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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守法习惯
来源:般若文海 作者:汪希教授

一九七三年作者访问日韩,韩国当时稻米尚需要进口。但为节约外汇,规定每周二、五两天为无米日,全国必须吃面粉或杂粮,不得吃‘饭’。又红蔘在当时为了赚取外汇,管制买卖。作者去汉城的那几天,恰逢禁售之期,华侨商店虽有红蔘而不敢卖。作者第一次赴韩,只能要求看看红蔘,虽然谊属同胞,还是不卖。

韩国人守法的精神,给人印象很深。

中华民国驻韩大使,在大使馆内欸宴访问团,席开五桌。虽然山珍海味,酒席丰盛,大使却谦虚而幽默的强调:‘今天真正请各位贵宾赏光“吃饭”,因为今天是星期二,全汉城吃不到“饭”,使馆有特权,所以例外’。

一位团员遇到在大使馆工作的亲戚,透过他的帮忙,也只能向友人‘借’到四两地字牌红蔘。留下钱等开禁时,代为购置,再归还那位好心的友人。该位团员非常感谢,因为他返国后可以向体弱多病的老妈妈,有个交代了。

据说,不是‘韩国人’特别守法,而是‘韩国执法的人’绝不让国民不守法。对于不守法的,处罚很重。更要紧的是,处罚起来,绝无例外。

—守法是习惯,得强制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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