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梵我同一”理论的基础上,逐渐出现了对灵魂(我)的不同理解,形成了古代印度宗教各家派别的不同理论。
正命论,又被称为生活派、定命论。汉译佛经中也称为“邪命外道”,据说是由末伽黎·俱舍罗(Mokkhali·Gosola卒于前488年)所创立。这一派认为灵魂(我)的轮回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灵魂历经一切必然的生活之后,最终就会自动进入安宁的状态,但是这个过程需要经历3000千亿亿乘以恒河沙数的年月,以及所谓840万个大劫。正命论认为到了最终时候,所有的生命无论智愚都会得到解脱,如同抛掷丝球一样,缕尽丝完,丝球不复存在了,也不会继续滚动了,在此以前用任何修行方式追求解脱都是无意义的。
顺世派的富楼那(Purana,卒于前503年)提出了与正命论相反的观点,这派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其本性的自发作用而存在的,因此没有灵魂,更没有所谓的道德因果报应或者轮回转世。
耆那教在汉文佛经中被称为“尼乾外道”或“露形外道”等,梵文Jaina“耆那”的意思是“胜利者”或“完成修行的人”。耆那教自称是一个古老久远的宗教,但其真正的奠基者是被称为24祖的筏驮摩那(Vardhamana),在汉文佛经中称为尼乾陀?若提子(NiganthaNataputta)。耆那教认为整个世界是由“命”(灵魂)与“非命”(非灵魂)组成的,“命”(灵魂)有两种: 一种受物质的束缚,另一种不受物质束缚,即已经获得解脱的灵魂。受物质束缚的“命”(灵魂)又分为动的和不动的两类: 动的灵魂有六种,为人、兽、蜂、蚁、虫、植物,根据感觉器官、能力的多少而排列;不动的灵魂存在于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构成的物体之中。非灵魂亦有两类: 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物质,有形的物质由“极微”(或称原子)和“极微复合体”构成,是永恒的不可分割的实体。
耆那教关于灵魂的理论可以归结为“七谛”说: 命、非命、漏入、系缚、制御、寂静、解脱。除了前面介绍过的“命”与“非命”灵魂说外,耆那教还肯定了“业”的思想,但是又认为“业”是一种特殊的、细微不可见的物质,名为“细身”,它可依附于人的灵魂,这种依附作用称为“漏入”,成为解脱的障碍即“系缚”。耆那教认为,“业”决定了灵魂的因果报应的关系,为了摆脱“业”的因果报应,主张过严格的道德生活,并且要进行自我折磨的苦行即“制御”,增加自己的痛苦来抵消过去罪恶所造下的业果,从而达到“寂静”,最后使灵魂终止轮回而获得“解脱”。(梁劲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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