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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免饥
来源:安士全书 作者:周安士

(《荒政备览》)

宋范文正公知杭州,适岁荒,斗粟至百二十文,民甚患之。公反增至一百八十,且多出榜文,备述本州粟少,不惜重价收籴,遍处传播,同列不知所为。越数日,四方之商贾争至,米遂不贱而自贱,民甚赖之。

[按]此亦凶岁大兴工役,修造佛宇、桥梁之意也。人第知年谷不登,息工罢役耳,岂知小民一无所事,适所以速之死乎?惟工役一兴,则富室之钱谷,隐然散布小民之家,无损于富户,有益于贫民矣。

【白话译文】

北宋范文正公(范仲淹)任杭州知府时,恰逢年岁饥荒,一斗米卖到了一百二十文,百姓曰子过得十分艰难。文正公反而将米价增高至—斗米一百八十文钱,并且贴出许多榜文,详细说明本州粮食缺乏,不惜用高价收籴。此消息到处传播,同僚们都不知他为何如此做。几天后,远近之米商都争着将粮食运到抗州,结果米一多,米价自然就降低了。百姓依靠这一招度过了饥荒。[按]这也是灾荒年岁大兴土木、修建寺宇、建筑桥梁之意。人们只知收成不好的年头,当停止各种修建。哪知百姓一旦无事可做,只会死得更快。只要土木工程一兴,则富豪家之钱粮,就不知不觉地分散到了百姓之家。无损于富户,有益于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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