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孝悌忠信 < 儒以修身 < 首页 :般若人生网
儒家孝道:孝有等差
类别:儒学中修 作者:

在儒家看来,“孝”应该是有等差的,因为外在的“孝”源于心中的“爱”,而深情爱意又是有等差的,对象不同,爱意有别,而爱意有别,则孝有等差。

其一、爱有等差。“立爱自亲始”(《礼记·祭义》),儒家认为,要实践“仁”,就应当从家中开始,从事亲做起,“事亲”是“仁”的根本,“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因此,儒家把“爱”当作“孝”的本质。与此同时,先秦儒家还认为,“事孰为大,事亲为大。……事亲,事之本也。”(《孟子·离娄上》),在儒家看来,爱人有差异,有亲疏之分,但无等级之别。孟子质问墨者夷之: “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孟子·滕文公上》)对于兄之子的爱肯定会厚于对于邻家子之爱,在儒家眼中,这是完全正常的。先秦儒家反对一视同仁的爱无等差,主张按血缘关系的有无和远近而施与不同的爱,分出个亲疏厚薄,远近先后。“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孟子·尽心上》)对于物,应该爱怜珍惜,但不能象对于人那样充满仁爱之心,对于民,应该仁爱,但不能象对于自己的亲人那样亲爱,也即是对于物只能爱不能仁,对于民只能仁而不能亲,亲是对自己的父母长辈的,应该有所区分,这是因为对象本身的差别原因,否则,“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孝经·士章》)

其二、孝有层次。儒家孝道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认为孝有等差、层次分明。首先,行孝主体有等差,有贵有贱。儒家提出“五等之孝”,具体规定了社会五种不同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的社会成员,依据自己的政治经济地位和身份等级不同,应尽的孝道责任和行孝的方式和标准也应该不尽相同,“天子之孝”重仁德,“诸侯之孝”重节度,“卿大夫之孝”重礼法,“士之孝”重忠顺,而“庶人之孝”重敬养,要求他们能够各安其分、各司其职。

其次,儒家认为行孝过程有层次,有始有终。“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再次,先秦儒家认为行孝境界有高低,有大有小。“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礼记·中庸》),“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曾子还认为: “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礼记·祭义》)(《大戴礼记·曾子立孝》)则把孝行分为尽力、有礼、忠爱等三个档次,指出: “尽力而无礼,则小人也;致敬而不忠,则不入也”,只有“忠爱以敬”方为君子之孝。最后,儒家从反面来提出不孝也有大小之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

注:其实儒家还有“达孝”“至孝”之说。另外,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正确注解:不能事亲是一不孝,不能事君是二不孝,不能立身行道成为有道德的贤人君子是三不孝。无后为大是指没有后德不能被后人是所尊重 学习和效法。

下页:儒家孝道:合理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