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代代相传。其中,儒家的“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理念和主要精神,它是几千年中国社会发展的思想动力,也是我们今天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思想源泉。
儒家传统历来注重“和谐”思想。“和”,指协和、调和、和谐、和悦等意义。“谐”,从言,皆声。“谐,和也。”“和谐”一词在中国古代本用于音乐,在礼乐教化中讲究韵律和谐,配合得当,协调。古代历史上儒家“和谐”思想的应用是比较广泛的。
首先,古代先贤将“和谐”思想内化为人心,应用于社会和政治,以求社会“和谐”的境界及功用。比如,“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东汉郑玄注: “调犹和合也。”“难,相与为仇雠;谐犹调也。”在这里,调人是一官职,通过调解民众之间的大小纠纷,以化解矛盾,达到社会和谐。《周礼》中的“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这里说的是周代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中的第三典“礼典”的内容,目的佐王治邦国,以达社会和谐。《左传·襄公十一年》有如下记载: 晋悼公在位期间(前573-前558年),派大将魏绛与西方少数民族修好。成功之后,把郑国送的乐人、乐器的一半赏给魏绛,并对魏绛说: “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之乐之。”这里说的是在民族关系中实施和谐政策,使得民族关系融洽,国家、社会“如乐之和,无所不谐”。
其次,将“和谐”思想应用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力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儒家创始人孔子曾把“和”视为做人处事的重要标准,提出“礼之用,和为贵”。意即,礼制最为可贵的作用是营造和谐有序的秩序。他还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在这里,“同”并非“和”的先决条件,能在“不同”中求“和”才是高境界。孟子也曾论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就是说,要想做成事情,最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和谐是互动的艺术,是彼此之间的适应与合作。
另外,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将“和谐”泛化为家庭中的人伦关系,亦会使家庭和睦,幸福安康。比如,喻夫妻和悦为“琴瑟和谐”。历史上,司马相如向卓文君求爱的《琴歌》里也曾唱出“交情通体心和谐”的词句。又比如,古代治家格言中所说“夫妇和而后家道成。”“兄弟敦和睦,朋友笃诚信。”还比如,《尚书·尧典》载,尧在位七十年,询问众臣,该把帝位让给谁。大臣岳推荐了舜,他介绍舜的人品时说: “瞽子,父顽,母嚣,象傲,克谐以孝,烝烝又,不格奸。”意思是说,舜是盲人的儿子,父亲糊涂,母亲愚顽,弟弟象傲慢无理,而舜能够和谐相处,完美尽孝,修身自治,遏止顽佞。“克谐以孝”就是至孝和谐,完美尽孝。这是舜和谐处理家庭关系的例子。
第三,将“和谐”思想应用于处理人与自然之间,指“配合得适当而匀称”的关系。《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平衡、稳定、和谐的状态。“中”、“和”是关于“致大、广大、宏大、博大”的学问,是关于宇宙观的学问,是关于对“天”、“自然”、“宇宙”等整个世界的认识的学问。“中”、“和”是认识论,既是对微观世界的认识论,又是对宏观世界的认识论。《易经》系辞(上)记载: “一阴一阳之谓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意思是说,宇宙万物遵循其大规则而成为宇宙,宇宙的所有事物和现象都有诸如黑白、阴阳、上下之对立统一、和谐相处,对立统一、和谐相处的现实生出一个一个的独立体,由此万物形成,这就是“道法自然”的宇宙真理。“道,指法则、规律,与具体事物的“器”相对,又与事物特殊规律的“德”相对。道,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
可见,在中国古代,“和谐”无论是指音乐中韵律和谐,还是指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以不同的多元要素的存在为基本前提的,是不同要素“发而皆中节”所构成的协调状态,表示各种事物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