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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之立论基础
类别:儒学初探 作者:

儒家伦理的立论基础,其与佛教菩萨道之立论基础一样,皆存在着其发展性,此从牟宗三判宋明理学为三系可知。若将儒家伦理作一背景根源之论述,显得相当错综复杂,且其本身存在着诸多争议。由于篇幅之关系,本文仅就《尚书》及《诗经》为引子,以显示在孔孟之前,儒家伦理中之帝天等思想已具人文化,至孔孟更发挥此人文伦理,尤其是孟子更直接由人之本心来把握之,后代直承德性主体立论即是宋明之陆王。朱熹之立论,则是从主、客体两方面来切入。

孔孟以后之秦汉时代,则偏重于客体上立论。由于唐朝佛教心性思想之发达,此助长了宋明理学心学之开发。在北宋期间,儒家伦理思想基本上呈现着: “客体→主客体→主体”发展之模式。本文论述儒家伦理之立论基础,则是以孔、孟、朱熹、陆王为探讨之主轴,其它因篇幅关系只略提之。以此显示儒家伦理之立论在于德性,虽然朱熹有倾向客体之情形,但其基本立论仍在于人的德性上。

儒学伦理立论基础,在早期主客体并未有绝然之区分,至孔子时,亦是如此。而将德性主体明确彻底彰显出来的,乃是孟子。至宋明理学,延续孟子德性主体立论的,即是陆象山与王阳明。而伊川、朱熹之立论,乃主客体兼之。

大乘菩萨道与儒学伦理立论基础,其最大不同,可说在于无自性与自性之差别。大乘菩萨道之立论基础,基本上在于“无自性”,至于佛教诸经论或他宗他派能否把握此,或偏重有所不同,但基本上皆立基于无自性,以无自性作为出发点。不仅中观强调于此,在唯识或如来藏也都认为诸法无自性。儒家伦理之立论基础,不论是倾向主体或客体或主客兼之的立论,其本身皆基于自性而来。无论是大乘菩萨道或儒家伦理,其皆兼具自利和利他,如大乘菩萨透过慈悲智慧以成佛,儒家透过内圣外王以成圣。彼此立论基础虽有所不同,但本无优劣可言。

然而在牟宗三对儒佛的分判下,认为只有儒家的德性主体才具有创生,佛教圆教并无创生。若就此而论,儒家之德性主体之生是有碍生的,因为若言德性主体才能生,在究竟义上就不准许其它缘起有之生。所以,德性主体之生,是有碍生的。反观佛教之缘起,显示所有的立论皆基于不同因缘而来,在不同的因缘下而成立,如此各各立论皆能生,反而不碍生,且是生生不息的。(陈英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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