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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悟圣道 明乎物物者之非物也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庄子认为所以“物物”者不是“物”,而是“非物”,也就是“道”。在儒家那里,即孟子所谓: “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孟子·告子上》)认为人若顺其耳目感官(“小体”)之欲,就会被利欲所引而“蔽于物”,为物所役。他主张要发挥“心之官”(“大体”)的功能--“思”,尽心、知性,存养道德仁义,从而使“其小者不能夺也”,达到“重己役物”的自由境界。王夫之称之为先“正志”、“正心”,即“以道义为心”,他说: “以道义为心者,孟子之志也。持其志者,持此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一)这样才能正确对待情欲,“定其志而无浮情”。儒家的这个道义之心或仁义之心,也就是物物者之“非物”。这个“非物”,在荀子那里也称之为“道”。“道者,古今之正权也。”他认为离道而重外物,必有内忧、外危、内恐。如上文所引,“故向万物之美而盛忧,兼万物之利而盛害”;“故欲养其欲而纵其情,欲养其性而危其形,欲养其乐而攻其心,欲养其名而乱其行……夫是之谓以己为物役矣”。而心志道,则“心平愉”。心平愉则欲恶有节,“夫是之谓重己役物”(《荀子·正名》)。在宋明理学家那里又将这个“非物”的“道”对象化为形上“天理”或先验的“良知”。庄子的意思是说,能够明白这个超乎外物的“非物”(“道”)并与之同体(“体道”),就能达到“物物而不物于物”的自由境界,在儒家就是先立乎其“大者”,进而达到“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天人合一”境界。

道家不同于儒家,即在于老庄以为‘为道日损’,只有放弃仁义礼乐,复归自然,人才能获得逍遥(自由)。但儒、道两家认为人生的终极目标是在此岸、在现实世界中实现理想,获得自由,则是一样的。”中国的儒、道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出发,都没有把此岸与彼岸割裂开来,认为“道不远人”(《中庸》),“古贤圣之所谓道,人伦日用而已矣”(戴震《孟子字义疏证》),“道”就在日常生活之中。因此,“不离日用常行内,直造先天未画前”(王阳明《别诸生》),“夫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郭象《庄子·逍遥游注》)。这是一种不同于宗教“超越”的“内在超越”方式,即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对世俗功利的超越--精神上的超越,使人的精神进入“非物”的“超越世界”。

庄子的“道”,是“无有”,它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未始有封”,没有界限,没有差别,是绝对的“一”或“大全”。实际上是庄子相对主义思想的最高概括。而“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至世界上的一切差别都“道通为一”,归于虚无。因此,庄子认为,人一旦通过“坐忘”、“心斋”的“体道”功夫而与“道”合一,也就在精神上超越了世俗--是非、名利、贫富、贵贱,以至生死、存亡等种种矛盾--之累,由此,人就达到了“逍遥游”即精神的绝对自由。这就是庄子的内在的精神超越。当然,这种用相对主义之“道”的超越方式所达到的超越世界,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但是,庄子看到了“物物者”必定是“非物”。这个“非物”,在儒家那里就是仁义道德及其对象化的形上“天理”、“天道”。

“天理”或“天道”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也就是意义世界、超越世界。不过,它不在与人和人世对立的天国。儒家的“天人合一”宇宙观认为,天与人、天道与人道在性状和价值上同构、互通和统一。在理论上虽或有神秘主义意味,如董仲舒的“天人合类”、“天人感应”,但都体现了这样一种思维模式: 人道来自天道,天道是人道的价值之源,它就在现实人伦之中,而且还在人性、人心之中。《中庸》说: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天、地、人只一道也”,“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二程遗书》卷十八)“天”或“天道”作为“超越世界”就在人心之中。孟子所理想的通过“养”而“集义所生”的“浩然之气”就是这样一种“超越世界”。“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孟子·公孙丑上》)显然,这种通过修养而“配义与道”的浩然之气,是“非物”,是一种超然于功利欲的意义世界或“超越世界”。达到了这样的超越境界,就能“役物”、“物物”,就会有气吞山河(“塞于天地之间”)的“大丈夫”气概,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会动摇自己的理想信念,“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甚至在必须做出牺牲时能自觉自愿地以身殉道,舍生取义。宋末民族英雄文天祥就是由这种“浩然正气”为支撑,顶住了富贵利禄的诱惑,选择了“成仁”、“取义”,英勇就义。(朱贻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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