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使用的标点符号,是从国外引进的,到现在还不足100年。
最早采用新式标点的杂志是《新青年》。该刊在1918年5月号上,除了全部改用白话文外,还采用新式标点,造成很大影响。
倡导新式标点的人,首推陈望道。他在1918年5月,用文言文写了《标点之革新》一文,发表在《学艺》杂志第3卷上。不久,他又写了《新式标点的用法》,发表于1919年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校友会十日刊》1至5号上。
另外,主张全面引进标点符号的,还有周作人、朱希祖、刘复、钱玄同等人。他们代表“国语统一筹备会”,于1919年11月29日向政府提出一份《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的建议。教育部即于次年2月,以第53号训令的形式通令全国采用、推广。鲁迅对采用新式标号符号不仅拥护,而且在作品里卓越地加以使用。
在中国推广新式标点符号,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起初受到顽固派的拼命抵制,他们硬说惊叹号(!)有什么好,放大了看像炮弹,缩小了看又像细菌,以此贬损标点符号的功用。翻译家林纾曾用文言文翻译过100多部外国小说,竟也抵制新式标点。当遇到外国文字中的省略号时,他宁可以“此语未完”夹注在译文中,而不肯直接采用符号“……”。
鲁迅在《忆刘半农君》一文中,曾回顾推广标点的艰苦历程:“十多年前,单是提倡新式标点,就会有一大群人‘若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这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情况。
有些新文学作家在使用省略号时往往任意延伸,有的竟长达大半页,全是小点点,好像有什么神秘似的。鲁迅在《“……”“□□□□”论补》一文中嘲讽道:“在洋书上,普通用六点,吝啬的却只用三点,然而中国是地大物博的,同化之际,就渐渐的长起来,九点,十二点,以至几十点。有一种大作家,则简直至少点上三四行,以见其中的奥义,无穷无尽,实在不可以言语形容。”
标点符号在文章里虽然重要,但当时的出版界却不重视它,在支付稿酬时,一定要把标点和空格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有一次,鲁迅应约为某书局翻译一本书,事先探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和空格的稿酬,于是干脆把已脱手的译稿从头到尾地连接起来,不让稿纸上有一个空格,既不分章节、段落,也不加标点符号。
译稿寄出没几天,书局就把它退了回来,并附了一封信,要求分出章节、段落,再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复信说:“既要作者分段落、加标点符号,可见标点和空格还是必需的,那就得算字数了。”那家出版社没有办法,只好采纳了鲁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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