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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为政 十 法古
类别:儒学中修 作者:

○说曰:“王!人求多闻,时惟建事,学于古训乃有获。(王者求多闻以立事。学古训乃有所得也。)事弗师古,以克永世,匪说攸闻。(事不法古训。而以能长世。非所闻。)”(卷二 尚书)

白话:傅说说:“君主希望见闻广博,是想建立功业,认真学习古人的教导,就会有收获(作为一个君王,增广见闻是为了成就大业,学习古人的教诲才会有所收获)。做事不师法古人,而能使国家长治久安,我傅说没有听说过(做事情不能遵循古人的教导,而能够做得长久的,这种事从来没有听说过啊。)”

○中书郎李重以为等级繁多,在职不得久,又外选轻而内官重,以使风俗大弊。宜厘改重外选,简阶级,使官人。议曰:“古之圣王,建官垂制,所以体国经治,而功在简易。自帝王以下,代有增损。舜命九官,周分六职,秦采古制。汉仍秦旧,倚丞相,任九卿,虽置五曹、尚书令、仆射之职,始于掌封奏,以宣外内,事任尚轻,而郡守牧民之官重。故汉宣称所与为治,唯良二千石。其有殊政者,或赐爵进秩,谅为治大体,所以远踪三代也。及于东京,尚书虽渐优显,然令仆出为郡守,便入为三公,虞延、第五伦、桓虞、鲍昱是也。近自魏朝,名守杜畿、满宠、田豫、胡质等,居郡十余二十年,或秩中二千石假节,犹不去郡。此亦古人‘苟善其事,虽没世,不徙官’之义也。”(卷二十九 晋书上·百官志)

白话:中书郎李重,认为朝廷官吏的等级繁多,且在一个职位上时间不长,又轻视地方官的选派而重视任用近侍臣僚,因而导致风气败坏。应改为重视地方官员的选派,简化官员的品级划分,使官得其人。他说:“上古圣王,设官建制,目的是为了治理好国家,其成功之处在于简单易行。从五帝三王以来,其设官建制世代各有增减。虞舜只任命九牧官长,周代分设六种职事,秦朝采用古制。汉沿用秦的制度,倚仗丞相,任用九卿,虽也增设了五个曹、尚书令、仆射等官职,这些担任内廷职务的官员开始也只是掌管封缄奏章的事,将君主旨意向朝野内外转达而已,其职责任务尚不算重要,而郡守一类管理民众之官则处于重要地位。所以汉宣帝说,治理天下所要倚靠的是俸禄为二千石的好郡守。他们之中政绩优异的,就赐给爵位或晋升官职、增加俸禄,这确实是治国的大根本,所以宣帝的政绩能够远追夏商周三代的盛世。到了东汉,尚书之位尽管逐渐优越显要,然而尚书令和仆射外派地方就是郡守,随即回到京城便位列三公。虞延、第五伦、桓虞、鲍昱就是如此。近世魏朝著名的郡守杜畿、满宠、田豫、胡质等人,作郡守十多年到二十年,有的品秩达中二千石,皇上赐予节杖,也不让他们离开州郡,这也体现出古人‘如果善于从事某项工作,即使担任一辈子,也不离开这份官职’的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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