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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美学思想
来源:中国音乐故事 作者:

1) 孔子 (公元前551~479 年) 音乐审美的评价标准--"尽善"、"尽美"

孔子在乐的审美上首次区分了内容美与形式美,并要求两者的统一.孔子称"《韶》尽美矣,又尽善也"; "《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这里"善"指内容,"美"指形式.就"美"与"善"相比,孔子认为"善"是根本的。

2) 孔子的音乐功能说--"兴"、"观"、"群"、"怨"

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此反映他对音乐社会功能的认识.孔子临终作歌,以"太山"、"梁柱"自喻以抒发内心悲凉之情.此可谓"兴".孔子认为通过音乐可以"观风俗之盛衰",从中了解社会,此可谓"观".孔子在行乐中"与人歌而善,必使返之,而后和之",提倡人之间的交流,立足于群体关系的和谐,此可谓"群".孔子所发"恶郑声之乱雅也",以及对鲁国季氏"八佾舞于庭"发"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愤慨,是提倡音乐活动中个人情感好恶的表达,此可谓"怨"。

3) 孟子的音乐社会观--"与民同乐"

孟子 (約公元前372 年~前289 年) 主张行乐要做到"与民同乐"要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而不能以自己的快乐为满足.这同他提倡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是一致的。

4) 老子的音乐审美观--"大音希声"

老子以合乎"道"的本性的"希声"之音为最美的音乐 ("大音") ,以感官上能把握的音声为不美 ("五音令人耳聋") ,此命题否定了音乐作为听觉艺术的审美价值,但就其强调音乐审美中精神上的体验而言,却对后世音乐审美观的发展有着长远的启示和影响。

5) 庄子的音乐审美观--"无言而心悦"

此是庄子 (約公元前328~295 在世) 对老子"大音声"美学命题的进一步发挥.庄子以"钟鼓之音"为"乐之末",以精神的体验为乐之"本",主张"求心而不求于声,无言而心悦",于无声之乐中获得美的体验.同样代表一种重視精神领悟的审美倾向。

6) 墨子的"非乐"音乐思想

墨子 (約公元前468~前376 年) 主张"非乐",是针对"亏夺民衣食之财以拊乐"的享乐行为而言.他是要"非"那些不顾百姓疾苦而贪图享乐的音乐行为.但是其狭隘功利倾向甚重,导致他忽視音乐的审美价值,因而大大削弱其思想的美学价值,故相比于儒、道音乐思想,对后世影响甚微。

7) 荀子的音乐审美认识--"心有徵知"

荀子 (約公元前313~238 年) 认为在音乐审美中喜怒哀乐的情感体验是由心来把握的,心能够对由听觉感官得来的体验以左右取舍 ("徵知") ,所以他说"声音清浊,调等声,以耳异","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心忧恐,则口衔刍豢而不知其味,耳听钟鼓而不知其声".这使得他在区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同时,更为突出了理性认识在审美中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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