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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欲的多样性、层次性和复杂性
类别:儒学深究 作者: ( 字号:   )

先秦儒家在肯定人的欲望的合理性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人的欲望的多样性、层次性和复杂性。人的欲望到底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早期儒家对此的看法是比较辩证的。一方面他们肯定人的欲望有共同之处,如对于富贵的欲望,以及“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孟子·告子上》)等;另一方面,他们也看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礼记·王制》),人们的欲望也存在着多样性的差异。不同人们对某种对象的欲望的或有或无,或强或弱,以及何种欲望应当优先满足,情况并不一样。这正是文化差异的一个具体表现。正因为如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反过来推论,变成已之所欲,强施于人。

先秦儒家还注意到欲望的层次性。例如他们看到,所谓“圣人”,不是没有常人所有的那些欲望,恰恰相反,是因为他还有更高层次的欲望。孟子讲到舜的时候说: “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忧;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孟子·万章》)显然,舜不是没有“人悦之、好色、富贵”这些常人都有的欲望,孟子也丝毫没有贬低或否定这些欲望的意思。恰恰相反,孟子认为这些欲望舜都有,而且也得到了满足。但舜之所以为舜,就在于这些欲望得到满足之后,他还不够,还有更高的追求,那就是希望得到父母的认可,做个孝顺儿子。

同样,孟子在《告子上》讲到“鱼”和“熊掌”都是我所“欲”,“生”和“义”也都是我所“欲”。但是这里并不是要以对“熊掌”和“义”的“欲”,来否定对“鱼”和“生”的“欲”,而只是说欲望也有层次高低。有趣的是,认为人性恶的荀子,其实也认为人有向往“善”的欲望。他说: “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夫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荀子·性恶》)这个逻辑似乎有点奇怪: 正因为人性恶,所以有“欲为善”的欲望。但这也说明人性中的欲望是有不同层次的: 就算其他欲望都是恶的,这个“欲为善”的欲望至少是善的,而且跟其他欲望显然不是一个层次上的欲望。总之,“欲”有其多样性和层次性,有物质欲望也有精神欲望,有食色欲望也有审美欲望,等等。但只要是人的欲望,就都是正面的,从理论上讲都是应该予以满足的。

正因为人的欲望有其多样性和层次性,因此人们欲望的呈现又充满了复杂性。先秦儒家特别提醒人们注意,有时人们的某种“欲望”,其实只是受了外部影响而产生的某种虚幻欲望,例如对虚荣、虚名的欲望,那种欲望往往并不是出自一己之身的自然需要。认真“反求诸己”之后也许会发现那其实不是自己真实的欲望。所以孟子又叫人要诚实地问问自己: 那究竟是不是自己真的欲望。搞清楚之后,“无欲其所不欲,如此而已矣。”(《孟子·尽心上》)荀子也提醒人们到底“可欲”与否,要问自己,不要人欲亦欲模仿他人,因为“欲”本应是件很私人化的事情。荀子说: “人之所恶者,吾亦恶之。夫富贵者,则类傲之;夫贫贱者,则求柔之。是非仁人之情也,是奸人将以盗名于晻世者也,险莫大焉。故曰: 盗名不如盗货。田仲史鰌不如盗也。”(《荀子·不苟》)这就是说,如果好恶之欲不是出自本心,而是模仿别人,追逐时尚,那就无异于欺世盗名。

人们满足欲望的方式和选择也呈现出复杂性。一般来说,低层次的欲望通常是基础,人们在经历了低层次欲望的满足之后,才会去追求高层次的欲望。这就是所谓“糟糠不饱,不务粱肉”的道理。例如,就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个假设性比喻而言,对于一个平时根本连鱼都吃不上的穷人来说,他即使此时选择了熊掌,事后如有可能,恐怕还是会把这熊掌拿到市场上去换取更多的鱼,以供自己和家人更长久和更丰富的享用。只有平时根本不存在吃不到鱼的问题,而且自己的确更喜欢吃熊掌的人,此时才会毅然选择熊掌并且大吃一顿。同样,当出现所谓必须“舍生取义”的极端情况时,首先应当是由那些平时衣食不愁的上层人物去“就义”,以保全更多普通民众的“生”,而不是相反。至于一个普通人,当然他自己也有基于自觉自愿而选择“舍生取义”的自由;但是,任何人或组织都没有理由强迫一个不负有重大公共使命和责任的普通人选择所谓“义”而不是选择“生”,因为他选择“生”并不会对其他人的“生”造成任何伤害。

另外,对不同层次的欲望的追求,尤其是对那种二者不可兼得必需做出某种个人牺牲才能实现的更高层次欲望的追求,例如“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之类,也只有当其是出于个体的自觉自愿,而不是出于外来的强迫时,才是合乎理性、合乎人道的(强调这一点有助于堵死通往“以理杀人”的邪路)。并且“舍生取义”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种万不得已的选择,都是一种悲剧,因而都是应该竭力加以避免的!一个理想的、人道的社会,应当使人们在各种基本的生存欲望都得到普遍满足的前提下,还可以追求满足自己一些更高层次的欲望,例如奢侈的欲望、癖好的欲望、精神的欲望,信仰的欲望、审美的欲望等等;而不是总是要求人们在牺牲自己各种基本生存欲望的条件下,去追求什么高层次的欲望。正因为如此,孟子一再强调,首先要“制民之产”,满足民众对温饱的欲望,然后才可以对民众教之以礼义,引导他们的精神追求。(徐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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