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衰弱”直译为“神经的虚弱”。这个名称是美国的格·姆·比尔德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神经衰弱是与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不同的一种功能性疾病,患者大都具有神经质素质。目前认为神经衰弱是指由于某些长期存在的精神因素引起脑功能活动过度紧张,从而产生了精神活动能力的减弱。其主要临床特点是易于兴奋又易于疲劳。常伴有各种躯体不适感和睡眠障碍,不少患者病前具有某种易感素质或不良个性。
导致发病的精神因素有哪些?
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精神因素是造成神经衰弱的主因。凡是能引起持续的紧张心情和长期的内心矛盾的一些因素,使神经活动过程强烈而持久的处于紧张状态,超过神经系统张力的耐受限度,即可发生此病。如过度疲劳而又得不到休息是兴奋过程过度紧张;对现在状况不满意则是抑制过程过度紧张;经常改变生活环境而又不适应,是灵活性的过度紧张。
人们若遇某些意外不幸事故,或受到不正确的指责、诽谤,突然遇到某种难以解决的问题,以及面临着某些未曾预期的紧急情况等强大的刺激,无疑都会引起情绪上的苦闷、忧虑和不能承担的精神负担,这些思想上的长期紧张和矛盾等,都可促使高级神经活动的过度紧张导致病发。临床上常常不是在严重的精神创伤遭遇后立即发病,而是在经过一段时间后,环境条件已好转,创伤早已成为过去的情况下才发病。这是由于在严重精神创伤的情况下,神经系统动员了一切内部力量来应付这个刺激,控制住这种反应,当“危险的”、“可怕的”情况过去之后,神经反应反而脱离大脑皮层的正常控制而出现神经衰弱。
患者病前个性有哪些特点?
在正常人群中,遭受意外事故的打击的人有很多,但人们并没有普遍的发生神经衰弱,因此,精神因素并不是引起发病的唯一因素,因为这些因素能否引起强烈而持久的情感体验,进而导致发病,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体素质,包括遗传因素、后天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和生理特征、以及受世界观支配的认识事物的态度等有关。临床上所见到的多数患者的个性都具有下面某些特点:或偏于胆怯、自卑、敏感、多疑、依赖性强,缺乏自信心;或偏于主观、任性、急躁、好强、自制力差。一个具有明显易感素质的人,尽管是来自外界一般的别人也可遇到的精神因素刺激,也可诱发神经衰弱。
神经衰弱与躯体疾患和自我暗示有何关系?
感染、中毒、脑外伤或其他躯体疾病之后过度疲劳或营养不良、分娩、大量失血等,均削弱神经系统的功能,为某些神经衰弱的发生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任何人在其一生中都可能因为工作繁忙、思想紧张、感冒发热或者其他的原因出现几次头痛、头昏、失眠、多梦、疲倦、无力等症状,但大多数人不担心。另有些人对自己健康过分注意,遇到上述不适症状就自我暗示患了疾病。又如遗精,本来是青年男性经常发生的事,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但是有些人错误地认为遗精就会“肾亏”,造成身体虚弱。有的青年偶有手霪、遗精,精神上很紧张,结婚后因过分紧张,又可能有阳痿、早泄,这样更认为自己是患了“性神经衰弱”。诸如此类的情况,都是自我暗示的结果。
从以上可以看出,精神创伤,易感素质是发病的决定因素;有时暗示和自我暗示,也起一定的作用;至于躯体疾病,则为一种发病的附加因素或诱因。
神经衰弱的形成,既然是由于复合因素所致,所以每一位医生或患者,应该找出得病的主因,结合其具体情况,积极地纠正或解决主要的、基本的致病原因,然后才能事半功倍的治愈神经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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