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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飨亲祭祖之疑(凡六辨)
类别:因果基础 作者:怀西居士 ( 字号:   )

[问]为祀神杀生,固知不可矣。为养亲杀生,未识亦有罪乎?[答]殆有甚焉。善则归亲,过则归己,人子之道也。自则不杀,独为养亲而杀,是归过于亲矣。假令国家法网,自不敢冒,而独可使父母冒之乎?鬼神之福,享尽轮回。岂父母之福,享之不尽乎?倘父母不持斋,用三净肉可也,或求肆中熟食,可也。倘谓必出于杀而后可,则是鸩酒止亲渴矣。客忿然作色曰:“是何言与?孝为百行之首,杀物养亲,乃名正言顺事,上天必不肯以杀生之罪,加于孝养之人,物类谅不能以微细之怨,报于命终之后。[答]以子一身观之,当奉养者,不过二人。若合天下观之,则当奉养者,河沙不足喻其数。若皆为养亲而杀,则虽积骨如山,流血盈海,亦不足为罪矣。杀如是无量众生,其中保无有宿世之六亲乎?杀过去眷属,供现在父母,颠倒固已甚矣。倘害过去父母,供现在父母,颠倒不更甚乎?若云出于养亲,天必见谅,试问上帝于此,独谅子一人之情乎?抑尽天下皆谅之乎?一言以蔽之,曰“弗思耳。”

[问]人子报本,莫重于祭。父母生不持斋,没而用素,不顺乎亲矣。[答]倘谓祖先藉祭而饱,则一岁设祭,不及数次,其三百五十日不其馁乎?若谓外此不至于馁,则设祭不过尽人子之心耳。岂宰割造业,而可称尽心乎?夫为子者,生时不能尽劳尽养,徒烦父母一世恩勤,死后仅以虚器虚名,又累父母多生业障,尚焉得为人子乎?曾元但养口腹(*曾、元:即“曾、玄”,曾孙,玄孙,指后人),尚不及父之养志,奈何既没之后,反以口腹累之耶?孝子养亲,犹需仁者之粟;杀物命而陈鼎俎,何不仁如是?

[问]子孙设祭,祖宗来享乎?抑不来享乎?[答]祖先若生鬼道,子孙能以精诚致之,则来享。若在天道,以受乐故,不肯来享。若在三途,以受苦故,不能来享。若生人道,别有六亲,不复来享。子孙虽极诚敬,不过自享其福耳,如《中阿含经》所说。

[问]祖先若不来,更有他神受祭否?[答]有。《长阿含经》云:“一切人民所居舍宅,皆有鬼神,无有空者”。《优婆塞戒经》云:“若近树林,树神受祭,若近江河泉井,江河泉井等神受祭。”

[问]梁武帝以面为牺牲,作史者皆谓其不血食(*血食,祭祀)之兆,故知祀先用素,非礼也。[答]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则可知仁。武帝杀六贵,灌寿阳城,是其不仁也。若以面牲而论,则祷祀者,至今犹受其赐。倘此法不行,则物命伤残,民财耗匮,又不知若何。武帝以一念之慈,令天下后世隐然消无边杀业,则面牲制度,较之成汤解网(*传说成汤出游时,看到有人用网捕鸟,便劝他撒开一面,好让鸟能够飞出去),子产畜鱼(*春秋时,有人送给郑国的子产一条鱼,子产不忍心吃,叫手下人放到池塘里去了),其功倍之又倍也。至于天下之失,乃国运使然耳,如云面为牺牲之故,则陈、隋诸君,夫岂不用太牢(*指牛、羊、猪三牲),何亡之速哉?果若斯言,当日牲不以面,则侯景之兵,必畏而避之矣。将谓帝王社稷安危,悬于畜生之去留耶?且圣如尧舜,不能保子之必类,安可以成败论乎?莲大师曰:“作俑者,象人以葬,仲尼讥其无后,则象牲以祀,仁人犹不满焉,必欲舍似用真,何其忍也?”

[按]武帝即位后,断酒禁肉,节俭爱民,暗室必整衣冠,暑月未尝袒裼(*赤身倮体)。每大辟(*死刑),必持斋一月,临刑为之流涕。休兵息民,频书大有。自晋至隋,号称小康者,莫如武帝,享国四十九年,寿至八十有六,皆莫有如武帝者。厥后子孙仕唐,八叶(*代,世)宰相(俱见《唐书》)。史臣因其奉佛,以私意诋毁,没其所长,岂圣贤取善之公心乎?

