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明在化解人类文明所面临五大冲突和危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价值。对于此五大化解冲突和危机之原理,在此兹作一些简单的陈述。
一、和生原理。
《国语·郑语》说: “和实生物”,《周易·系辞传》: “天地之大德曰生。”这便是和生。宋明新儒家把孔子的“仁”诠释为生命之源,如“桃仁”、“杏仁”之“仁”,是桃树、杏树发芽、生长的源泉,所以周敦颐说: “生,仁也。”(《通书·顺化》)以仁育万物。胡宏说: “仁者,道之生也。”(《知言·修身》)朱熹讲: “仁也者,天地所以生物之心。”(《克斋记》、《朱文公文集》卷77)王守仁说: “仁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传习录上》)天地万物都是生命体,自然、社会、人己、心灵、各文明都是生命体。既然都是生命体,就要互相尊重其生命的存在,相互共生,而不能一方消灭,征服“他方”。共生需要互相平衡、协调、和谐,以此为基础才能获得共生,所以称“和生”。和生并不否定现实的竞争、斗争、冲突,但不是将其导向消灭和死亡,而是导向融突而和合,在新生命的基础上和生和荣。
二、和处原理。
孔子说: “君子和而不同”。在自然、社会、人己、心灵、各文明都是生命体的情境下,它们之间如何相处是天天斗争、战争、恐怖、紧张,还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地和谐相处: 人与自然,宋明新儒家认为,人与天地万物本为一体,在实践中应落实“天人合一”的理念,天人和处;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文明与文明之间“和而不同”地相处,和谐共处,不同而不相害。各个社会、国家、民族宗教、文明不同,这是历史的、现实的存在。这种状态再经历几个世纪,也不可能消除这种不同,所以要坚持“和而不同”地和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指导下的“和处”。
三、和立原理。
孔子说: “己欲立而立人”。己立而立人,由己及人。立是“三十而立”的立。《说文》: “立,住也。”《文源》: “象人正立地上形。”有站立、成就、建树等义。无论是各国家、各民族,还是各种族、各宗教,自己要站立,也要使他者站立。自然、社会、人己、各文明都有自己站立、独立的生存的自由和发展的道路,别人不得干涉,不得唯我独优,强加于人,以自己的站立得住,不允许别人站立得住,应该立己立人,多元共立和立。和立使人人能安身立命,立人亦即“为生民立命”。
四、和达原理。
孔子说: “己欲达而达人”。达有通达、显达、发达之义。己达达人,与他者共同通达、发达。自然社会、人己、心灵、他文明既自己通达、发展,亦使他者通达、发达。不要以己达而压制、制裁人达。当今世界无论是自然、社会、人己,还是心灵、文明等,都存在通达与不通达,发达与不发达的差分,这种差距的壮大必然造成各个层面的失衡,使生态危机、社会危机、道德危机、精神危机、价值危机加剧,造成社会动乱,不能持续发达、已达而人达,共同发达、共同繁荣,人类才能在和谐的、平衡的发达中,享受和达的幸福生活。
五、和爱原理。
和生需要和处,使生命得以生存下去;和处需要和立,和立使和生、和处获得保障;和立需要和达,和达使和生、和处、和立的关系得以通达,并获得发达。和爱是和生、和处、和立、和达的核心内容,也是其出发点和归宿点。孔子讲: “泛爱众”。墨子讲“兼相爱”。《礼记·礼运》讲: “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张载讲: “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张载集·乾称篇》)的儒家“仁民爱物”的精神,才会对自然、社会、他人、他心灵、他文明赋以爱心,才会使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在爱心的指导下得以落实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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