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宋朝的恩荫制度,中级以上(五、六品以上)大臣的子弟和后人都享有补官的特权,司马光的父亲官居四品,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15岁的司马光就得到了恩补郊社郎的官位,不久,又改授他为将作监主簿。这个职位是很低的小官,实际上并没有多少事做,他一面以学习为主,一面干一些公事,受到了初步锻炼。但是,受恩补入仕的人,往往不受重视,胸怀大志,饱读经书的司马光,毕竟不是平庸之辈,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三月,刚满20岁的司马光便一举高中进土甲科,显示了他自幼刻苦学习而造就成才的丰硕成果。这样年轻就中了进士,在当时是少见的。中进士后,朝廷授他以奉礼郎,华州判官之职,他在华州任职不到一年,又随他父亲到苏州做官,不久母亲、父亲相继病逝,他按制度服丧数年,于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结束了五年的丁忧闲居生活,继续做官,庆历四年担任了武成军(今河南滑县)判官之职,次年改任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韦城(治所在今河南东)县事,在那里一年多就得到了“政声赫然,民称之”的美誉,在此期间,他还利用政务之暇读了许多典籍,写出了历史论文数十篇。自此以后,他更加热爱史学,集中精力研究历史,用他敏捷的才思评议历史人物和事件,意图从中探索历代统治者的治国得失之道。
庆历五年(1045年),27岁的司马光被调到京城作官,改授为大理寺评事,补国子监直讲,不久又迁任大理寺丞,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年)由他父亲生前好友、当时任宰相的庞籍推荐担任了馆阁校勘并同知太常寺礼院。馆阁校勘是负责编校图书典籍工作的职务,这对爱好经史的司马光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职务,为他借阅朝廷秘阁藏书提供了方便,对于他经史研究十分有利。在这期间,他写了《古文孝经指解》,并约同馆阁僚友集体上疏请求把荀子和扬子的书加以考订印行,不致使先贤之经典湮没不传。在同知太常寺礼院的职事中,他对于维护封建礼法制度也很认真负责。
皇祐五年(1053年),司马光又在庞籍的推荐下迁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他从此担任了史官的职务,在此期间,他更专心致志地研究史学,探求先贤治国之道,联系当时政治实际取得了很大成果。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以后,他与当时很有名的官僚学者欧阳修、王安石、范镇、宋敏等人有了很好的友谊,他们之间志趣相投,使司马光在学术和政治生活中得到很多教益。这时由于多次举荐他的庞籍失去相位,出任郓州(今山东东平县)知州司马光也被调离朝廷,作了庞籍的助手,出任郓州学典,再升任该州通判。第二年冬,他又随庞籍去并州冲太原市)任通判。在并州期间,司马光感到自己官职卑小,不能在皇帝身边施展自己宏大的政治抱负,写了一首送友人的诗,其中说:
我今三十余,汩没无他奇。正恐浮食人,敢言位犹卑。(《传家集》卷2《守次道初登朝呈同言》)
感到前途渺茫,不能为时所用。不禁感叹地在另一诗中说:“我年垂四十,安待无华欺?所悲道业寡,泊没无他贤,深惧岁月颓,宿心空弃捐。”(《传家集》卷2《初见白发慨然感怀》)。然而,他平生所怀“忠君、利国、养民”之志,却时时不忘。当时的宋仁宗无后,到47岁还没有立太子,朝野上下都为此事担心,深恐将来发生争夺皇位的宫廷内乱。但是,一般官员都怕惹怒皇帝,招来横祸,不敢进言。对这样的事,只有极个别不怕死的忠臣才敢出面进谏,当司马光知道此事,并得知自己在朝担任谏官的好友范镇已开始上疏请尽快立嗣,他也立即写了《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状》,配合范镇力争早日建储。他在上疏中恳切地详陈利害,说明立嗣是“朝廷至大至急之务”。并在上疏中最后强调说:“若失时不断,悔之无及。”(《传家集》卷19)不料此疏被置之不理,义无反顾的司马光竟不怕危险,又连上两疏,决心以丢官和效死来竭力议争。结果还是“杳然若投沙砾于沧海之中,莫有知其所终者。”(《传家集》卷58《与范景仁书》)他不得已暂时沉默下来。·
司马光从20岁入仕做官直到68岁病死,其间除有15年时间从事《资治通鉴》编修工作,其余30余年担任官职。在这30多年的政治活动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他以一个忠君、忧国和直言敢谏的贤臣的形象表现了他的政治见解并以此显扬于当世。特别是在他五年的谏官(公元1061—1065年)任上,认真履行了一个言官的职责,关心政事,对朝廷竭尽忠诚,五年之中,前后共上奏章177余招,其中对有些重大事件一奏再奏,多重奏至六、七次,表现他为北宋政权的巩固而出谋画策不惜呕心沥血。在这一时期,他的进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件大事上:
