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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 人欲与人性及天理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 字号:   )

关于“欲”即人的欲望的理论,是先秦儒家人性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儒家并没有像后代儒家那样把“人欲”与“天理”绝对对立起来,更没有所谓“灭人欲”的主张。恰恰相反,先秦儒家总的来说认为人欲是正常人性必不可少的属性,努力满足人欲乃是理所当然的。只是在人欲的需要和资源的有限之间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的意义上,主张适当的“节欲”。

人欲,或私欲的存在,是一个客观的现实,“天生人而使有贪有欲”(《吕氏春秋·情欲》。孔、孟的著作中都提到“欲”,但没有出现过“私欲”、“人欲”这两个词。“私欲”作为一个复合词最早出现于《荀子》,但仅出现三次;“人欲”作为复合词,首见于《礼记·乐记》,仅一次。先秦儒家著作中更多的只是用“欲”这个单音词来讨论人的欲望。不过所谓“欲”,其实就是讲人的私欲。因为除了个体的人的欲望之外,并不存在什么“公欲”。假如说所谓“公欲”是指某种“普遍的欲望”,那么这普遍的欲望也是由一定数量的“私欲”构成的,实际上还是以“私欲”为基础的。因此,“欲”就是个人的欲望,是一种很私人化的东西。只不过我们很多人有着相同的或相似的欲望而已。孔、孟不用“人欲”、“私欲”这些词,因为没有必要用。“欲”就是指“人欲”,就是指“私欲”。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其他的“欲”好讨论的了。

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儒家并没有把这个“欲”与“天理”对立起来,更没有公然提出“灭人欲”的主张。先秦儒家普遍认为“欲”是一种很自然的存在,是人性的不可缺少的属性。《郭店楚墓竹简·语丛二》说: “欲生于性。”只要是人,有人性,当然就会有“欲”。《礼记·礼运》说: “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孟子说“欲贵者,人之同心也”(《孟子·尽心下》),都肯定了个人欲望是人性的普遍自然现象。荀子更是具体论述了“欲”与人性的必然联系。他在《正论》篇批评宋钘“人之情欲寡”的说法,认为人绝不是天生情欲寡浅的动物,人的欲望就是要寻求各种享乐,而且越多越好。他指出: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正名》)“凡人有所一同: 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荀子·荣辱》)“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王霸》) 荀子还把“欲”叫做“性之具”: “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荀子·正名》)。人的“性”要得到实现,就必须通过“性之具”,这个“性之具”就是“欲”。

总之,“欲”是人性的不可缺少的要素,这可以说是先秦儒家的一个共识。也就是说“欲”和“性”是不可分的,离开了“欲”的“性”就是抽象空洞的,而有了“欲”的“性”才是鲜活生动的。那么先秦儒家对这样一个“欲”的价值评判到底是怎样的呢? 对于这个问题,先秦儒家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荀子一派持“性恶论”,主张“化性起伪”,改善人性,既然“欲”是“性之具”,他对这个“欲”的评价当然也就不会是正面的。他认为如果完全放纵人欲,就会出现“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的结果(《荀子·性恶》)。但是荀子也反复强调“欲不可去”,“欲”是“情之所必不免”;他认识到不管怎样“化性起伪”,这个“欲”终究是去不掉的。所以荀子没有提出“灭人欲”的思想,只是提出了“道欲”和适当“节欲”的主张。

而孟子一派对“欲”的评价,基本上是正面的。孟子有一句非常重要的名言,但后代往往不太重视,这就是: “可欲之谓善”(《孟子·尽心下》)。与老子所谓“罪莫大于可欲”恰好相反,孟子认为“可欲”的才是“善”的,能满足人的欲望的才是善的。“欲”不仅不是负面的东西,而且是跟“善”联系在一起的。这等于是间接地肯定了“欲”是善的。这与孟子的“性善论”也是一致的。既然“欲”是“性”的属性,“性”是善的,“欲”当然也应该是善的。按照这个逻辑再向前推论一步,如果说“善”代表“天理”的话,那么“人欲”也就是“天理”了;可以满足“人欲”的,就是符合“天理”的。根本不存在什么“行天理,灭人欲”的问题。相反,如果主张“灭人欲”,那倒是不“善”,是伤天害理!后世一些儒家一面认可孟子“人性善”的观点,一面又要“灭人欲”,实际上是自相矛盾的。(存天理灭人欲,是宋儒朱熹理学主要观点之一)(徐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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