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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清帝书 吁清维新变法
来源:儒家人物 作者:

要变法,要图强,“不得不假有国者之力”(《戊戌变法前后》),这就是康有为甘冒杀身之祸,犯颜直谏朝廷的最现实考虑。变法前,康有为曾七次上书清帝,系统地阐明了自己的变法主张,敦促光绪帝,下诏定国是,变法救中国。

1.《上清帝第一书》

1888年12月,康有为利用在京参加顺天乡试的机会,以一介微不足道的萌生资格,第—次向光绪帝上奏了《为国势危感祖陵奇变请下诏罪己及时图治折》。在这份奏章中,康有为阐述了中国内忧外患的严重局势,“方今外夷交迫”,而举国“兵弱财穷”,随即提出了以变成法为核心的三点建议——“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在这份奏折中,他还力陈了中国急需变法的三条理由;一曰“今天下法弊极矣”,非变法不可。二曰祖宗之法可变,“治国无法则乱,守而弗变则悖”;“穷则变,变则通”。三曰变法前途光明,“岁月之间,纪纲已振,十年之内,富强可致,至二十年,六道化成,以恢复属地而雪耻下难矣。”

这是康有为第一次系统地向社会公开自己改革社会的政治主张,也是维新派发动变法运动的第一个信号。这次上书尽管未能送达清帝之手,但它却对清廷政局产生了极大震动,人们都将此视为非常的举动,引起了整个京师的哗然。康有为也为此而遭到了“朝士大攻之”(年谱)。

2.《上清帝第二书》——公车上书

1895年春,康有为偕梁启超等人再度赴京会试。时值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清廷同日本签订极其苛刻的《马关条约》。该条约规定,割让台湾、澎湖和辽东半岛,赔款二万万两白银等等,其赔款之巨,割地之广,丧权之重,使得举国骇然。康有为目睹朝廷如此无能,山河破碎,悲愤难忍,拍案而起,大声疾呼:“呜呼噫嘻,万里之广土,四万万之众民,而可有此约哉!”(《中日和约书后》)他吸取了第一次孤军奋战的教训,首先通过其弟子梁启超去鼓动广东、湖南的举人联名上书,然后进一步发动其它各省举人行动起来,共同上书光绪,吁请朝廷拒绝和约。当时在京的18个省的举人,纷纷响应康有为的号召,决定联名上书。大家久慕康有为的大名,故公推他起草奏稿。康有为以满腔悲忿,奋笔疾书,用一天两夜时间,写成一份18000余言的上皇帝书,坚决反对《马关条约》,提出了“拒和”、“迁都”、“练兵”、“变法”四项救国主张。公车们建议光绪皇帝,“下诏鼓天下之气,迁都定天下之本,练兵强天下之势,变法成天下之治”。这就是著名的“公车上书。”

第一,“下诏鼓天下之气”。康有为认为,割让台湾,即亡国之举,“诸国以中国之易欺也”。如此下去,“民心先离,将有土崩瓦解之患”。幻想通过割地以保都畿,“则自叹其肉,手足腹心应时尽矣,仅存元首岂能生存?且行省已尽,何以为都畿哉!”出路仅仅在于拒绝和约,团结民心,救亡图存。康有为吁请光绪,应该速下三诏:一下罪己之诏。“责躬罪己,深痛切至,激励天下同雪国耻。”二下明罚之诏。对主和辱国的权臣,丧师失地的将帅,擅许割地、辱国通款的使臣,守御无备的疆吏,或明正典刑,或予革职,黜退尸位大僚,无妨贤路。“庶几朝政肃然,海内吐气,忭颂圣明,愿报国耻。”三下求才之诏。“诏下九卿、翰詹、科道、督抚、两司,各举所知,不论已仕未仕,引见擢用,随才器使。昔汉高之于樊哙,每胜增其爵级,其于韩信,一见即拜大将。凡有高才,不次拔擢。天下之士既怀国耻,又感知遇,必成致死力以报皇上。”康有为预言,只要三诏一下,赏罚得当,士气咸伸,“天下必距跃鼓舞,奔走动容以赴国家之急”。

第二,“迁都定天下之本”。康有为认为,首都为天下之根本。“方今旅顺已失,威海已回,险阻无有,京师孤立……无以为防守之计。”“故非迁都,智者无所骋其谋,勇者无所竭其力,必将坐困胁割尽而后已。夫以一都城之故而亡其国,岂不痛哉!”所以当今最要紧的事之一,就是迁都西安。只要一迁都,即使是失去旧京,也无足轻重,“而朝廷深固不为震慑”。凭西安之险要,日本人是无法攻占的,则都城可保。“或偏就驾驭,不必割地,和议亦成,即使不成,可以言战矣,故谓迁都以定天下之本此也。”

