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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病与环境
来源:环境科学 专题:治理环境

由环境因素造成的地方病名目繁多,按致病原因,可分为3 类: 一是生物性地方病.主要由某些致病生物或某些疾病媒介生物孳生繁殖引起,有明显的地区性特点,如血吸虫病主要分布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省、市、自治区,包括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川、云南、广东、广西、福建和上海等地的347 个县(市),长江以北未发现.血吸虫病分布地区气候温暖,水体多为死水塘,血吸虫宿主钉螺易繁殖生长.所以,消灭钉螺是送瘟神的根本途径.又如疟疾,明显分布于高温潮湿,疟蚊繁殖地区。

二是化学性地方病.又称生物地球化学疾病.如缺碘或高碘会引起大脖子病,即地方性甲状腺肿,全世界大约有2 亿人患这种病.我国除上海市外,其他省、市、自治区的大脖子病患者多达1400 万人.缺氟会引起龋齿病;氟过多引起氟中毒;缺硒可能是大骨节病和克山病流行的原因.克山病是一种地方性心肌病,流行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内蒙古、陕西、甘肃、西藏、云南、四川、贵州、湖北等地。

三是物理性地方病.如初上高原者,因缺氧而得高山病,下山即缓解.再如冻伤、中暑、雪盲,或因放射性元素引起放射病等。

可见,地方病是特定地区存在某种致病因素而引起的.人进入病区可能得病;离开病区或除去致病的决定因素,或采取针对性措施,病症会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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