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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儒学的价值本体论与实践的形上学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现代新儒家作为一个学术流派,其学术理路是出于对西方哲学的回应而展开的。因此,其重要的特征便是形上学的建构。而且,这种建构使得儒家形上学在宋明儒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然而,他们的形上学建构与以“事实本体论”为基础的“知解的形上学”理路明显不同,而是多以心性儒学为本即基于“价值本体论”的理论建构。在现代新儒家诸代表人物当中,此方面最有代表性者乃牟宗三。牟宗三的代表性在于,他以道德为入路不仅建构成“价值本体论”,而且亦建构起作为“实践的形上学”--“道德的形上学”--的完备形态。

在“道德的形上学”的建构中,牟宗三放弃了对宇宙生成发展过程的思构,而是以“良知”之“真我”作为本体进行了建构。既然“良知”之“真我”是本体,它就必须能够应对多种理论诉求,否则它便不可称之为“本体”。牟宗三通过解析“我”完成了这一任务。在他看来,“良知”本体包括三个“我”: 一是“物自身的我”,是知体明觉之“真我”,由“智的直觉”以应之;二是“心理学意义的我”,是“现象我”,由“感性直觉”以应之;三是“统觉我”即“认知我”,由“形式直觉”以应之。不过,在牟宗三,三个“我”虽各不相同,但最终都统一于“物自身”之“真我”: “真我”是“智的直觉”之自视之“我”,“现象我”是以“感性直觉”应对“真我”时所起现之“我”,“认知我”则来源于“真我”之“自我坎陷”。这样,牟宗三虽然在本体层面给与“现象”和“知性”以确认和安顿,但它们并不具有独立地位,而是“牢牢”被作为本体的“真我”所统摄。这样,在“真我”统摄下的“三我”不仅有一个共同的本体,而且可以应对多方面的理论诉求。因此,牟宗三完成了本体论的建构。但是,显而易见,上述建构不是“事实”意义上的,而是“价值”意义的,即“万有”依此本体而拥有了价值和意义,而非指本体创造、创生万物。

在确立了“价值本体”后,牟宗三借用佛教“一心开二门”的模型来建构其“道德的形上学”体系。在佛教,“二门”由“一心”“开出”,故“一心”对“二门”具有“统摄”地位;同时,在“一心”之统摄下,“二门”不仅回答“真如门”之“真谛”,亦回答“生灭门”之“俗谛”。可见,“一心开二门”实是一个完备的理论体系。在牟宗三看来,“一心开二门”可作一“公共模型”使用: “良知”即“真我”对应佛教的“一心”,“无执的存有论”和“执的存有论”分别对应佛教的“真如门”和“生灭门”。那么,什么是“无执的存有论”呢?在牟宗三,此即是关于“物自身界”的存有论。什么是“执的存有论”呢?此即是关于“现象界”的存有论。这样,牟宗三通过将“一心”改换为“良知”的“真我”,将“真如门”和“生灭门”改换为“无执的存有论”和“执的存有论”,不仅再次确认了以“良知”之“真我”为本体的“价值本体论”,而且亦基于此确立起“道德的形上学”的体系框架。

对于这样一种体系的意义,牟宗三有清醒的认识。在他看来,“知解的形上学”是在古希腊传统下由外向上翻、以把握自然为旨归的,其基本内容由讨论“形成之理”的“本体论”与由讨论“实现之理”的“宇宙论”所构成,其基本精神是“分解的尽理精神”。所谓“分解”,即是由“智的观解”所规定的“抽象义”、“偏至义”和“遵循概念以前进义”;所谓“尽理”,即是以逻辑、科学所探讨之“是什么”的“有”之理。而“道德的形上学”则不同,它是由内向上翻、将生命存在接通终极价值本源,同时又从至上的价值本体落实到万物存在。因此,“道德的形上学”的其本精神是“综合的尽理精神”。所谓“综合”,是指“上下通彻,内外贯通”;所谓“尽理”,即指“尽心”、“尽性”和“尽伦”、“尽制”的统一。质言之,个人内在的实践工夫和外王礼制的统一即是“综合的尽理”。在牟宗三,既曰“综合的尽理精神”,“道德的形上学”作为一种关于生命的学问,就必然包含着两个理论面向: 其一,乃指个人修身方面的事情,即“内圣”的层面;其二,是指治国平天下的事情,即“外王”的层面。

牟宗三认为,“道德的形上学”是一种“实践的形上学”,但“实践的形上学”并不止“道德的形上学”一种,它还包括佛家和道家的形上学。在他看来,佛家和道家的形上学亦是基于“价值本体论”的形上学。然而,从其理论入路来看,“道德的形上学”和佛家、道家形上学有着明显的不同。“道德的形上学”是从正面去分析,是从道德实践入手,并没有脱离现实生活,其所寻求的是一种与现实融通的方式,故是“入世”哲学。佛家和道家的形上学却是从负面去说,寻求的是一种解脱之道,是“求止”、“求寂”的理路,故是一种“解脱”的形而上学,最终的归宿是一种“出世”哲学。既有此区别,牟宗三遂认为,“道德的形上学”必然是大宗,而佛、道形上学则必然成为旁枝,因为人之为人是必须也必然要“入世”的。这样,牟宗三不仅将“道德的形上学”与“知解的形上学”区别开来,而且亦将它与佛、道之“实践的形上学”区别开来。

如前所述,“后形而上学时代”并不意味着形而上学的“终结”。无论从理论上探讨,还是就现实形态来看,显而易见,除了传统的“事实本体论”及其“知解的形上学”理路外,还存在“价值本体论”及其“实践的形上学”这样一种新的形而上学理路。这样看来,牟宗三“道德的形上学”的建构不仅推进了儒学的发展,而且亦化解了“知解的形而上学”的困境。若就着上述比喻来说,“道德的形上学”就是传统形上学进入“死胡同”之后牟宗三所找寻到的新路。因此,“实践的形上学”不仅当为“后形而上学时代”儒学形上学的发展方向,亦当为所有形上学的发展方向。总而言之,在笔者看来,所谓“后形而上学时代”并不意味着形而上学的“终结”,而只是理路的变化。可喜的是,这种变化不仅仅是一种变化,它体现了形而上学的一种发展,而这种发展是由儒学所贡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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