【白话译文】

问:“为祀神而杀生,固知不可。但为奉养双亲而杀生,是否也有罪过呢?”答:“为奉养双亲而杀生,恐怕罪过更重。将善行归功于父母,将过错归咎于自己,本是为人子女之道。自己明知不可杀生,唯独为奉养双亲而杀生,是将罪过归于父母啊!譬如国家法律,自己不敢触犯,怎可让父母去触犯呢?鬼神之福报享尽之后,还要受轮回。难道父母之福报就享不尽吗?倘若父母还未能持斋,可为他们备办三净肉,或者到饭馆中买熟食。若认为一定要自家宰杀才算尽孝,那就等于是用毒酒为双亲止渴了。”

客人愤然生气说:“这是什么话!百行孝为先,杀物奉养父母,是名正言顺事。上天绝对不会以杀生之罪加于孝养父母之人。至于被杀物类,谅它们也不能以微细之怨恨,报复于来生后世。”答:“以你一人来看,当奉养的不过是父母二人。若合天下人来看,则当奉养的,何止恒河沙数之多。若人人都为奉养父母而杀生,恐怕所杀物类积骨如山,流血成海,也不足为罪了。况且杀如是无量众生,能保证其中没有过去世的六亲眷属吗?杀过去世的眷属,来供奉现在世的父母,已够颠倒了。倘若杀过去世的父母,来供奉现在世的父母,岂不更加颠倒?若说杀生是为奉养父母,上天必会宽谅。试问上帝在此事上,唯独宽谅你一人呢,还是尽宽谅天下所有杀物养亲者呢?此类问题,你大概从来都没有深思过吧?”

问:“为人子女,受恩思报,莫过于祭祀。父母生前没持斋,逝后而用素祭祀,是不顺从亲心啊。”答:“若认为祖先须凭借祭祀而饱足,那么一年之中,设祭不过几次而已,其余三百五十日,岂不都在挨饿吗?若说祭祀之外的日子不至于挨饿,那么设祭不过是尽人子之心意罢了。岂必定要杀生造业才可称为尽心?身为子女,当父母在世时,不能克尽孝养,徒然让父母为儿女操心辛劳一世。而在父母死后,徒以虚假摆设,却又拖累父母增重多生业债,还配得上为人子女吗?当年曾元只知奉养其父(曾参,孔子的学生)之口腹,尚比不上曾参奉养其父之志。身为人子,怎可在父母过世之后,反以口腹贻累父母呢?《礼记》中说:‘孝子养亲,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若杀物命而致祭祖先,未免太不仁了。”

问:“子孙设祭,究竟祖宗会不会来享用呢?”答:“祖先若生鬼道,子孙能以精诚致祭,则来受享。祖先若生天道,既在天上享乐,自然不肯来受享。祖先若堕饿鬼、畜生、地狱三恶道,因正在受苦,不能来受享。若生人道,另有六亲相聚,不能再来受享。因此,子孙虽极为诚敬,不过自享其口福罢了。详如《中阿含经》所说。”

问:“祭祀时,祖先若不来,是否有其他神灵来受享呢?”答:“有。《长阿含经》上说:‘一切人民所居住之房舍,皆有鬼神,无有空者。’《优婆塞戒经》上说:“若祭祀之处靠近树林,树神即来受祭。若临近江河泉井,江河泉井等神即来受祭。”’

问:“南北朝时,梁武帝用面食取代牲畜作为祭品,作史者都认为这是致使社稷灭亡、宗庙不再享受血食之先兆。由此可知,用素食祭祀祖先,不合礼节。”答:“孔子说:‘人之过失,各有不同类型。观察其过失,而不求全责备,便知此人具有仁德。’梁武帝曾杀朝中六贵(萧遥光、萧坦之、徐孝嗣、刘暄、江柘、江祀六人),水淹寿阳城,此是他之不仁。若以面食代牲而论,凡祷祀之人,至今仍蒙受其恩赐。倘若不是他开此先例,则杀生致祭之陋俗,世代相沿,不知要伤残多少物命,耗费多少民财。武帝因一念之慈,令天下后世,无形中消除无边杀业。可见以面代牲之制度,比起成汤解网(《史记殷本纪》:‘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及四方来者,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上者上,欲下者下。不用命者,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是。”),子产畜鱼(出《孟子》:‘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其功德还要大过好多倍。至于梁武帝之失天下,乃是国运使其如此。若认为是由于以面代替牲畜作为祭品之缘故,那么南陈及隋朝诸君王,不都是用牛、羊、豕三牲祭祀的吗?为何国家灭亡得那么快呢?果如史家们所议论的,当日不用面代牲,则侯景之叛兵必会畏惧而退避了。岂不是说帝王社稷之安危完全取决于畜生之去留了?况且像尧舜那样的圣人,也不能保证其子必与自己类似,怎能以成败而论功过呢?莲池大师说:‘始作俑者,不过以像人的形状作为殉葬,孔子认为此人太残忍,恐怕要绝后。’那么梁武帝以像牲之面食作为祭祀,仁人还有何不满呢?若必定要舍似而用真,岂不是比作俑者还残忍?”

按,梁武帝自即位后,即断酒禁肉,节俭爱民。即使在暗室,也必衣冠整齐。虽是夏天,不曾袒胸露腹。每遇有人被判死刑,必持斋一月,临刑时,为犯人垂泪。平常停止战事,使百姓休养生息,连年五谷丰收。从晋朝至隋朝,能让百姓过上小康生活的,没有哪个帝王比得上梁武帝。在位四十九年,享寿八十六岁,也没有哪个帝王比得上梁武帝。其后代子孙在唐朝做官的,有八代官至宰相。某些史官因梁武帝敬奉佛法,即以己之私意诋毁他,湮没其长处,岂是圣贤取善之公道心。

下页:释古圣教杀之疑(凡六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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