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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地位
类别:儒学中修 作者:

孝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立国之本与社会之基。

黑格尔在谈到中国“孝敬”问题时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这是说传统中国社会,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这种观察是有道理的。众所周知,我国古代社会是一种典型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古代中国在走向文明的过程中,并未抛弃原始社会的血缘纽带,而是把它与政治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和伦理政治模式。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放大。社会主要由家与国构成,而其中的第三领域或狭义的“社会”并不发达。在周代封邦建国的政治体制中,宗主与受封者的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的统一。孝德在周代产生之初,就是亲情与政治的合一,尊祖敬宗的目的就是和睦宗族,加强政治统治效力。台湾学者杨国枢在其《中国人之孝道的概念分析》中指出:“传统的中国不仅是以农立国,而且是以孝立国。”中国人在家孝亲,在朝忠君,而求忠臣必出于孝子之门。因此,说孝是中国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的精神基础是符合历史真实的。

孝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显著特色,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孝道乃是使中华文明区别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印度文明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传统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为孝的文化。梁漱溟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这并不是说西方文明与印度文明就没有处理亲子关系的道德,而是说孝是被中华文化特别强调的文化价值观念。在中华文化中,孝具有非常丰富的文化内涵,这些是异质文化所不具备的。“孝”这一辞在英语中没有专门的词对译,勉强以“子女的”与“奉献”两个词来合成翻译“孝”,难以概括“孝”在中国文化中的丰富内涵。这一点也证明了中国孝文化的独特性。

孝是中华传统道德的百善之先。

孝的伦理精神本质是爱、敬、忠、顺。这是一切道德的内在精神源头和基础。一个不从精神上爱、敬父母、从行动上忠、顺父母的人,何谈对他人尽责任。孝确是一切道德的精神实质。

孝是“行仁”“行德”之起点。中国家族中的亲情关系是一种合血缘自然关系与社会关系为一体的东西。中国人的道德感是从这种亲情关系中升华出来的。从孝中生出仁,再从仁民而至爱物。孝因此就被看作是道德感的源头。这种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思维方式和基本进路,至今仍然延续着。今天的人们还是认为百善孝为先,孝为做人之基本美德。从一个人是否孝,就可以“两岁看小,七岁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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