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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提倡的是愚忠愚孝吗?
类别:儒学深究 作者: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孔子对“孝”的理解并不是无原则的顺从父母,而要合乎“礼”,也就是合乎“礼”后面的“仁德”。如果父亲是个做小偷的,你也不改其道,你也去做三年小偷才改,那就大大的错误了。

后世尤其是元明清时期将“孝”和“忠”歪曲到了变态的地步,以至于有“君要臣死,不死不忠;父要子亡,不亡不孝”的荒谬思想遗毒至今。这些说法显然是后世统治者,尤其是无政治自信的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位子而搞的愚民教育。

关于事君,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讲的更直白,“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可见在孔孟眼中君臣完全是平等关系,哪里会有什么不死不忠不孝的谬论。

关于孝,《孔子家语·六本》讲过一个故事。曾参在田间劳动时不小心把瓜苗锄断了,父亲暴怒,拿大棒子把曾参打昏在地。曾参过了一会儿才苏醒过来,他马上去给父亲道歉,然后回房间弹琴让父亲知道他身体没事。孔子听说此事后非常生气,不让曾参见他。曾参觉得很纳闷认为自己没有做错。孔子说:“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

孔子以舜举例,瞽叟想杀舜让小儿子象继承家业,舜是个孝子,父亲瞽叟想使唤他时,他一定会在身侧。但瞽叟想杀他时,从没有得逞,用小棍子打就接受,用大棒子打就逃跑。因此瞽叟没有犯下不配做父亲的大罪,舜也没有失去尽孝的机会。曾参看见父亲暴怒却不逃跑,如果父亲暴怒中打死了他,岂不是陷父亲于不义,这种不孝比逃避父亲失去理智时的责罚哪个更不孝呢?

曾参以孝闻名,是知名的孝子,故事中父亲发火,曾参坦然承受的做法似乎是不违背父亲,但在孔子看来其实很不合适。可见孔孟对于忠孝的态度是一致的,以“仁”和“礼”为准则,是人性的,是有取舍的,不是死板僵化的愚忠愚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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