第一件大事是,首先是他按照儒家传统的治国之道的要求进陈了“三言”、“五规”。他的“三言”是指关系国家盛衰的君道、官吏、军队三大关键问题如何改进。他把三个问题分别称之“陈三德”,“言御臣”,“言练兵”。关于君道问题他提出了仁君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其大意是作为一个好的君主,必须搞好自己的修养,提出人君的标准之一是“仁”,主要是“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标准之二是“明”,主要是“知道义,识安危,别贤愚,辨是非”,第三是“武”,是要做到“惟道所在,断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疑。”他认为,上述三条是人君治好国家的根本条件,因为在他看来,国家之盛衰系于人君一身。·他把国家命运完全寄托于皇帝。所谓“御臣”,主要讲的是对官吏的选拔和赏罚,他说:“臣闻致治之道无他在,三而已。一曰任官,二曰信赏,三曰必罚。”在“言练兵”一条中,他提出了整顿军队的意见,主张精简军队,提高战斗素质。
关于“正规”之谏,是在“陈三德”的基础上进行规劝人君治理好国家,提出的一些补充意见。所谓“五规”,第一规谓之“保业”,劝诫皇帝要“夙兴夜寐,兢兢业业”地求治,说明国家政权“得之至艰,守之至难”的道理。第二规谓之“惜时”,就是要求皇帝不失时机“立纲布纪,定万世之业”,他把皇帝基业比做一座巨室,要求守巨室将以传其子孙的皇帝“实其基堂,壮其柱石,强其栋梁,高其垣塘,严其关键。”巨室筑成之后,要求做到使其“亘千万年无颓坏。”他说:“夫君者国之堂基也;礼法者,柱石也;公卿者,栋梁也;百吏者,茨盖也;将帅者,垣塘也;甲兵者,关键也。是六者不可不朝念而夕思也。”这段话表明了司马光治国思想的基本观点,完全是一派封建贤臣的金玉良言。第三规谓之“远谋”,劝皇帝要有深谋远虑,“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第四规谓之“重微”,劝皇帝时时警惕,做到防微杜渐,“销恶于未萌,洱祸于未形。”第五规谓之“务实”,强调“为国家者必先实而后文”,凡一切政教设施,必须讲求实际,做到“拨去浮文,悉敦本实。”以上五规均以“保业”为目的,其余四规都是为实现这一目的的具体途径。
“三言”,“五规”的提出,构成了司马光治国之道的方案,也是他的政论思想之纲目和明确的施政纲领。这些建议虽不曾被最高统治者所采用,但却在统治者集团内部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第二件大事是继续恳请建储。这是司马光为谏官之后所关注的第二件大事。作谏官之前,他曾接连三次上疏,力陈早日建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任谏官后的第一次面见仁宗皇帝,就当面提醒他说:“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力行。”(顾栋高《司马温公年谱》卷2)仁宗帝也当面赞扬了他的上疏是“忠臣之言”。可是事隔很久,仍未实行,为此,司马光又继续上疏,催促仁宗接纳他的请求,结果终于使仁宗帝下了决心,把他的奏章发送中书省会议定实行。事隔不久,仁宗将其堂兄濮安懿王赵永让的第13子赵曙立为皇太子。两年以后,仁宗就死了,遗诏命赵曙即位,他就是宋英宗。这个关系到统治核心是否稳固的大问题,在司马光的努力下,终于得到了解决。
第三件大事是调解英宗和皇太后的皇室内部矛盾。宋仁宗于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病故,赵曙于四月一日正式即皇位,几天之后生了重病,不能亲政,由皇太后曹氏垂帘,代管军国大事。当时北宋统治表面平静,实际上是内外矛盾尖锐,处在危机四伏之中。司马光等人为此忧心忡忡,深怕不是亲生母子的曹太后同英宗皇帝不和,造成统治核心的分裂。情况确实如此,英宗多病,同母太后的关系时好时坏,在病重时对母后“时有不逊语”,加上有人从中离间,弄得太后大不高兴,一些曾反对立英宗为太子的大臣就“乘机阴进废立之说”(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1)。在这种情况下,使得两宫的矛盾日益加深,司马光绞尽脑汁,一再上疏调和两宫的关系,重点是明陈两宫不和的危害性,苦口婆心地劝导英宗孝谨太后,在他的调停下终于收到很好的效果,从而巩固了统治核心的内部团结,避免了一场危机的发生。后来,太后终于还政于英宗,而母子和好的情况继续加强。
第四件大事是在任谏官期间,本着“安国家,利百姓”的原则为民请命。司马光有较长时期在地方做官,对老百姓的困苦有所了解,他有一首名为《道傍田家》的诗,道出了农民的艰苦情况:
田家翁妪俱垂白,败屋萧条无壮息。翁携镰索枢携箕,自向薄田收黍稷。静夜偷春避债家,比明门外已如麻。筋疲力敝不入腹,未议县官租税促。(《皇朝文鉴》卷21)
这首诗的内容表明司马光对下层农民的疾苦是很关心的,他对城市贫民也很同情,在另一首诗中写道:
因思闻井民,糊仰执薄技。束手已连旬,妻儿日憔悴。囊钱与盎米,薪木同时匾。败衣不足准,搏手坐相视。(《传家集》卷3,《八月十七夜省·纪事呈同舍》)
鉴于这种情况,司马光想到自己负有解救斯民之责,深深感到有愧于心,认为必须设法富民,使之能得到温饱,于是又写道:“一夫有不获,伊尹深为羞。何当富斯民,比屋困仓稠。”(《传家集》卷32,《言蓄积札子》)很想在这方面实现他的愿望。他在谏官任上,除了关注于巩固国家基业的大事之外,也本着“国以民为本”的原则,进谏了一些要求关心人民疾苦,减轻人民负担的意见,其主要内容是根据孔子“节用而爱民”的思想,请求统治者带头崇尚节俭紧缩财政开支,禁止乱摊乱派和惩治横征暴敛之官,同时还要求统治者爱惜民力,不要滥征百姓当兵。遗憾的是他的这一番苦心献策,却未得到采纳。以上谏议,虽然是本着忠君、利国、养民的儒家政治原则,为统治阶段的根本利益着想,但比起当时多数昏庸腐败贪戾的统治者成员来,算得上是一位为民请命的正直、清明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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