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正月,还未正式视政之时,就颁谕旨十一道,训饬督抚提镇以下各官。这就是先声夺人,告诉大家他要开始整肃了。如照现代观念来说,他已首先宣布他施政报告的方向了。我们现在依据史料所载,略选几则他的主要施政,并酌加简单说明如下。
如有关农业经济的开发和利民的事,即定“起科之例”:“谕各省凡有可垦之处,听民相度地宜,自垦自报。地方官不得勒索,胥吏不得阻挠。至升科之例,水田仍以六年起科,旱田以十年起科,著为例。”(这是集权于一身的帝王专制政治时代,不是如二十世纪民主时代经民意代表的提案,再经会议决定来办的。雍正他生在深宫之中,长于皇族家庭,可是他却深察民隐,就是这样地独断独行,严今照办。尤其他明白指出地方官的惯性勒索,和基层干部的有意阻挠,是不准许的,这是很值得赞赏的事。)
夏四月,复日讲起居注官(这也等于是自找麻烦,要大臣随时记录他生活和办事的是非好坏)。然后才“初御乾清宫听政”。跟着便下令“除山西、陕西教坊乐籍,改业为良民”。(教坊乐籍是当时历代要唱戏及专为民间婚丧喜事等奏乐的贱民,其至包括做娼妓。这是明朝以来的弊政,把战俘和罪人亲属归入这种户籍。子子孙孙,永远不得出头的贫民。可是雍正却以佛家的慈悲,儒家的仁德,首先下令解放了他们。如照我们现代来说,他早已有了“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意识了。)
六月,命京师(北京)八旗兵无恒产者,移驻热河喀剌河屯桦榆沟垦田。(他这道命令,对那些入关征战有功满族八旗的特权子弟,会引起多大的埋怨和愤恨啊!可是他却严厉地做到了。后果呢?当然是众怨所归了。)
八月,谕诸盐政约束商人,循礼安分,严禁奢靡僭越。(在中国过去历代的财政经济上,最重要的财货,首在盐和铁的生产和贸易。经营贸易盐铁,是大生意。例如“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扬州,就是大户盐商的集散码头。盐商巨贾,有富至敌国的豪门,有了钱,便在苏州造园林,奢侈的生活享受胜过王侯。做盐道的官,比做皇帝还要阔气。可是雍正非常明白,他是不愿这些官商勾结,胡作非为。所以他这一道改革的命令,也是招怨的要素。)至于建储匣,藏在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面,就是这个月中的事。
九月,除绍兴府惰民丐籍。(这又是一道解放贫民,使穷人翻身的仁政。所谓浙江的惰民和丐籍,他们原来都是明初俘虏张士诚部下的残兵败将的后人,一部分圈在浙江的绍兴,既无恒产,又没有谋生的技能,便永远变成游手好闲的穷民。更苦一点,就沦为乞丐。由明朝到清初,还专门把他们编为惰民或乞丐的户籍来管理,永远不得翻身。可是雍正却下命令取消了这种户籍,使他们做一般良民的自由人,你能说这不是仁政吗?)跟着十一月,又下令“禁止奸棍私贩中国幼樨山口,卖与蒙古关口。官员兵丁,不行查拿者,分别议处。著为例”所谓著为例,就是“作为永久立法”的词句)。
十二月,当时有西洋人,在内地潜传天主教,因浙闽总督觉罗满的报奏,恐会有煽惑人心,要求驱逐出境。但雍正不因宗教信仰不同的外国人便加敌视,却下令各省地方官沿途照看西洋人,好好安插他们到澳门居住,以示宽大。
二年四月,命左右两冀各立“宗学”一所,捡选宗室四人为正教长,十六人为副教长,分别教习“清”“汉”书。
六月,又命内务府余地一千六百余顷,及入官地二千六百余顷,设立井田,将八旗无产业人,自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者,派往耕种。满洲五十户,蒙古十户,汉军四十户。三年以后,所种公田之谷,再行征取(这件事,他在文书中,便有“共力同养”的要求,如从现在人的观念来讲,等于是他首先实行“共产主义”的试验农场。事实上,可以看出他一步一步对八旗子弟的整肃和管教)。
九月,首先命山西丁银摊入田赋征收。
三年正月,又“遣官于直隶固安县择官地二百顷为井田,命八旗无产之人受耕”。
三月,允朱轼请求,修浙江杭州等府,江南华亭等县海塘,捍御潮汐。
