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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三受业
类别:业的分类 作者:演培法师

三受,就是通常说的苦受、乐受、舍受。若问吾人将会感受怎样的果报,完全是看所造业是什么。假定经常造作属于欲界所有的种种不善业,顺此业力所感得的非可爱异熟果报,是不善业名为顺苦受业;假定经常造作有漏的人天善业,顺此业力所感得的欲界乃至色界第三禅天的可爱异熟果报,是有漏善名为顺乐受业;假定经常造作色界第四禅天以上,乃至有顶诸地所有的有漏善业,顺此业力所感得的与舍受相应的果报,是有漏善名为顺舍业,因为在这诸地之间,苦乐二受皆不具的。

附【三受】

三受之受,即五蕴中色、受、想、行、识的受蕴,也是心所有法五遍行心所中的受心所。受者领纳之义,也就是现代人所说的感受。《成唯识论》曰:“受谓领纳顺违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二非欲故。”这在《大乘广五蕴论》说的更明白一点:“云何受蕴,受有三种,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乐受者,谓此灭时,有和合欲;苦受者,谓此生时,有乖离欲;不苦不乐受者,谓无二欲。无二欲者,谓无二和合及乖离欲,受谓识之领纳。”

受也是“十二缘生”中第七支“触缘受、受缘爱”的受,所以《缘起经》中说,“受有三种,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受以领纳为性,领纳、就是感受外境。受所领纳的外境,有顺益境,有违损境,有顺违俱非境。缘顺益境,就是乐受;缘违损境,就是苦受;缘顺违俱非境,就是中容受、此亦称舍受。对于乐受有“和合欲”,舍不得离开,对于苦受有“乖离欲”,避之唯恐不及。对于非苦非乐的中容受,既无和合欲,亦无乖离欲。受是主观的感觉,苦乐是比较而来,没有一定标准,不能以客观标准来衡量。(《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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