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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人救济,靠人生活
来源:儒学深究 作者:

这里谈“托”的问题,“托”就是寄托、寄附的意思。后世对于侨居在外地的人,两千多年来,习惯上都称他们“寓公”;尤其是国王,寄托在外面的,都算是寄居。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古礼上,“士之不托诸侯”,知识分子是不能靠他国的诸侯生活的。因为一个知识分子,代表自己国家的文化精神,如果国家有问题,而寄居在外,不能依赖别国的诸侯而生存。现在万章问,这是什么道理?

孟子说:“不敢也。”中国上古文化精神,如果一个诸侯失国——所谓失国,是一个国家出了问题,丢掉了,这个国家的诸侯,离开了自己的国境,而寄住在别个诸侯之国,那是兄弟之邦,这样还是合礼的。因为一个诸侯虽然失国,仍然代表自己祖宗的宗庙,还要筹划复国的,因而“托于诸侯”,这是合于古礼的。而“士”,就是一个知识分子,代表的是祖国文化的精神,如果依赖于别国的诸侯,这是不合礼的,所以不可以,一定要自己求生存。

万章又问:“君馈之粟,则受之乎?”这句话问得很含糊,没有说明受者是一个“士”,抑或是一个失国的诸侯。只是说,当上面的国君赠送谷米时,接受不接受?孟子说:这种馈赠,可以接受。

万章又问:士之托于诸侯,尚且非礼;而今可以接受国家的馈赠,这又是什么道理?

孟子说:这是不同的两件事。一个国家的领导人,见到下面任何一个老百姓有痛苦、有困难,一定要救济的;在现代说来,社会福利救济,是要照顾国境内的每一个人,所以国君给的,都要接受。这就像一个家庭中,给儿孙们的,都要接受,因为长辈对晚辈,有照顾的责任。尤其一国的领袖,对全国老百姓都要照顾;在一个机构中,负责人同样要照顾到全机构的每一个同仁。

万章说:国君的救济,可以接受,赏赐却不能接受了,这又是什么道理?这种情形,我们今日看来,也觉得莫名其妙。其实中国古礼的逻辑,是非常严谨的,这也是生活的规范。以现代的情形来做譬喻,比如越南阮文绍政俯有人来到台湾,我们救济他,他可以接受;如果我们最高当局对他特别的“赏赐”,在我国古礼上说,他不敢接受。

万章说:我斗胆再请问老师,他为什么不敢接受?

孟子说:任何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谋生的技能,这是中国上古文化的精神,现代也如此。古代像孔子与孟子,为了生活,什么职业都做。前面曾说过,孔子为了生活,当过会计,也管过牛羊,那是他为了谋个人生活。但是若要他出来当宰相做官,这是社会、国家、天下事,关系到人类祸福的事,他可要慎重考虑了。因为这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所以要以两种方法来处理。但后世的人,将事业与职业混为一谈,有的官做得大、地位高的,不一定在做事业;有的人没有做官,在政治上没有地位,但他是在为社会、为国家、为天下、为人类,乃至为未来的千秋万代而建立不朽的事业。而他的职业,可能只是挑葱卖蒜的小民,与他的事业、人格并无关系。所以给人看门、守夜、做清洁工的,都是他谋生的正当职业,如果没有正当的谋生职业,只是依赖上面的赏赐,则不可。

同样的道理,假如无职业,而靠政俯的赏赐或他人的救济过日子,就是“不恭”,是对自己不恭敬,对人生的观念搞不清楚。人有头脑,有身体四肢,应该尽力靠自己活下去,不可以完全依赖别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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