲不能寐。即案历,明旦日吉,遂率百官及故客上陵。其日,甘露降于陵树,帝令百官采取以荐。会毕,帝从席前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感动悲涕,令易脂泽装具。左右皆泣,莫能仰视焉”。这段珍贵而感人的情节,顾炎武却有批评,认为: “此特士、庶人之孝,而史传之以为盛节!”

由此自然产生出一个问题: 孔子生三岁而父亡,未冠而母亡,原本无可尽孝,为什么要作《孝经》?孔子少孤,甚至不知父墓所在。如果他想冬温夏清,昏定晨省,左右就养,进奉饮食,像曾参那样“躬行匹夫之孝”,胡可得也?“亲戚既殁,虽欲孝,谁为孝?”如果他想“哭不偯,礼无容”,“擗踊哭泣,卜其宅兆”,像《孝经》所述孝子之丧亲那样,岂可得也?

这问引出了古人对大孝、达孝、至孝的定义。古人言孝,有善继、善述之义,能承接先祖基绪、先祖志意、先祖德行,而能推己及人,惠及百姓,以兴天下,则称之为大孝、达孝、至孝。张载曾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此四句教涵盖了有担当的知识分子宏阔的胸襟和责任意识。其实,这何尝不是“达孝”的一种写照。孝在形式上虽分三等分五孝,但实质上只是一心,行孝不必拘泥,尽心尽力而已。孔子虽然并未亲身奉养父亲,母亲过世又早,但仍不失孝子之名。尽孝,养父母之身,养父母之心,养父母之志,养父母之慧,推而广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中国文化中最为核心的一个精神是孝,但有很多人把儒家的孝道思想看得浅了,甚至认为迂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后代的腐儒错误解释的儒家话语,根本违背了儒家的本意。希望能深入阅读《论语》《孝经》等书,了解儒家的本来面目。

下页:孔子一以贯之,曾子释之,忠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