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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与梦纠葛不清
来源:道学深究 作者:

“薪者之归”,这个打柴的人一路讲一路回到家里,“不厌失鹿”,这个鹿找不到,心里不甘愿。“其夜真梦藏之之处”,到了夜里睡着做梦,梦到自己藏鹿的地方——你看这是梦还是真的?这个经验我们大概都有,白天的事情,夜里梦到。但是他这个梦很怪,我就有这种经验,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又梦得之之主”,又梦见被某人找到拿去了。“爽旦”,到了早晨,天一亮,“案所梦而寻得之”,照自己梦的地点去找,就找到了这个人。于是这两人就吵起来了,这人说我又没有抢你的鹿,我自己找到的。“遂讼而争之”,吵来吵去就要打官司了,“归之士师”。上古的制度,士师是管司法的,就是现在的司法官,同时也管一部分教育,就是管社会风气的。结果这个案子就到衙门里,请法官来断案。

“士师曰”,这个士师问了案情就讲,“若初真得鹿,妄谓之梦”,你这个傻瓜,开始鹿是你打到的,你又忘记了,说自己做梦。“真梦得鹿,妄谓之实”,后来分明是做梦得鹿,你认为是真实的,结果被你找到了。“彼真取若鹿,而与若争鹿”,他说这个被告呢?他是得到了鹿,你认为他是把你的鹿拿走了。“室人又谓梦认人鹿,无人得鹿”,再加上他的太太认为他是做梦梦到一头鹿,所以根本没有人真打到了鹿,这个鹿大概是自己死的,给他梦到了。他说你们这个官司不要打了,反正鹿只有一头,“今据有此鹿,请二分之”,把鹿各分一半回家。这个法官很公平。

“以闻郑君”,古代是帝王的时代,差不多重要一点的官司,民事、刑事,地方上判案判完了,都要报到中央。像清朝的时候称刑部,每年要清查全国各地方的案子,如果判错了,要发回重审,那就是真法治的精神。最严重的案子要报告皇帝,皇帝要亲自审理,所以老百姓打官司要告御状,还要找到机会。

“郑君曰:嘻!士师将复梦分人鹿乎”,这件案子到了郑国的国君那里,这个国君大概是大学哲学系毕业的,所以他很哲学化。“嘻”,他说很有意思,这个判案官可能是梦中判人家的案子吧!“访之国相”,他就拿这个公文去找国相。“国相曰”,国相讲,这个事情你不要问我,“梦与不梦,臣所不能辨也。欲辨觉梦,唯黄帝孔丘”,究竟哪个在做梦,哪个不做梦,我不知道。他不好意思说,你这个国君也是在做梦吧!这件事情怎么来问我?谁在做梦,谁不在做梦,他说我不知道,只有我们上古的两位圣人知道,一是我们的老祖宗黄帝,第二是孔子。“今亡黄帝孔丘,孰辨之哉?且恂士师之言可也”,现在世界上哪里还有黄帝,哪里还有孔子呢?都没有。这个案子啊,就根据法官的判决就算了,不要再研究法官是不是做梦。

所以真正学佛修道,要达到“觉梦双清”,这是我创作的文学句子,我创作了不少文学句子被人用去了,反正我也没有申请著作权。你们学禅到达了“觉梦双清”,那才是得道。佛家有一句话,所谓得了道,所谓学禅,“醒梦一如”,醒是醒,梦也是醒的,那才是得道了。

说到鹿,我们再说一个历史故事——常常看到“逐鹿中原”这个成语。汉高祖刘邦跟项羽争天下,我们形容这些人是“逐鹿中原”。这句话的来源,不是《列子》这里来的,不要引用错了。所以写古文典故,引用错了会被人笑。这一句话最早是姜太公讲的,天下之所以混乱,等于一头鹿在那里,大家都想分去吃。后来《史记》里说,秦到了二世以后天下就乱了,“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就是根据姜太公这句话。秦国跑掉了一头鹿,这一头鹿在旷野乱跑,没有主人,天下人都有资格去抢。就是指这个国家没有主权,哪个人能够拿到,哪个人就可以当皇帝。因此就成了我们中国文化“逐鹿中原”这个典故。现在这个梦话还没有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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