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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酒作奇字 卫道著《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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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帝短柞,平帝同位,曾与雄同列的王莽为大司马,位至三公,“权倾人主,所荐无不拔擢”,可是扬雄自成帝至哀平,“三世不徙官”,真是一个老郎中。班固称其“恬于势利乃如是”!大有屈平“举世皆浊我独清”之慨。但他并未消极度世,无所事事,而是“好古乐道”,“欲求文章成名于后世”,一如既往地从事学术研究。继《太玄》之后,扬雄又写了《法言》一书。《太玄》探讨宇宙万物及天人关系,《法言》则探讨政治伦理等人生问题。《法言》共13篇,采用语录体,设为问对,一仿《论语》。其自序《法言》创作意图曰:

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弛,大氏低皆圣人,即以怪迂折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惑众,使溺于所闻而不自知其非也。及太史公记六国,历楚汉讫麟止,不与圣人同,是非谬于经。故时人有问雄者,常用法应之,撰以为十三卷,象《论语》,号曰《法言》。

诸子争鸣,各家学说互相排斥。大多非议孔圣。他们用诙怪的巧说来挠乱人心,虽然都各自持之有据,言之成理,但到底有碍于对真理的认识,这些人自以为是,自己还不知道错在哪里。司马迁著《史记》,载六国、秦、汉初之事,是非标准与圣人和六经不同。扬雄为阐明正道,宏扬孔教,根据平时人们的疑问著成一书,结构仿《论语》,语言可为法则,故叫“《法言》。

扬雄著《法言》态度十分严肃,措辞十分审慎,当时即享有极高的声誉。或褒或贬,很有权威,大有当年孔子作《春秋》“一词之褒胜于华衮,一语之贬严于五刑”之势。蜀中隐德君子严君平、谷口郑子真就是因《法言》所载而知名当代、流传后世的。有位富豪希望留名,就贿赂扬雄希望笔之于书,被扬雄严辞拒绝。《论衡·佚文》云:“扬子云作《法言》,蜀富人赍钱十万,愿载于书,子云不听,曰:‘夫富人无仁义之行,犹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安得妄载!’”晁公武亦说:“《法言》称谷口郑朴子真、蜀人李仲元与严君平,蜀人闻之,有愿载名于《法官》者,雄谢之,虽林翁儒犹不得与也。”林翁儒即林闾翁孺,扬雄文字学之师,扬雄只在《答刘歆书》中称说他,《法言》未及一语。可见其书取材之严,褒贬之慎。

由于《法言》如此严肃认真,又采用当时的语体文,故习之者众,声誉极高。班固说:“自雄之没至今40余年,其《法言》大行,而《玄》终不显。”《法言》以其义正辞易,比《太玄》获得更多的读者,在东汉初年已十分流行了。

《法言》末尾说:“周公以来,未有汉公之懿也,勤劳则过于阿衡。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其庶矣乎?辟雍以本之,校学以教之,礼乐以容之,舆服以表之。”汉公即安汉公王莽,明在未篡之时。制舆服、兴学校在元始三年加莽阿衡,奏立辟雍在四年;“汉兴二百一十载”,自刘邦前206年汉中称王,至元始四年(公元4年),正好210年。可见《法言》作于平帝朝,成于元始四年。

扬雄还仿《仓颉》作《训纂》,亦在元始年间。《汉书·艺文志》:“元始中,征天下通小学者以百数,各令记文字于庭中,扬雄取其中有用者作《训纂篇》,顺续《仓颌》,又易《苍颉》中重复之字,凡八十九章。”《训纂》是一部汉字单词字书,已佚,今有清人辑本,见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是年朝廷曾更改十二州名,扬雄有《十二州箴》,当作于同时。

大约在这时,扬雄家遭不幸,痛失二子,为了归葬爱子于蜀,扬雄因此一贫如洗。桓谭《新论》说:“扬子云为郎长安,素贫,比岁亡其两男,哀痛之,皆持归葬于蜀,以此困乏。”如前所引,《法言》说“苗而不秀吾家之童乌乎,九龄而与我《玄》文。”童乌当即所失二子之一,其亡当在元始四年《法言》成书之前。老而丧子,家道中衰,其晚景之凄凉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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