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弘一法师五十岁时(一九二九年)与我同住上海居士林,合作《护生画初集》,共五十幅。我作画,法师写诗。法师六十岁时(一九三九年)住福建泉州,我避寇居广西宜山。我作《护生画续集》,共六十幅,由宜山寄到泉州去请法师书写。法师从泉州来信云:“朽人七十岁时,请仁者作《护生画》第三集,共七十幅;八十岁时,作第四集,共八十幅;九十岁时,作第五集,共九十幅;百岁时,作第六集,共百幅。《护生画》功德于此圆满。”那时寇势凶恶,我流亡逃命,生死难卜,受法师这伟大的嘱咐,惶恐异常。心念即在承平之世,而法师住世百年,画第六集时我应当是八十二岁。我岂敢希望这样的长寿呢?我覆信说:“世寿所许,定当遵嘱。”
后来我又从宜山逃到贵州遵义,再逃到四川重庆。而法师于六十四岁在泉州示寂。后三年,日寇投降,我回杭州。又后三年,即今年春,我游闽南,赴泉州谒弘一法师示寂处。泉州诸大德热烈欢迎,要我坐在他生西的床上拍一张照相。有一位居士拿出一封信来给我看,是当年我寄弘一法师,而法师送给这位居士的。“世寿所许,定当遵嘱。”——赫然我亲笔也。今年正是法师七十岁之年。我离泉州到厦门,就在当地借一间屋,闭门三个月,画成《护生画》第三集共七十幅。四月初,亲持画稿,到香港去请叶恭绰先生写诗。这是开明书店章锡琛先生的提议。他说弘一法师逝世后,写护生诗的惟叶老先生为最适宜。我去信请求,叶老先生覆我一个快诺。我到香港住二星期,他已把七十页护生诗文完全写好。我挟了原稿飞回上海,正值上海解放之际。我就把这书画原稿交与大法轮书局苏慧纯居士去付印。——以上是《护生画》三集制成的因缘与经过。
以下,关于这集中的诗,我要说几句话:
这里的诗文,一部分选自古人作品,一部分是我作的。第一、第二两集,诗文的作与写都由弘一法师负责,我只画图(第二集中虽有许多是我作的,但都经法师修改过)。这第三集的诗文,我本欲请叶恭绰先生作且写。但叶老先生回我信说,年迈体弱(他今年六十九岁),用不得脑,但愿抄写,不能作诗。未便强请,只得由我来作。我不善作诗,又无人修改,定有许多不合之处。这点愚诚,要请读者原谅。
复次,这集子里的画,有人说是“自相矛盾”的。劝人勿杀食动物,劝人吃素菜。同时又劝人勿压死青草,勿剪冬青,勿折花枝,勿弯曲小松。这岂非“自相矛盾”?对植物也要护生,那么,菜也不可割,豆也不可采,米麦都不可吃,人只得吃泥土砂石了!泥土砂石中也许有小动植物,人只得饿死了!——曾经有人这样质问我。我的解答如下:
护生者,护心也(初集马一浮先生序文中语)。去除残忍心,长养慈悲心,然后拿此心来待人处世。——这是护生的主要目的。故曰:护生者,护心也。详言之:护生是护自己的心,并不是护动植物。再详言之,残杀动植物这种举动,足以养成人的残忍心,而把这残忍心移用于同类的人。故护生实在是为人生,不是为动植物。普劝世间读此书者,切勿拘泥字面。倘拘泥字面,而欲保护一切动植物,那么,你开水不得喝,饭也不得吃。因为用放大镜看,一滴水中有无数微生虫和细菌。你烧开水烧饭时都把它们煮杀了!开水和饭都是荤的!故我们对于动物的护生,即使吃长斋,也是不彻底,也只是“眼勿见为净”,或者“掩耳盗铃”而已。然而这种“掩耳盗铃”,并不是伤害我们的慈悲心,即并不违背“护生”的主要目的,故正是正当的“护生”。至于对植物呢,非不得已,非必要,亦不可伤害。因为非不得已、非必要而无端伤害植物(例如散步园中,看见花草随手摘取以为好玩之类),亦足以养成人的残忍心。此心扩充起来,亦可以移用于动物,乃至同类的人。割稻、采豆、拔萝卜、掘菜,原来也是残忍的行为。天地创造这些生物的本意,决不是为了给人割食。人为了要生活而割食它们,是不得已的,是必要的,不是无端的。这就似乎不觉得残忍。只要不觉得残忍,不伤慈悲,我们护生的主要目的便已达到了,故我在这画集中劝人素食,同时又劝人勿伤害植物,并不冲突,并不矛盾。
英国文学家萧伯纳是提倡素食的。有一位朋友质问他:“假如我不得已而必须吃动物,怎么办呢?”萧翁回答他说:“那么,你杀得快,不要使动物多受苦痛。”这话引起了英国素食主义者们的不满,大家攻击萧伯纳的失言。我倒觉得很可原谅。因为我看重人。我的提倡护生,不是为了看重动物的性命,而是为了着重人的性命。假如动物毫无苦痛而死,人吃它的三净肉,其实并不是残忍,并不妨害慈悲。不过“杀得快”三字,教人难于信受奉行耳。由此看来,萧伯纳的护生思想,比我的护生思想更不拘泥,更为广泛。萧伯纳对于人,比我更加看重。“众生平等,皆具佛性”,在严肃的佛法理论说来,我们这种偏重人的思想,是不精深的,是浅薄的,这点我明白知道。但我认为佛教的不发达、不振作,是为了教义太严肃、太精深,使末劫众生难于接受之故。应该多开方便之门,多多通融,由浅入深,则宏法的效果一定可以广大起来。
由我的护生观,讲到我的佛教观。是否正确,不敢自信。尚望海内外大德有以见教。
丰子恺
一九四九年六月于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