四年二月,定陕两延安府十七州县丁银概从下则,以二钱为率。
四月,命云南通省丁银,摊入田亩内征收。
六月,禁赌,准许吏胥在赌场“所获银钱,不必入官。即赏给拿获之人,以示鼓励”,永为定例。
十二月,两浙盐商输银,照两淮盐义仓之例,于杭州府地方,建仓买米积贮,随时平粜。
五年三月,命江西丁银摊入地亩征收。
四月,除江南徽州、宁国等处伴当世仆名色。谕旨有:“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拔者,咸与以自新之路。如山西之乐户,浙江之惰民,皆除其贱籍,使为良民,所以励廉耻而广风化也。近闻江南徽州府则有伴当,宁国府则有世仆,本地呼为细民。几与乐户惰民相同。又其其者,如二姓丁户村庄相等,而此姓乃彼姓伴当世仆,凡彼姓有婚丧之事,此姓即往服役。稍有不合,加以箠楚,及讯其仆役起自何时,则皆茫然无考。非有上下之分,不过相沿恶习耳。”故着该督查明除报。
九月,给各省入川逃荒之民,以牛具籽种,令开垦荒地。
十月,命建八旗学舍(督促八旗子弟读书)。减嘉兴、湖州两府额征银十分之一。其谕旨有云:“查各省中赋税之最多者,莫如江南之苏(州)、松(江),浙江之嘉(兴)、湖(州),每府多至数十万两,地方百姓,未免艰于输将。其赋税加重之由,始于明初。以四府之人为张士诚固守,故平定之后,籍(没收)富氏之田,以为官田。按私租为额税。有明二百余年,减复不一……查嘉兴额征银四十七万二千九百余两,湖州额征银三十九万九千九百余两,俱着简十分之一,二府共免银八万七千二百两有奇,永著为例。”
十二月,命江苏、安徽丁银均摊入地亩内征收。
七年三月,命湖广武(汉)、郧(阳)等九府州、武昌等十卫所,丁银摊入地亩内征收。
八年八月,分京师旗庄为八旗,设官分理。“京畿各有庄屯之地方,旗人事务繁多。应以三百里内为一路,分为八路,设官八员,分司办理。”
十一年春正月,命各直省设立书院。
四月,诏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及外省督抚,会同学政,荐举博学鸿词,一循康熙十七年故事。
十二年九月,谕各省生童,不许邀约罢考(严禁学生的罢考运动等)。
十月,命陕西督抚确查州县歉收之处,奏请蠲赈。
十三年四月,停旌表烈妇之例(这是解放妇女的德政,免受那些死守习俗三贞九烈的虚名所束缚)。接着乾隆元年并即“谕审案不许株连妇女”,也是步其后尘而立法的好事。
至于历来写历史或小说,描写雍正的严厉残忍手段,大多是以雍正三年,有年羹尧的幕僚汪景祺作《西征随笔》一书;以及雍正四年,名士而兼名宦的礼部侍郎查嗣庭所作的私人日记;和雍正七年,因湖南生员曾静,而祸及吕留良父子家人这三件文字狱的大案,作为罪不可恕的论断。这三件大案,都是有关当时满汉民族之争的问题,其中的是非曲直,善恶因果,颇为复杂,我们姑且不论。如从雍正素来是饭依佛学的禅者立场来说,他当然知道早在两千多年前,释迦牟尼佛已经首先提出泯除民族歧见、国土界别,众生平等的道理。但结果他仍然无法脱离满族祖制家法的立场,采用严刑峻法的手段来处理,可以想见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因此他便呕心沥血,亲自写作一本《大义觉迷录》来辩说民族平等的问题。这个书在清朝两百多年中,虽然并不受人重视,但它却启发了民国初年五族共和,以及现在各个大小民族共和的国体,应该也算是先声之作了。
虽然如此,雍正总难逃“为德不周,为仁不达”的遗憾。但再退一步来讲,过去古今中外英雄帝王们的统治手法,都会如三国时代刘备说过一句坦白的老实话,那就是“芝兰当门,不得不锄”。有罪无罪,同为一例。所以佛、道两家便教人要知时知量,明哲保身,做为苟全性命,不求闻达,独善其身的规范。但如不幸处在兼善天下的地位上,那就随时会有可能碰上棘手的事,瓦砾黄金,同为废物,即使圣如尧舜,也有殛四凶的记载,孔子也有杀少正卯的故事。雍正虽学佛参禅,当然更不能比于尧舜与孔子,应当受到后世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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