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七世纪的欧洲,巴罗克艺术的繁荣,已如前所述;但到十八世纪,艺术倾向又发生变化,成为所谓罗可可时代.从巴罗克堂皇的、威严有力的艺术变为可以说是女性化的纤细轻巧的艺术.那么,现在就必须论述这种艺术,但在论述这种艺术之前,应谈一下荷兰的绘画.因为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的荷兰绘画,从各方面来说,都是新时代的小市民艺术,了解了荷兰绘画,对于理解罗可可也是有帮助的。
荷兰的独立 所谓荷兰原来是尼德兰的一部分,后来成为西班牙的统治地,受到西班牙国王旧教徒菲利浦二世的压迫和抑制。
但从十七世纪初期以后,荷兰掀起独立运动.荷兰地方新教徒很多,因此不能忍受旧教徒君主的统治,蹂躏他们的信仰;而且荷兰的富裕商人也很多,他们也对专治君主无理颁布命令筹措军款,强迫他们缴纳高额税金感到愤愤不平;因此新教徒的反抗情绪和商人们的不满结合在一起,爆发了独立运动.结果,荷兰受到西班牙军队几次入侵,遭到残暴镇压;但起义者一点也没有屈服,继续开展独立运动,终于1649年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
以后,荷兰飞速发展成为海上商业国家.乘着西班牙逐渐失去国威,它也在东洋、西洋建立殖民地,在江户时代也和日本进行通商贸易,于是一时成为海上贸易的强盛势力.十八世纪的荷兰正是商人的全盛时代,在那里已没有强大的王权,商人们市民们气势高涨,因此,荷兰的文化艺术从一开始可以说就具有和平的市民的性质。
荷兰绘画的特色 在这里,把话题稍微离开一点.不仅弗朗斯·哈尔斯,所有荷兰的画家们大作少,大多只画些小品.为什么呢? 原来,作为市民艺术的绘画小巧便当是首要的,要购买价钱也便宜,挂在市民住宅的壁上也方便.原来,在文艺复兴的市民艺术中大部分是壮丽的宏大的作品,但那不是作为市民个人的订货,而是以市民的行会订货为主;行会钱多,行会会馆墙壁也大,需要较大的画.但是,到十七、八世纪,自由竞争主义、个人主义发达起来,特别是当时站在前列的荷兰商人、市民开始考虑个人拥有绘画作品,于是适合于价钱便宜小巧的作品,所以荷兰的绘画小品多,而弗朗斯·哈尔斯则走在最前面。
荷兰市民的绘画不单是形式小巧,由于是挂在市民的住宅里,所以主题也必须是市民的.例如像巴罗克艺术那种神话、宗教或充满王侯贵族的威严的作品,使人心头发紧是不行的,必须是和市民生活有关,使人感到亲切的绘画.从这点来说,即兴地捕捉瞬间的表情而创作的哈尔斯的作品,可以说是荷兰化的.后来,在荷兰,风景画、风俗画、动物画、静物画等,看起来使人愉悦的绘画的发达,都因为是投合荷兰的市民们的嗜好和需要的艺术作品。
现在,再回过来谈荷兰的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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