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的本义是指物体对于太阳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诗经》云: “既景既冈,相其阴阳。”[5]这是在用阴阳二字的本义。
《周易》以“阴阳”为构成要素和思想主干,它首次较为系统地论述了“阴阳”,可以说,中国古典哲学中的“阴阳”思想成熟于《易传》,来源于《易经》。《周易·系辞上》云: “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周易·说卦》曰: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其中的“阴阳”不仅指阴阳二气,也指两种相反相成的物质力量和性质。《庄子·天下》概括曰: “《易》以道阴阳。”
西周末年,周太史伯阳父以阴阳二气的相互关系和力量对比的变化来解释地震的起因,他说: “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
《左传》有“阴阳之事”一词,用以指天地自然的运动变化。昭公元年以“阴阳”为“六气”之二,用以指两种气象状况。
老子开始明确以“阴阳”来说明宇宙万物的构成,主张宇宙万物皆是由阴阳二气共同构成,其云: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孔子曾经请教过老子,晚年又对《周易》爱不释手,帛书《易传·要》曰: “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橐。”《史记》云: “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他自己不无遗憾地说: “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因此,孔子对主要源于《周易》的阴阳观有所造诣就是情理中的事情。曾子引述孔子的言论云:
参尝闻之夫子曰: 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曰幽,圆曰明;明者,吐气者也,是故外景;幽者,含气者也,是故内景。故火日外景,而金水内景。吐气者施,而含气者化,是以阳施而阴化也。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而礼乐仁义之祖也,而善否治乱所兴作也。阴阳之气,各从其所,则静矣,偏则风,俱则雷,交则电,乱则雾,和则雨,阳气胜则散为雨露,阴气胜则凝为霜雪,阳之专气为雹,阴之专气为霰,霰雹者,一气之化也。
孔子认为,天道为圆、为阳、为明,地道为方、为阴、为幽。阳主吐气,阴主含气。阳之精气叫“神”,阴之精气叫“灵”,阴阳交融和合,从而化生天地万物,所以作为阴阳精气的“神灵”,即是万物之本源。其中,“神”、“灵”是指“阳之精气”、“阴之精气”,而不是通常所谓“神灵”。郑万耕先生指出,在易学中,“神与变化是相联系的,它既表示阴阳变化的‘不测’,又表示万物变化的‘妙’。”在此也一样。阴阳二气处于平衡,则呈现出平静状态。阴阳二气不平衡,则流动成风。二气激烈撞击即成雷电,紊乱成雾,和合成雨。阳气胜阴气就散发为雨露,阴气胜阳气就凝结而为霜雪,一切自然想象都是“一气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