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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拯:清心为治本 直道是身谋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府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人。天圣五年(1027年)进士,宋仁宗时任监察御史,后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尹等职,官至枢密副使。他为官清正,执法严明,吏不敢欺,权豪势要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卒谥“孝肃”,有《包孝肃奏议》十卷。其事迹长期流传民间,在多种小说、戏剧如《铡美案》《包公案》《三侠五义》中,都把他描写成刚正廉明、不畏权贵的清官典型,世称“包公”“包青天”。

包拯一生坚持“清心治本、直道处世”,以清廉、刚直名重于世。曾巩称他“仕至通显,奉己俭约,如布衣时”。他不但自身廉直,而且重视约束子弟。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十三日,包拯正在枢密院处理军机要事,突然发病,从此卧床不起。包拯感到自己时日无多,大儿子包繶已经去世,小儿子包绶只有五岁,还不太懂事,谁来教育他?他将来会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思前想后,他提笔写下一则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严厉告诫子孙后代做官时不得贪污受贿,否则就不是他的子孙。寥寥数语,字字铿锵,掷地有声。

包拯的仕宦后代,严格遵守了这则家训,克己正身,直道而行。包拯的廉直风范更嵌入了传统文化的内核,砥砺无数士人廉洁奉公,以民为先。

包拯家训摘编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包拯家训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摘自包拯奏议《乞不用赃吏》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包拯书端州郡斋壁

臣生于草茅,蚤从宦学,尽信前书之载,窃慕古人之为,知事君行己之方,有竭忠死义之分,确然素守,期以勉循。——摘自包拯奏议《求外任》

仕至通显,奉己俭约如布衣时。——摘自曾巩《孝肃包公传》

宜推择真贤,讲求治道,外则黜郡守县令不才贪懦苛虐之辈,以利于民;内则辨公卿大夫无状谄佞朋比之徒,以肃于朝。——摘自包拯奏议《论取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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