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时期,有一个人因事外出,等到他回家后发现妻子被杀,尸体四肢完好,只是不见头颅.这个人面对惨像,痛不欲生,惊骇之下心乱如麻,急忙跑去告知妻子的父母.妻子的族人闻讯赶来,不分青红皂白,就将女婿押送到官府去了,咬定是他杀死了妻子.县里的狱吏乱施苦刑,这人受不住折磨,屈打成招,以求速死.狱吏见罪状已经成立,就草率结案,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也认为他罪有应得.这件案子在县里审定之后,送到了郡府复核,郡府长官将案子委托给手下的从事.郡从事阅卷之后,心中疑虑重重,迟迟不肯判决,对长官说: "我才疏学浅,幸蒙大人看得起,做了您的属官,理应忠于职守.如今奉命审理的是人命关天的案件.人死不能复生.一旦错用刑罚,后悔也来不及了.请您务必准许缓判,让我问个清楚."随后,郡从事又提出了自己的疑点: "作为丈夫,怎能忍心残杀妻子? 况且一日夫妻百日思,理应相互敬爱,有多大的冤仇,能导致丈夫在杀妻之后,又残忍地割掉头颅? 若说此人杀妻,动机何在? 即使存在动机,这人就该在杀人之时,尽量摆脱嫌疑,或者假称妻子病死,或者说她暴亡,足可以掩人耳目.案中所说的留着尸体,藏起头颅,实在不合乎情理,很显然这是一起冤案."郡府长官听了从事的剖析,也同意他的看法,便答应了郡从事的请求.为了找到真凶,郡从事开始秘密地访察凶手.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决定从失踪的人入手.他逐个询问城中负责验看、管理尸体的夫役,让他们就近来为城内人家安置坟墓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写出书面报告文书.同时又仔细地询问众人: "你们帮人家办丧事,发现过什么特别的事吗? "其中一个人说: "我在一个大户人家抬棺材,听说死者是个奶妈子.抬棺材过墙时,觉得轻得很,像是空的一样."郡从事听了这件事后,就命令人去打开那具棺材,却发现里面仅有一个女人的头颅.再把人头和尸体合在一起,让控诉的一方验证,被害人父母却说: "这不是我们的女儿."郡从事立即将大户主人抓来审讯,此人供认不讳,如实说了事实真相.原来是大户主人杀死了家中的一名奶妈子,只葬了她的头,又用尸体换来这家妇女,做他的小妾.奸谋被揭穿后,大户全家斩首,那个负屈含冤的人因此得以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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