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认为,人心中有一种原初的结构,有着人伦关联的指向,并内涵着是非判断。能证成此原初结构,就接通了道德生命的大本大源。孟子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证明以此为教能使德性逐渐圆熟:
第一,大体、小体的区分。心返回自身,就能与原初的、本真的道德意向结构相同一。它是普遍、广大的,所以是“大体”,应该居于绝对的优先地位。于是,应该“先立乎其大者”,这样其小者就不能夺占这一优先地位。
第二,“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孟子·告子上》)只有心官之“思”的功能能够体证本心之善端,不思就只能从乎嗜欲。他说: “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同上)孟子启示人们存心知性,并“求放心”: “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同上)
第三,倡导义利之辨。义为本性所固有,我们首先应该证觉“义”的道德价值,而利则是具体的现实目标,它应该在“义”的指导下加以追求。如果行“仁义”,则我们的行为在现实中的效应何尝不是利。仁义是道德精神,所以,当“义”与“利”处于相互冲突、无法兼顾的处境时,“义”的选择就是绝对优先的。他说: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同上)并以饥饿者不食嗟来之食、齐人之妻妾对丈夫在坟地吃祭品感到害羞,来说明任何人都有道德感,借此来证成义的至高性,就是生命也不能夺占其优先之地位。
第四,孟子力辟告子的“仁内义外”说,主张仁义皆内,只有返回本心,才能证觉仁义价值的存在。总之,孟子把自我教化完全内转到本心之中,目的是不让外在的个别事物成为决定我们行为的动机,而促使生命的内在善性得到自然流露和显现。
最后,孟子发挥出“养浩然之气”的学说,目的是使仁义礼智之道义价值融合渗透到感性气质之中,这样才能变化气质,使之涵养到“至大至刚”、“塞于天地之间”的地步。(《孟子·公孙丑上》)这是道义对感性气质的统率、涵养和塑造,即道义即气质,即理性即情感,二者融合为一,从而使道德生命全幅地实现出来。
就具体的自我教化过程来说,启发人们体证本心之善是先决的步骤。孟子认为,在这一点被确证了之后,自我教化的主要方式就是“推扩四端”。其本质是把四端之善在事事物物、人伦物理中实现出来。由于四端本身就有人伦关联的指向,所以在伦常日用中,这种原初的道德意向结构就获得了现实的内容,并不断扩展、深厚起来,使人们的品德塑造成型。这是一条教化论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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