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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明理不全靠读书
来源:般若文海 作者:汪希教授

皖西霍邱县南乡一个农村小镇上,住著一位张三爷,是一间杂货铺的老板。‘爷’,是乡下人对他的尊称。他不识字,家世平平,何以如此受人尊敬,外乡人无法了解。

王先生是不太远的外乡人,可是也不了解。直到有一次,到张三爷附近的窦家作客,才获得了答案。

一位年青妇人,抱著幼儿,哭哭啼啼来到杂货铺找三爷评理。一会儿妇人的李姓丈夫也来了,谨慎小心的准备接受呵责。原来小两口发生口角,李姓青年打了太太两耳光,李妇上吊被救,特来告状申冤。

张三爷叫李妇先讲,不许青年插嘴,自己也不表示意见,然后听青年陈述,也制止李妇插嘴。陈述完毕,三爷评理。先把柜台连拍,大骂老李家小子混账,民国时代了,男女平权,又不是大清帝制,怎么可以打老婆?何况小媳妇极得婆婆疼爱,人人喜欢,怎么会打得下手。连连骂混账不止。然后又重重一拍,骂老李家媳妇也混账。小两口吵架,家常便饭。他自己和老婆磨茹大半辈子,还不是儿孙满堂。何况李婆婆待如亲生女儿一样。吵了架为什么不早些前来找三叔我评理,怎么能一根绳子去上吊。要是救不过来,小子一定逃亡,婆婆吃人命官司,能对得起婆婆吗?混账。

最后三点结论:一、一起回去跪地求(守寡抚孤,拉拔小子成人,待媳妇如女儿的)老奶奶的原谅。二、以后不许胡闹。三、都混账。风波平息了事。

—凭经验和智慧,一样能明辨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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