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不但如此,又将原文《大学》的文章,运用他自已的观点,重新改编次序,分为十章。因此,在南宋以后的《大学》、《中庸》,便有“右一章”、“右十章”的注释。当我在童年时候,一般同学们读书读得疲劳了,便大喊,啊哟!妈哟,我现在又读到“发昏”第一章啊!
这便是由南宋以后到清末民初,读书人为考功名,不得不永远墨守成规,以程、朱“章句”之学为准则。但当朱子在世的当时,当权派提出反对程、朱之学的大有人在。只可惜他们在历史上的“政治品格”太差,不但在当时起不了作用,就在后世,大家也绝口不提他们。你说是谁,就是南宋的秦桧(反对程颐)、韩侂胄(反对朱熹)。他们指摘程、朱是伪学,要求禁止。如果排除了历史上奸臣的罪名,就学术而言,恐怕也未可厚非。
倘使在北宋时期,有如欧阳修、司马光、苏东坡等在位,恐怕朱子之说,必遭批驳。当时,如王安石的经学造旨,未必不及朱熹,甚至,宋神宗神明令规定考试经义,都以王安石的注解为标准,结果也遭到反对,所以,王安石的注解,未能流传后世。
以此为例,朱子岂非是时代的幸运者?这正如曾国藩晚年所说:“不信书,信运气。”宋、元以后,程、朱之学大行其道,并非朱子自已,实为当政的领导者——帝王们,想靠它拉笼天下之士,为其所用,并且要乖乖听话,不敢违背先儒,更不敢违背君父,如此而已。
一字之差的故事
讲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个禅宗的公案(故事),颇有类同之处,不妨讲给大家轻松一下。当在盛唐的时期,禅宗大行其道。百丈禅师在江西的百丈山,开堂说法,座下学僧听众不下千人。在听众中,有一个白发老翁,天天都来,而且都是最后离开。长期如此,引起百丈禅师的注意。有一天,百丈说法完毕,大家都散去,这个才能老翁还没有走。百丈禅师就特别过来问他,你为什么每次都迟迟不忍去,应该是别有问题吧?老翁听了就说:“我正有一个重大的疑问,请师代我解脱。”
百丈就说:“你问吧:”老翁说:“我在五百生以前,也是一个讲佛法的法师。有人问我,‘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我就答他说:‘不落因果。’因此果报,堕落变成野狐的身命,不得解脱。请问大师,我究竟错在那里?
百丈禅师听完了,便说:“你再问我吧!”那老翁就照旧重复原句向百丈禅师请教。百丈就很严肃地大声回答说:“不昧因果。”这个老翁听了这话,就很高兴地跪下来拜谢说:“我得解脱了。明天,请老和尚(指百丈禅师)慈悲,到后山山洞里,为我火化这个身体。但希望您老人家不要把我当作异类(畜生),请你还是把我当五百年前一样,用一个出家人的礼仪,烧化我吧!”
百丈师点头答应了。第二天,百丈穿起正式僧服的袈裟,告示大众,跟我到后山烧化一位亡僧吧!大家听了很奇怪,因为近日内,都没有哪个出家同学死亡,怎么老和尚要大家去送一位亡僧呢!结果,到了后山,在一个山洞里,百丈拖出一只死去的狐狸,身体如刚生的小牛那样大,亲自举火,依出家人的礼法烧化了他。
这就是后世相传,对一般乱讲禅道的人,叫他“野狐狸”的来历。我讲这一个故事,不是对朱子的悔辱。明明曾子所著《大学》原文是“亲民”,为什么一定要改为“新民”?假如曾子有知,岂不笑他胡闹吗?如果朱子说,这亲民的亲字,还包涵有“做一个新民”的意义,或说“亲者,义亦如新”即可;这就无可厚非了!其实,明儒理学家王阳明,也已发现朱子太过分了,他也不同意改亲民作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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