第三,“练兵强天下之势”。康有为提出,用选锋、选将、购械的办法,训练重兵,以待敌变。一夫用兵者,用其气也”。至于选将,则“贵新不贵陈,用贱不用贵”。他还提出让各地方绅士自办团练,不拘一格推荐“忠义沈毅慷慨知兵之士”。此外,康有为还清光绪帝“宜选精于制造操守廉洁之士,专购英黎姆斯枪十数万以备前敌,并广购毒烟空气之炮、御弹之衣,庶器械精利,有恃无恐,是谓购械。”在康有为看来,只要有精兵、猛将,再加武装以精良装备,就能稳操胜券了。

第四,“变法成天下之治”。这才是康有为此次上书的核心。在康有为看来,以上所陈三策,“皆权宜应敌之谋,非立国自强之策也”。只有变法,才足以自强立国,“非变通旧法无以为治”。

如何变法图强?康有为提出了四项建议。

(1)富国。“变之之法,富国为先”,其法有六:

一曰印行钞票。康有为认为,聚举国之财,收举国之利,莫如钞法。“今天下银号报明赀本,皆存现银子户部及各省藩库,户部用精制钞,自一至百,量其多少,皆给现银之数而加其半,许供赋税录饷。其大者户部皆助赀本,其亏者户部皆代摊偿,助其通流,昭彰大信。巨商乐借国力,富户不患倒亏”。随着统一钞票的流通,国家可扩大商务,可筹集军饷,可聚资建设,可致国富民强。

二曰兴修铁路。康有为指出,铁路“可缩万里为咫尺,合旬月于昼夜”,方便运输、经商与交流。鉴于修筑铁路耗资巨大,款项难筹,故建议允许由私人资本修筑铁路。这样不仅国家可收入七千万两银钱,“且可裁漕运而省千万之需,去驿铺而溢三百万之项。”

三曰发展机器轮舟。即允许民间设立机器工厂和轮船公司。“机器厂可兴作业,小轮舟可便通达……宜纵民为之并加保护”。

四曰开矿。康有为提出,西方许多国家都因采矿而富强,而我国“藏富于地”,但“亘古封禁,留待今日”。他建议应该加强矿学研究,注意开采地下资源,并由国家加强管理。“选才督办而无滥私人,则吾金、银、煤、铁之富可甲地球。”

三曰铸造银币。即一自铸银元以收利权,以改变洋圆在中国泛滥的局面。

六曰设立邮政。康有为认为,“我中国人四万万,书信更多,若设邮政局,以官领之,递及私书,给以凭样,与铁路相辅而行,消息易通,见闻易广,进而坐收千余万之款,退可省三百万之驿,上之利国,下之便民。”

(2)养民。养民之法有四:

一曰务农。提倡科学种田,主张以农为主,多种经营。

二曰劝工。奖励科学创造发明。

三曰惠商。减免重税,保护商业。

四曰恤穷。扶贫济弱团结民心。恤之之法有三,移民垦荒、教工、养穷。

(3)教民。教民之法有四:

一曰普及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尝考泰西之所以富强,不在炮械军兵,而在穷理劝学。彼自七八岁,人皆入学,有不学者责其父母,故乡塾甚多,其各国读书识字者,百人中率有七十人。”所以这些国家民智大开,社会文明程度也随之提高了。故康有为建议,请朝廷下令,州县乡镇都要建立图书馆,以增加民众的见识;乡村一律设立学塾,儿童皆得入学。

二曰改革科举。建议皇上改武科为艺科,令各省州县普遍建立艺学书院。各级考试,除试经论一题外,主要是考核历史、时事和策论,量才录用。文科各级考试,也以考核历史掌故,世界知识为主。“其有创著一书,发明新义,确实有用者皆入翰林,进士授以检讨,举人授以庶吉士,诸生授以待诏。如是则天下才智大开,奔走鼓舞以待皇上之用”。

三曰开设报馆。“近开报馆,名曰新闻,政俗备存,文学兼述,小之可观物价,琐之可通时务。外国农业、商学、天文、地质、教会、政律、格致、武备各有专门,以为新报,尤足以开拓心思,发越聪明,与铁路开通实相表里,宜纵民开设并加奖励,庶稗政教。”

四曰设立道学。其目的在于发明孔子之道,扶圣教而塞异端。“今宜亟立道学一科,其有讲学大儒发明孔子之道者,不论资格并加征礼,量授国子之官,或备学政之选。其举人愿入道学科者,得为州县教官。”“并令乡落淫词悉改为孔子庙,其各善堂会馆俱令独祀孔子,庶以化导愚民”。

