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彩色片 142 分钟
美国派拉蒙影片公司摄制
导演: 罗伯特·泽梅基斯
编剧: 埃力克·罗斯 (根据温斯顿·格卢姆同名小说改编)
主要演员: 汤姆·汉克斯 (饰福雷斯特·甘普)
萨莉·菲尔德 (饰母亲)
罗宾·莱特 (饰珍妮)
迈基蒂·威廉逊 (饰巴布)
本片获1994 年美国影艺学院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演员、最佳改编剧本、最佳剪辑、最佳视觉效果六项奥斯卡金像奖
〖电影简介〗
美国,一座小城的大街上.一叶羽毛被微风吹拂着在空中轻轻地飞舞.它飘过汽车,飘过公路,最终落在了一个坐在路边长椅上等候公共汽车的男人的脚下——他就是本片的主人公福雷斯特·甘普.我们可以按照人们对他的昵称,把他叫做阿甘.阿甘轻轻拣起羽毛,若有所思地看着.渐渐地,他开始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并对坐在身边等车的人讲起他的故事。
童年时代的阿甘因脊椎病天生残疾,并有轻微的弱智.他的父亲多年前离家出走后便不知去向.他的母亲却是一位坚强而明智的女性.她不断鼓励阿甘不要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并为他的腿装上金属支架,使他能够行走.尔后,她又不惜以自己的肉体作交换,让本地的小学校长接受阿甘上学读书.由于阿甘的身体条件,从上学的第一天,他就受到同学的排斥和欺侮.但一位叫珍妮的小女孩却表示出对他的同情.他们俩很快就成为好朋友.珍妮童年丧母,酗酒的父亲时常对她进行性侵犯.这使她格外理解身处逆境的阿甘.他们放学后总是在一起.珍妮家房后的一棵大树便成了他们的乐园。
随着童年时光的流逝,奇迹渐渐开始发生了.一天,阿甘在放学的路上遇到几个骑自行车的男孩的追打.他被迫逃走.在孩子们的追赶下,他越跑越快,腿上的金属支架开始一块块散落.最后,他竟然像常人一样,完全靠着自己的双腿飞奔起来.从此,阿甘不但能够像常人一样走路、跑步,而且他奔跑的速度奇快.这使他最终竟“跑进”了大学.那一天,已是中学毕业生的阿甘又遇到了两个开着汽车的孩子的追赶.他为了躲避欺侮,竟稀里糊涂地跑进了州立大学正在举行橄榄球赛的场地.阿甘很快就超过了那些在球场上飞跑的队员.他那神奇的速度引起了在场教练的注意.从此他便成为大学橄榄球队的队员.这时,珍妮也进入当地的女子大学学习。
尽管刚入球队时阿甘甚至连橄榄球的基本规则都不懂,但很快他就成为一名出色的球员.他所在球队也在全美赫赫有名,并有幸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在白宫的接待大厅里,阿甘一口气喝了15 瓶免费的饮料.于是,当总统亲切地询问阿甘此时的感觉如何时,实在的阿甘只好当着摄像机告诉总统——他想撒尿。
不久,肯尼迪总统和他的弟弟相继遇刺,阿甘则取得了他的大学学位.随后,他在一位军方代表的鼓动下来到了军校学习.在这里,肯于服从的阿甘如鱼得水,经常得到夸奖.他还结识了一个黑人同伴——捕虾出身的巴布.两人很快成为好友.巴布不断地向他灌输着他的“虾经”,这使阿甘对那些虾产生了深刻的印象.这时,珍妮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因为在《花花公子》杂志上登了一张她穿着毛衣的照片而被学校开除,于是来到孟菲斯的一家夜总会唱歌.阿甘知道这一消息,赶来找她,动情地向珍妮表达了自己的爱,却遭到珍妮的拒绝.临别时,当珍妮听说阿甘即将前往越南前线时,才开始为自己的粗暴感到内疚.她嘱咐阿甘不要乱逞英雄,遇到了情况,只管拼命地跑。
不久,阿甘告别了母亲,和巴布一起来到驻扎在越南的一支美军野战排报到.排长丹尼斯中尉出身于军官世家,颇能体恤下情.每天在没完没了的大雨中巡逻的军旅生活既乏味,又单调.一旦空闲下来,巴布就向阿甘讲起他念念不忘的捕虾.他甚至盘算着等战争结束后,和阿甘一起到越南捕虾.而阿甘常做的一件事则是不断给珍妮写信,把自己所做的一切通通告诉她。
