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儒学紧扣社会、人生的现实问题,以仁义礼乐为价值体系,干预社会政治生活,努力于社会风俗的改善,重人道、轻天道,所以孔子“罕言性与天道”,“六囧闔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孟子把天和人的心性联合在一起,提出“尽心”、“知性”以“知天”,以此达到天人相通的目的。但孟子所说的“天”还不是有目的、有意志的人格神。荀子更强调“唯圣人为不求知天”,提出“明于天人之分”,“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荀子·天论》)的光辉思想。因此,先秦儒学始终洋溢着理性的精神。但到了秦汉以后,特别是经过董仲舒的改造,先秦儒学的理性主义精神被泯没不彰。天被描绘为一个有意志的人格神,在冥冥之中主宰着人间的祸福与国家的治乱兴衰。这种“天人感应”思想虽经王充等唯物论者的批判,但一直在汉唐意识形态领域居于统治地位,儒学被披上了神学的外衣。连韩愈也信守这种天命论,将人的贫富贵贱归之于天命。认为“贤不肖存乎己,贵与贱、祝与福存乎天”。在柳宗元时代,“务言天而不言人”,推天引神的风气泛滥,柳宗元继承荀子以来的人本主义传统,力图通过自己的努力,剥落笼罩在儒学头上的神学外衣,还“圣人之道”以本来面目,恢复儒学的“人学”特征。
柳宗元在他的著作中,阐明传统儒学的根本精神,对天人感应、鬼神迷信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发扬了葡派儒学的理性精神。在宇宙论问题上,柳宗元认为,关于悠远而渺茫的宇宙起源问题,虽然有过许多荒诞的传说,但都不足以信。事实上,昼夜交替、万物生成,都是“元气”运动的结果,并没有什么外在力量使其如此。他以《天对》为题,对屈原《天问》中提出的一些问题作了系统的解答:“本始之茫,诞者传焉。……囗黑晰砂,往来屯屯。囗昧革华,惟元气存,而何为焉?”所以,“天”“地”都是元气的不同表现形式:“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天说》)
解决了宇宙观的问题,天人关系、自然与社会的关系也就迎刃而解了。神学目的论认为人类社会的命运是由上天掌管,人的自由被神剥夺了。柳宗元的宇宙论中已经排除了一切造物主的地位。他说:“天地,大果囗也;元气,大痈痔也;阴阳,大草木也。其乌能赏功而罚祸乎?功者自功,祸者自祸。欲望其赏罚者大谬;呼而怨,欲望其哀且仁者,愈大谬矣。”(《天说》)因此,人间的祸福完全由人类自身造成,与上天不相干。所以他说:“或者务言天而不言人,是惑于道也。胡不谋之人心,以孰吾道?吾道之尽而人化焉,是知苍苍者焉能与吾事,而暇知之哉?”(《断刑论》下)他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各有自身运行的法则,两者是互不干预的。他说:“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二之而已,其事各行不相预。”他反复重申“天人不相与”,“天人相分”的目的,在于论述“人事”对于社会、人生具有决定性作用,人类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他说:
圣人之道,不穷异以为神,不引天以为高,利于人,备于事,如斯而己矣。(《时令论》上)
本着上述认识,柳宗元对两汉以来所谓的“受命之符”的神学说教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明确批出:“且古之所以言天者,盖以愚蚩蚩者耳,非为聪明睿智者设也。”(《断刑论》下)他认为“天”“神”都是用于“神道设教”,真正的“聪明睿智者”是不应该相信它的。他说:“圣人之道,不穷异以为神,不引天以为高,故孔子不语怪与神。君子之谏其君也,以道不以诬,务明其君,非务愚其君也;诬以愚其君,则不臣。”臣子如果向君主鼓吹神、怪,就不配为臣。他批评董仲舒、司马相如、扬雄、班彪:班团等人“推古瑞物以配命”的天人感应说“不足以知圣人立极之本,显至德、扬大功,甚失厥趣”,违背了儒学的传统精神。他认为,国家的治乱兴衰并不取决于什么“天命”,而是取决于“人”,符瑞也并不代表着吉祥,只有“仁”才是吉祥的。他说“受命不于天,于其人;休符不于祥,于其仁”。人心的向背决定了王朝的兴衰,是否有仁德,行仁政,是衡量国家吉凶的标志。“人道”与“仁道”互相依存,是统一的。传统儒学认为“仁者,人也”,“仁者爱人”,柳宗元也认为“未有丧仁而久者也,未有恃祥而寿者也。”所以为政者必须关心民生,顺乎民情:“黜休祥之奏,究贞符之奥,思德之所未大,求仁之所未备,以极于邦治,以敬于人事。”可见他的思想是以传统儒学为指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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