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音乐家嵇康 (223~263 年) 在其音乐美学论著《声无哀乐论》中,对音乐审美的特殊现象和规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他关于音乐审美心声关系的认识,是其音乐审美思想中最值得重視的方面,其认识大致有以下五个相互关联的层次:
①认为乐音及其运动形式具有自然谐和的本质属性;
②认为乐音与人的情感之间具有"无常"的关系;
③认为乐音对人的哀乐情感只起到"发滞导情"的作用;
④认为人在音乐审美体验中获得的哀乐情感,并非是音声給予的,而是审美者自己在生活中获得的哀乐情感体验,只是由于音乐的"导情"作用才得以流露出来;
⑤认为乐音虽然不能表现哀乐情感,但它的运动仍能对人心理上产生"躁静"的情绪影响。
就嵇康音乐思想的整体特征而言,他一方面是將批判的矛头指向將音乐当作名教工具的儒家音乐观,力求在音乐审美中,肯定人的主体地位而不是对名教的依附; 另一方面他將思辨集中在对音乐审美规律特殊性问题的分析和探讨上,并从中提出一些至今仍具有相当理论价值的音乐美学观念.其论点打破西汉以来经学陈腐沉闷的气氛,在思想界引起巨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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