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说:我们中国文化的精神,对于“旧君有服”的礼制,有一个礼法:凡是做部下的,对上面谏劝、建议,被采用实行了,则所施行的政治功在国家,利在社会,人人都能够获益。但是如果因故必须离开这个国家到别的地方去,尽管这个“故”是与国君之间不合的原故,也是“讽而去之”。
这个“讽”字,并不是挖苦,而是“微辞托意”,以婉转的话、轻描淡写的态度和方法,使对方明白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近似现代所说的“点他一下”的意思。例如,过去历代的名王,与大臣的意见不合、相处不好的时候,他们很懂礼貌,会婉转地对这个大臣说:我看你多年来也很疲倦了,是否需要休息休息?这也就是讽字的内涵。为大臣的听了这句话,明天就赶快打报告辞职。如果对大臣说:你明天写辞职报告来,那就不叫做讽了,而是“疯”了。
古代当君臣不能继续相处时,有道的名王们便“使人导之出疆”,不是由自己告诉他,而是由他人转告,要他休息一些时候,或出国考察、游历一段时间再回来;如果留在别国做事也是可以的。
“又先于其所往”,同时对于这位大臣要前往的地方,先为他做好生活上的安排,使他生活没有问题。
“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这位大臣出国以后,超过三年还不回来,然后才把他的功绩官位以及所封赠的财产收回来。例如现代由政俯供给的官舍、车辆等,不是这位大臣的财产,所以应该收回。
这是上面对下面,要三度有礼,给了三次反省、改变态度的机会。首次派人告诉他,第二次他真的离开了,还安顿他在外面的生活,如果他住在外面三年还是没有改变,不回国来,这才取消他的职位待遇。
“如此则为之服矣”,在上面的君王做到了这样,君臣之间的感情就如父子一样,无微不至,虽然政治的关系不存在了,而这份感情还是存在的。所以旧君死了,自然应该服丧的。
接下来,孟子对齐宣王说的话很不客气了,他说:“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于民”,现在就不是这样了,部下好的建议,君主不采纳;陈述的理由,也不接受,以至于他很好的理想不能实现,老百姓得不到利益,而对国家的政治也就无法有所贡献了。
“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万一意见不合想离开,就要被抓起来、关起来,乃至被杀。如果到了别的地方,君王也要想办法让他无法生存;而且当他一离开的时候,就没收他的财产。
“此之谓寇仇。寇仇何服之有”,像这个样子,就不是君臣之间的相处了,而是冤家;像对待强盗、仇人一样。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为部下的,离开了就离开了,已没有真感情存在,旧君死了就死了,又何必为他带孝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