一天,阿甘和战友们正在丛林中巡逻,突然遭到了埋伏在那里的游击队的袭击.士兵们在丹尼斯中尉的命令下,一边抵抗,一边开始后撤.跑得飞快的阿甘虽然很快脱离了危险,但想起好朋友巴布,又不顾一切地跑回丛林.他把包括丹尼斯中尉在内的伤员一个个背出丛林.但巴布最终还是死在他的怀里.在这次救护中,阿甘的屁股也受了伤。
走出后方医院,丹尼斯中尉的双腿被截去,阿甘则被授予荣誉勋章,并受到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当总统开玩笑地说到想看看他身上的伤疤时,阿甘竟当众脱下了裤子.之后,他被人莫明其妙地拉到了一个反战集会上.而在这里,他意外地与久已失去联系的珍妮重逢。
阿甘的爱并没有留住珍妮.她再一次告别了阿甘,和她那些放荡不羁的朋友踏上了旅途.而阿甘也没有重返前线.由于他在野战医院中无意间被发现的打乒乓球的天才,阿甘被征召加入军方的乒乓球队,到各地巡回表演,最后甚至作为队员之一,来到中国参加了为打开中美建交大门的乒乓球友谊赛.回国后,阿甘又一次成为全美注目的人物.他来到电视台,和著名的摇滚乐手列农一起接受了采访.随后,他又一次遇到了坐在轮椅上、并已变得愤世嫉俗的丹尼斯中尉,并和他一起度过了圣诞之夜。
不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队员,阿甘和同伴们又一次来到白宫,受到尼克松总统的接见.但当天晚上,当他发现所住的旅馆对面的水门大厦停电,有几个人打着手电筒在活动时,便一番好意地招来了保安人员.结果,后来被称为“水门事件”的窃听丑闻由此曝光于天下,并导致了尼克松的辞职.于是,阿甘被赶出了军队,回到家乡.不久,他在妈妈的劝说下为一家乒乓球拍的厂商作广告,得到了一笔钱.他毫不犹豫地用这笔钱买下了一艘捕虾船,以实现朋友巴布的宿愿。
阿甘把他的捕虾船命名为“珍妮号”.不久,丹尼斯中尉也来了.但他们费尽周折,却总是一无所获.这时,命运再一次光顾了阿甘.一场罕见的龙卷风摧毁了所有其它的捕虾船,阿甘的船成了唯一的幸存者.从此开始,他们每次出海,总是满载而归,并且成了唯一出产虾的人.阿甘很快发了财,成立了捕虾公司,有了一只拥有12 艘捕虾船的船队和一个大仓库;他们出产的“巴布—阿甘虾”很快变得家喻户晓.丹尼斯也开始摆脱了愤世嫉俗的心理暗影,重新信仰起上帝。
就在阿甘的捕虾业一帆风顺之时,传来了他母亲生病的消息.阿甘赶回家中,聆听着母亲对他的最后一次教诲.母亲告诉他,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谁也不知道会碰上什么味的。
阿甘的母亲去世了.丹尼斯中尉把他们捕虾赚来的钱在各处投资,使阿甘变成了百万富翁.他再也不必回到捕虾船上去了.他免费为镇上修剪草坪,并把大笔的钱捐给学校、医院,并且把巴布应得的一份给了他的母亲,使她也过上了富裕的生活.此时,唯一令阿甘惦念的是一直没有音信的珍妮。
有一天,阿甘正在修理草坪时,珍妮突然神奇地出现了.从此,她就在阿甘家住了下来,并终于在一个除夕之夜投入了阿甘的怀抱.然而,第二天一早,珍妮又突然不辞而别,从此渺无音讯。
阿甘在呆坐中渡过了几天孤寂的日子.然后,他开始以跑步来排解心中的郁闷.这一跑便一发而不可收.他跑过了州界,跑遍了全国.他拖着长长的胡子和头发,一年一年不停地跑着,身后渐渐有了一大批追随者;他又一次成了全国名人.突然有一天,他终止了跑步,宣布要回家了.这时,正是美国总统里根遇刺的时候.在家中,阿甘见到了一封珍妮不知何时的来信.她要阿甘去看她。
阿甘的讲述结束了.这封信就是他来到这座小城的原因.当阿甘得知他不必乘坐公共汽车,就可以前往珍妮的住处时,立刻跳起来,飞奔而去.在一幢公寓里,阿甘和珍妮终于又见面了.更加令他吃惊的是,他还见到了他的儿子——小福雷斯特.两个人终于如愿结了婚.但回归正常生活的珍妮已染上了过滤性病毒,不久就离开了人世.阿甘把珍妮葬在了“他们的大树”下,并向着她的墓碑倾诉着他那几乎是一生的眷恋。
儿子长大了.阿甘像当年母亲送他那样,带儿子去上学.在当年那块路边的石凳上,当儿子乘校车离去时,阿甘陷入了对自己生活的沉思: 人的生命到底如母亲所说,是按照一定的轨道行进,还是像丹尼斯中尉说的那样,像羽毛一样飘忽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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