(4)改革内政外交。

康有为提出要改革官制,重视外交,置议郎等。关于官制改革,关键在于裁汰冗员,“以彼冗繁,增此廪禄”。关于外交,应该重视外交人才的培养,“立使才馆,选举贡、生、监之明敏辨才者,入馆学习。……学成或为游历,或充随员,出为领事,擢为公使,庶几通晓外务,可以折冲”。关于“置议郎”一事,康有为特别重视,将其作为内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故特别请求光绪帝“特诏颁行海内,令士民公举博古今、通中外、明政体,方正直言之士,略分府县,约十万户而举一人,不论已仕未仕,皆得充选,因用汉制,名曰议郎。……凡内外兴革大政,筹饷事宜,皆令会议于太和门,三占从二,下部施行”。康有为认为,这样便能消除君臣隔绝,官民隔绝的状态,实现“君民同体,情谊交孚,中国一家,休戚与共,以之筹饷,何饷不筹?以之练兵,何兵不练?合四万万人之心以为心,天下莫强焉”!

公车上书,是康有为维新变法纲领的反映,它包括了康有为变法的基本主张,标志着康有为维新思想的成熟。

在这次京城会试中,38岁的康有为终于中了进士,被钦点工部主事。

3.《上清帝第三书》

1895年5月29日,刚中进士不久的康有为写了《为安危大计,乞及时变法,富国养民,教士治兵,求人才而慎左右,通下情而图自强,以雪国耻而保疆国呈》。这次上书补充和发挥了公车上书中的内容,向光绪帝提出了自强雪耻的四大方案:富国、养民、教士、练兵。康有为就练兵一策还提出了六项措施:“一曰汰冗兵而合营勇,二曰起民兵而立团练,三曰练旗兵而振满蒙,四曰募新制以精器械,五曰广学堂以练将才,六曰厚海军以威海外。”康有为认为,要实施上述四大方案,关键在于“求人才而擢不次,慎左右而广其选,通下情而合其力,三者而已。”

最后,康有为再次请求光绪立即变法,“伏乞皇上远览《诗》、《易》之所戒,(近)鉴俄、土之兴衰,独揽乾纲,破除旧习,勿摇于左右之言,勿惑于流俗之说,立事必有利弊,权其重轻,听言必有是非,察其迂切,断自圣衷,更新大政,宗庙幸甚!天下幸甚!”

几经转呈,康有为的这次上书终于到了光绪的手里,这是光绪读到的康有为的第一份奏折。“上览而喜之”,下令军机处抄录三份,一份存乾清宫,一份存勤政殿,一份存军机处,并下令抄发各省督抚将军会议复奏。足见光绪帝对此条除的重视程度极高。它成了推动光绪下决心变法的重要契机。

4.《上清帝第四书》

6月30日,即康有为上书后一个月,他又撰写了《为变通善后,讲求体要,乞速行乾断,以图自强呈》。此次上书主要“言变法次第之故”,“缓急先后之序”。康有为建议光绪,一是立科以励智学,奖励创新发明,使“国人踊跃,各竭心思,争求新法”。二是设议院以通下情。通下情的措施有五:一曰下诏求言,二曰开门集议,三曰辟论顾问,四曰设报达聪,五曰开府辟士。

在《上清帝第四书》中,康有为第一次提出,要讲明国是,实行全面的根本性改革,“尽弃旧习,再立堂构”,反对“补漏缝缺”。

从5月2日至6月30日的两个月中,康有为连续三次上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纲领,从而将维新变法运动推向了第一个高潮,康有为成为了人们公认的维新运动的领袖。

5.《上清帝第五书》

1897年12月,中国面临着帝国主义的瓜分狂潮,德国人强占了胶州湾。康有为写了《外衅危迫,分割氵存至,急宜及时发愤,革旧图新,以少存国祥呈》。在第五次上清帝书中,康有为再次给光绪开具了救国良方:“伏愿皇上因胶警之变,下发愤之诏,先罪己以励人心,次明耻以激士气。集群才咨问以广圣听,求天下上书以通下情,明定国是,与海内更始。自兹国事付国会议行,行尊降贵,延见臣庶,尽革旧俗,一意维新。大召天下才俊,议筹款变法之方;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至于变法模式,康有为为光绪提供了三种以供选择:上策是“择法俄日以定国是,愿皇上以俄国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中策是“大集群才而谋变政。”下策是“听任疆臣各自变法”。在康有为看来,能行上策则国家可以强盛;能行中策则国家尚可维持积弱的局面;即使是行下策,中国也不至于亡国。如果皇上不采纳这些建议,则国家将会灭亡。

