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以人性本善,初看似乎就是说“善”性是人的本然状态,也就是人的“故常”;因此以人之“故常”来说人性,似乎应该是符合孟子的性善论的。但是,孟子是否认可将“人性”仅仅理解为人的“故常”?这是值得怀疑的。
告子在与孟子关于人性的辩论中,提出以杞柳为杯棬这个比喻,来类比以人性为仁义。而孟子则明确反对这个比喻,认为这个比喻必将导致“率天下而祸仁义”的结果。但是孟子的反对,意在强调仁义在人性中是有依据的,却并非认为仁义之性就是人的固然常态(故)。如果是那样,则不需要道德修养,人就已经是仁义君子了,儒家道德修养学说也没有必要存在了。因此,孟子对告子的反驳关键在于反对把“人性”的问题跟“物性”的问题相提并论。物的“性”也许是可以用物的“故”来说明,比如各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其固有常态(故)当然亦即其本质属性的呈现。但是对人性,孟子却认为恰恰不可如此简单理解。因为人跟物不同,人有“心”而物无“心”。人除了有“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孟子·尽心下》)的也即生理之性,还有“仁义理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的道德心性。
孟子所谓性善论,所要强调的恰恰是后者。而孟子并不认为这种体现“仁义理智”的“善”的人性已经是人的“故常”。因此,孟子在这里所说的“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是指当时比较普遍的对“性”的理解,而他自己对此是持保留态度的。他虽然持“性善论”,但却并不赞同把人性之“善”简单地理解为就是现实中人的已然的、固然的常态(故)。(徐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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