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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须隐恶扬善
来源:安士全书 作者:周安士

[发明]奸人早作夜思,不遗余力者,恶之实。而其消沮闭藏,惟恐人知之者,恶之名。恶而不隐,势必转相传播,无地自容。先哲有云:‘闻人有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而闻,口不可得而言。’大哉!仁人君子之论也。彼轻薄庸流,往往喜闻人过,惯以传述之词,据为确实之论,甚至粉饰增添,丧人名节,其有不显遭人祸,阴受天诛者,几希矣!恶之在细行者,固当隐;恶之在大节者,尤当隐。恶之在男子者,固宜隐;恶之在妇女者,尤宜隐。恶之在自身者,固不容不隐;恶之在祖先者,尤不容不隐。总是恶名愈大,则吾隐之之功愈大。其无志隐恶者,皆其无福隐恶者也。

孔子论益者之乐,必曰:‘乐道人之善。’道之云者,即扬之谓也。善言善行,人之所难。苟有一德,人即传播,则善者益进于善,此即与人为善之意也。是故善在圣贤,可以鼓励风俗;善在乡党,可以式化顽愚。其机全在揄扬赞叹,不没人善之心而已。‘善’字所该甚广,当兼言行大小,远近闻见而言;‘扬’字所该亦广,兼笔舌劝化,自作教他而言。

【白话译文】

[发明]奸恶小人白天所作、夜间所想,不遗余力而为的,是作恶的实事。而其惊惶失措,躲躲闪闪,唯恐被人知道的,是作恶的名声。恶事恶名,若不加以隐瞒,势必辗转传播,使其无地自容。东汉马援曾训诫侄子说:“当听到他人过错时,如同听到父母之名,耳朵可以听,而嘴巴不可说出去。”妙啊!仁人君子之高论也。那些轻薄庸俗之人,往往喜欢打听他人过失,常把街谈巷议之传闻当做确实之论据,甚至添油加醋夸大其词,败坏他人名节。如此之人,若不明遭横祸,阴受天谴的,几乎很少有。◎属于小节上的恶行,固然应当掩隐。犯在大节上的恶行,尤其不可大肆张扬。男人犯了恶行,固然不应让人知道。若是妇女犯了恶行,更当替其掩隐。恶行出在自身的,固然不能不隐。若是恶行出自祖先的,更不可对人宣扬。总之,恶名越大,我掩隐的功德也就越大。那些不肯隐恶的,都是没有福报修此功德之人。◎孔子论有益于人之乐,必说:“乐于称道他人之善行,这里的道,就是称扬、赞扬之意。善言善行,原是人所不容易做到的。只要有一点善行,人们就给予赞扬传播,那么行善之人就会更加努力为善,此即是与人为善之意。所以圣贤所表现出来的善言善行,可以鼓励民风习俗。平常百姓所表现出来的善言善行,可以为顽劣愚钝之人树立良好揩模。关键全在于表扬赞叹,不埋没人之善心罢了。◎善字,所包含之范围很广,当概括言行大小,乃至古今中外所闻所见之善言善行。扬字,所包括之方法也很多,当兼及书面和口头,乃至自己赞扬和教他人赞扬的方式。

下附征事(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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