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官救吏(《宋史》)
宋绍兴中,庐陵周必大,监临安和剂局,失火,延烧民房。典守吏当论死。周问吏:‘假令火是官失,应得何罪?’曰:‘不过革职耳。’必大遂自诬服,罢官,吏得免死。必大归谒妇翁,翁以其失官也,愠之。时值大雪,童子扫于庭,忽忆昨夜曾梦扫雪迎宰相,因留而善遇之。后必大中博学宏辞科,历官至宰相,封益国公。[按]自己之罪,世俗犹将嫁卖于人,况以他人之罪,而反肯引诸己,且以之失官乎?宰相之度,诚未可测也。
赎罪得子(《懿行录》)
明广平张绣,家贫无子,置一空坛,积钱十年,而坛始满。有邻人生三子,犯徒,拟卖其妻。绣惧妻去而三子失所也,遂倾所积钱赎之,犹不足,夫人复以一簪凑其数。是夕梦神抱一佳儿送之,遂生子国彦,官刑部尚书。孙我续、我绳,俱官藩臬。[按]爱人之子,遂自得贵子,然则害人之子者,可知已。
【白话译文】
南宋绍兴年间,庐陵(今江西吉安市)周必大,主管浙江临安制药局。有一次药房偶然失火,火势漫延,烧及民房,看守药房的吏员按法律当处以死刑。周必大问吏员,假如火是长官失职造成的,应得什么处罚。吏员回答道:“不过革职罢了。”周必大即向上司诬报失火原因是自己造成的,甘愿罢官免职。那位吏员得以免死。周必大回家后拜见岳父,岳父因其丢了官,很不高兴。此时恰好下大雪,有童子在庭院中扫雪,其岳父忽然想起昨夜曾梦扫雪迎宰相,因此留必大住下,并善待他。后来,周必大考中博学宏辞科,屡次升官直至宰相,封为益国公。[按]本是自己之罪,世俗之人还要嫁祸于人。何况是他人之罪,反肯引归自己身上,并且还因此丟了官。宰相之度量,真是深不可测啊!
明朝河北广平县张绣,家境贫困,无子。他家有一空坛,专门用以积攒零钱。积了十年,坛子才满。有邻居生了三个孩子,主人犯法,想卖掉自己的妻子以赎罪。张绣担心邻居之妻一走,三个孩子就失去依靠了,遂把所积蓄之钱全取出来,但还不够,他夫人又拿出一支簪子才凑够数,交给邻居拿去赎罪,免得卖妻。当天晚上,张绣梦见天神抱一可爱的孩子送给他,因此生了儿子张国彦。后来张国彦官至刑部尚书。张绣的孙子张我续、张我绳也都官任布政使和按察使。[按]因为怜爱他人之子,结果自己得贵子。那么损害他人之子的,其后果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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