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世俗伦理相比,佛家伦理是出世的,因而可以一般地说,世俗伦理是世俗性的,其内容包括了调节伦理关系、提升世俗生活精神境界的道德规范,佛家伦理是超越性的,其内容包括超越世俗生活进入佛境界精神世界的道德规范。但佛家伦理的超越并不意味着和世俗伦理完全分离,而是与世俗性相统一的超越性。这种统一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其一,超越性不离世俗性。佛家伦理以信仰为基础,以体现终极关怀的解脱为理想,具有彼岸性,这是其超越性的体现。但其超越性不离其世俗性,其彼岸性并不完全脱离此岸,佛家伦理的实践,必须在世俗世界中提升世俗生活的意义。如同莲花,出于污泥,但不染污泥,化腐朽为神奇。维摩居士的修行特点,充分体现了这一点,“虽为白衣,奉持沙门清净律行;虽处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现有眷属,常乐远离;虽服宝饰,而以相好严身;虽复饮食,而以禅悦为味。若至博弈戏处,辄以度人。受诸异道,不毁正信。虽明世典,常乐佛法。一切见敬,为供养中最。执持正法,摄诸长幼。一切治生谐偶虽获俗利,不以喜悦。游诸四衢,饶益众生。入治政法,救护一切。入讲论处,导以大乘。入诸学堂,诱开童蒙。入诸淫舍,示欲之过。入诸酒肆,能立其志。”
其二,佛家道德中的规范,多有和世俗道德规范内容相同之处,佛家赋予其神圣化的意义,提升为趋向彼岸世界的道德准则。比如孝,世俗道德讲孝,佛家道德也讲孝。前者讲孝,强调孝养父母,包括物质上的供养和感情上的尊重和满足。佛家讲孝,除了世俗的孝道之外,还包括出世之孝,比如劝父母信奉佛法,愿父母享受出世解脱之乐,“乞愿便使现在父母寿命百年无病,无一切苦恼之患,乃至七世父母离饿鬼苦,得生天人中,福乐无极。”在佛家道德中,只行世俗之孝,不是至孝,“若不能以三尊之至化其亲者,虽为孝养,犹为不孝。”三尊即佛、法、僧三宝之尊。唐代佛家高僧圭峰宗密曾专门区分儒家的世俗之孝和佛家的出世之孝的异同,同则存殁同、罪福同,异则居丧异、斋忌异和终身异。因此,如果只注意或佛家伦理超越性、神圣性的一面,忽视其和世俗性的联系,也是不全面的。
其三,两者的统一既可以体现为佛家伦理的世俗化,也可以体现为世俗伦理的佛家化。
这种统一性也是出世和入世的统一。出世是其超越性的一面,入世是其世俗性的一面。依佛家的中道原则,可以将这其理解为即入世而出世,不离世俗而超越。(董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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