这次上书是康有为历次上书中所开列变法内容最详尽的一次。在第五书中,康有为第一次提出学习俄、日维新变法的经验,走日本明治维新的道路。在第五书中,还第一次提出制定宪法的主张,明确了实行君主立宪政治体制的轮廓。

6.《上清帝第六书》

康有为不停地上书光绪,但能送达转呈的很少,大多数被扣下来了,看不出朝廷有采纳变法主张的迹象。康有为感到十分失望,打算离开京师回广州。光绪的老师翁同龢真诚地挽留了这位维新变法的领袖。与此同时,给事中高燮曾为他上了第一个正式奏荐折,请求圣上召见康有为。由于恭亲王等人的反对,光绪帝只好令縂锂衙门大臣接见康有为,“询问天下大计,变法之宜”。在总署西花厅,便出现了康有为舌战群臣的一幕。

1898年1月24日下午,李鸿章、翁同龢、荣禄、廖寿恒等官员接见了康有为。接见气氛严肃而紧张。一开始,守旧派大臣荣禄就高谈祖宗之法不能变。康有为反驳说:“祖宗之法以治祖宗之地也,今祖宗之地不能守,何有于祖宗之法乎?”刑部尚书廖寿恒问道:“变法当从何着手呢?”答曰:“宜变法律,官制为先。”李鸿章马上就此质问道:“然则六部尽撤,则例尽弃乎?”康有为回答说:“今为列国并立之时,非复一统之世,今之法律官制,皆一统之法,弱亡中国,皆此物也,诚直尽撤,即一时不能尽去,亦当斟酌改定,新政乃可推行。”户部尚书翁同龢询问了如何筹款的问题。康有为主张,向世界先进国家学习,改革财税制度。“日本之银行纸币,法国印花,印度回税,以中国之大,若制度既变,可比今十倍”。他最近著的《日本变政记》和《俄彼得变政考》可供朝廷参考(年谱)。

这次会见进行了三个小时。光绪听了会见汇报后,非常高兴,很想亲自召见,直接听听康有为的见解,无奈恭亲王等人仍以皇帝不见四品以下官吏为由加以阻挠,光绪只好传令康有为条陈所见,并进呈《日本变政考》和《俄彼得变政记》。这次会见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康有为取得了可直接上书皇帝的特权。《上清帝第六书》即是产生于这种背景之下。

1898年1月29日,康有为写了著名的《应诏统筹全局折》,或曰《为外衅危迫,分割港至,急宜及时发愤,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革旧图新,以存国祥呈》。在这篇奏折中,康有为提出了“全变”思想。“观万国之势,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夫方今之病,在笃守旧法而不知变,处列国竞争之世而行一统垂裳之法。”康有为列举了世界上固守旧制而亡国的国家,前车之辙,犹可鉴也。

康有为主张中国的变法仿效日本的维新制度,因为在世界各国中,日本的许多情况与中国近似。“考其维新之始,百度甚多,惟要义有三: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国是,二曰立对策所以征贤才,三曰开制度局而定宪法。”根据日本的经验,康有为建议光绪帝,若要变法,宜首先抓以下三件事:

第一,大集群臣于天坛、太庙或乾清门,宣布变法维新,“诏定国是”。

第二,“设上书处于午门,日轮派御史二人监收,许天下士民皆得上书。”所有官员的意见,允许直接反映,不得由堂官代表转达,有“称旨”的,召见察问,量才录用,这样才“下情咸通,群才辐辏矣。”

第三,“设制度局于内延,选天下通才十数人入直其中”,皇上每日亲临商榷,订立各种新章。按康有力的设想,“既立制度局总其纲,宜立十二局分其事”——法律局、度支局、学校局、农局、工局、商局、铁路局、邮政局、矿务局、游会局、陆军局、海军局。

这个奏折充分表达了维新法的改革主张和施政方针,成了后来指导“百日维新”的变法指南。光绪读后深受启发,推行维新变法的意志日益坚定了。

7.《上清帝第七书》

1898年3月12日,康有为第七次上书光绪帝——《译纂俄彼得变政记成书可考由弱致强之故折》。康有为鼓励光绪学习俄国。“惟俄国其君权最尊,体制崇严,与中国同。其始为瑞典削弱,为泰西摈鄙,亦与中国同。然其以君权变法,转弱为强,化衰为盛之速者,莫如俄前主大彼得,故中国变法莫如法俄,以君权变法莫如采法彼得。”这个折子的呈上,在催促光绪痛下决心立即变法方面,颇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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