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牙是春秋战国时代的著名大厨师,专门做菜给齐桓公吃。告子说的,“食色,性也”,齐桓公对这两样都嗜好,尤其好吃。有一天他说天下好吃的美味,都已经吃遍了,可是没有吃过人肉,不知道味道如何。第二天易牙就端了人肉上来,齐桓公吃了,果然味道不错,问起哪里来的,易牙告诉他,是将自己的婴儿杀了,做菜给他吃。这就是易牙,可以说是拍马屁的祖师爷。不过自古以来,中国人只知道他最会调味,菜做得最好。
孟子说,一样东西好吃不好吃,大家的说法都一样,像易牙做的菜,大家都觉得好吃,是因为他知道人的口味是一样的。但同是易牙做的菜,狗去吃,马去吃,是不是觉得好吃,就不一样了。
孟子这一段话的问题太大了,如果我是孟子的老师,一定用红笔把它勾掉。易牙做的菜好吃与否,当然我们没有吃过,但齐桓公是山东地方的人,大概也喜欢吃大蒜大葱的,如给南方人就不会喜欢;南方人喜欢吃鱼腥海鲜,别地方人怕死了;四川人喜欢吃辣椒,江浙人碰也不敢碰;咸、甜、苦、辣、酸,五味俱全的怪味鸡,川湘人士所爱好,江浙人吃了要昏倒。所以天下的异味,好吃或不好吃,完全是习惯养成,不能用来讨论人性。再说,人觉得好吃的,差不多狗也喜欢吃,外国人专门饲狗的罐头食品,人闻起来还是蛮香的。所以用这个来讨论人性,作为答辩书的理由,法官看了这一条,在判决书上,一定用“显无理由”四个字,批驳回去。
孟子又说,耳朵对于音乐,也是一样的。他又举出春秋时的师旷来。师旷为了研究音乐,故意把眼睛弄瞎,专门用耳朵来辨音,孔子为了学音乐,还曾经拜这个人为师。
孟子说,天下的人,都喜欢听师旷的音乐,可见人的耳朵也是相似的。其实并不然,拿现代来说,有的人喜欢古典音乐,有的人喜欢爵士音乐,有的人喜欢民谣,有的人又喜欢热门音乐。以我们中国的音乐而言,笙、箫、鼓、笛、三弦,也各有所好。例如爱好热门音乐的人,问我是否好听,我说好听,其实根本听不懂。有许多人去听,声声叫好,实际上他也听不懂,只是爱时髦,人人说好,也只有跟着说好,免违众意而已。说好的人,真正能懂的,未见得有几人。所谓高山流水,也是以自己的意识,去配合那乐音产生的幻觉而已。台湾夜间卖茶人,开水蒸气冲壶孔的尖锐哨音,如对不知道的人说,那就是鬼叫,听了不害怕才怪。所以音乐之美好,并不只是音乐的本身,而是听的人意识配上去而成的,因此孟子这一条理由,也不大能成立。
孟子又说,眼睛看见漂亮的东西,谁都知道漂亮,如子都,大家都知道子都漂亮,不知道子都长得美的,是没有眼睛的人。子都是春秋时郑国的美男子,有宠于郑庄公。
这些理由,实际上都不能成立。其实孟子不必另找旁证譬喻,只讲理论就好了,只说,人的口要吃好的,耳要听好的,眼睛要看好的,这个理由很充分,不必再说什么叫做好的,不必举例了。爱吃辣的,辣椒就好吃;爱吃甜的,糖就好吃;爱吃酸的,泡菜就好吃。可是不能拿我爱好的标准,当作别人爱好的标准,例如爱吃辣的,有人吃一点点就过瘾,有人要吃到头上冒出黄豆大的汗滴才算过瘾,也有程度上的差别,眼、耳、鼻、舌、心,也都要求享受的。所以我们的亚圣孟老夫子,实在很可惜,他如果把这些譬喻都拿掉不说,就蛮有道理。因此做学问、讲演或做论文,千万不要轻易譬喻,倘使譬喻引用得不好,把原有的道理也破坏了。
孟子说完了这些譬喻,作结论说:“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他的重点在这里,这话是对的,他拿掉了譬喻,说口喜欢吃好的,耳喜欢听好的,眼都喜欢看好的,口、耳、眼都有同好,可见心也是相同的。
这个理由当然对,可是不要进一步讨论“心”是什么东西,否则大问题来了。所以这个哲学,研究到了这个程度,就不像孔子,孟子被后世许多人反驳、批评与讨论了,问题就出在这里。尤其他用的譬喻,有许多问题,对时代也不大合适。而他的重点,一切归之于心,认为人心是相同的。
他说:人心何以会相同?因为天下的真理只有一个,道理相同,义理相同,所谓圣人,不过是先知觉后知,圣人先明白,先明心见性了。
他这一节书,文章很长,用的理论譬喻也很多,从知识更广博的今日时代看起来,不大恰当。后世以迄于今,许多人认为有碍难接受的地方,都是逻辑上的问题,理论方法上的问题,并不是基本主题上的问题。基本上孟子所强调的,就是人心是相同的,理义是合一的。至于理与义到底是什么东西,且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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